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36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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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若螢星、《雲霧》二證之細點長條也。乃目凡視物有 大片,甚則通行,當因其色而別其證以治之。若見青 綠藍碧之色,乃肝腎不足之病,由陰虛血少,精液衰 耗,膽汁不足,氣弱而散,故視亦見其色。怯弱證,人眼 前每見青綠色,益見其陰虛血少之故也。若見黃赤 者,乃火土絡有傷也,痰火濕熱人每有此患。夫陰虛 水少,則賊火得以燥鑠,而清純太和之氣,為之乖戾 不和,故神光乏滋運之化源,而視亦因其本而見其 色也。因而不能滋養,反有觸犯者,內障生焉。若見白 色者,病由金分,元氣有傷,及有痰沫阻滯道路者,皆 有此患。若視有大黑片者,腎之元氣大傷,膽乏所養, 不久盲矣。

視赤如白

謂視物卻非本色也。因物著形之病,與視瞻有色,空 中氣色不同,或觀太陽若冰輪,或睹燈火反粉色,或 視粉牆如紅如碧,或看黃紙似綠似藍等類。此內絡 氣鬱,元府不和之故。當因其色而別之,以知何臟腑 乘侮之為病而施治。

光華暈大

謂視日與燈燭,皆生紅暈也。甚則通紅,而人物在燈 光之下亦大矣。皆是實火陽邪發越於上之害諸絡, 必有滯澀,輕者暈小而淡,重者暈大而濃。治雖外證 已退,目視尚有暈者,陽邪未平,陰精未盛,猶宜滋養 化源,而剋制其火耳。

目閉不開

「足太陽之筋,為目上綱。足陽明之筋,為目下綱。」熱則 筋縱目不開。

直視

視物,而目睛不轉動者是也。若目睛動者,非直視也。 傷寒直視者,邪氣壅盛,冒其正氣,使神氣不慧,臟腑 之氣,不上榮於目,則目為之直視。傷寒至於直視,為 邪氣已極,證候已逆,多難治。《經》曰:「衄家不可發汗,發 汗則額上陷,脈緊急,直視不能眴,不能眠」,以肝受血 而能視。亡血家肝氣已虛,目氣已弱,又發汗亡陽,則 陰陽俱虛所致,此雖錯逆,其未甚也。逮狂言反目直 視,又為腎絕;直視搖頭,又為心絕,皆臟腑氣脫絕也。 直視讝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又劇者發狂則不 識人,循衣摸牀,惕而不安,微喘直視,脈弦濇者死。皆 邪氣盛而正氣脫也。《素問》曰:「少陽終者,其百節縱,目 睘絕系。」王註曰:「睘謂直視如驚貌,目」系絕。故目不動 而直視。

上視

《經》云:「瞳子高者,太陽不足,戴眼者,太陽已絕。」太陽之 脈,其終也,戴眼反折瘈瘲。

驚振外障

證治見目門五外障中。

驚振內障

因病目再被撞打,變成內障,日夜疼痛,淹淹障子,赤 膜遶目,不能視三光,亦如久病內障。宜「補肝丸、補腎 丸、石決明丸,及皂角丸合生熟地黃丸。」

物損真睛

謂被物觸打,徑在風輪之急者。物大則狀大,物小則 狀小。有黃白二色,黃者害速,白者稍遲。若尖細之物, 觸傷淺小者,可治可消。若粗厲之物,傷大而深,及缺 損神膏者,雖愈亦有瘢痕。若觸及破膏者,必有膏汁, 或青黑色,或白色如痰者流出,為害尤急。縱然急治, 瞳神雖在,亦難免攲側之患,綻甚而瞳神已去者,不 治。物有尖小而傷深膏破者,亦有細細黑顆,如蟹睛 出,愈後有瘢,且如草木刺、金石屑,苗葉尖針尖觸在 風輪,淺而結顆黃者,狀如粟瘡;急而有變白者,狀如 銀星,為害稍緩。每見耘苗人竹木匠,往往誤觸竹絲 木屑苗葉在風輪而病者,若飛揚之物重大而打破 風輪者,必致青黃牒出。輕而膏破者,膏汁流出黑顆 為蟹睛;又輕而傷淺者,黑膏未出。有白膏流出,狀如 稠痰,凝在風輪,欲流不流,嫩白如凝脂者,此是傷破 神珠,外邊上層氣分之精膏也,不可誤認為外障。若 視昏者,瞳神有大小攲側之患,久而失治,目必枯凸 大凡此病,不論大小黃白,但有淚流赤脹等證者急 而有變,珠疼頭痛者尤急。素有痰火風濕斲喪之人, 病已內積,未至於發,今因外傷而激動其邪,乘此為 害,痛甚便澀者最凶。又如木竹芒刺,誤觸斷在風輪 膏內者,必曉夜脹痛難當,急宜取出物。若粗大入深 者,於此損處,必有膏出,為「蟹睛」,治亦有瘢取遲,膏水 滯結障生者,物去而治障,障自退。障若大而厚者,雖 退亦有跡,失取而攻損瞳神者,不治。若刺傷斷在氣 輪皮內,取遲者必有瘀血灌脹,取去物而先導之,後 治餘證。大抵此證,物尖細者,傷亦小,易退而全好;粗 大者,傷亦大,難退而有跡。小者能大,大者損目,風輪 最急,氣輪次之。其小物所觸淺細者,年少精強,及善 於護養,性情純緩之人,亦有不治而愈者,必其內外 別無他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