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8 (1700-1725).djvu/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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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在筋,無食酸;病在氣,無食辛;病在骨,無食鹹;病在 血,無食苦;病在肉,無食甘。口嗜而欲食之,不可多也, 必自裁也,命曰《五裁》。

五味內養五臟,外濡形身。雖所嗜,亦宜裁之。

《大惑論》

《黃帝》曰:「人之善饑而不嗜食者,何氣使然?」岐伯曰:「精 氣并於脾,熱氣留於胃,胃熱則消穀,穀消故善饑。胃 氣逆上,則胃脘寒,故不嗜食也。」

脾主為胃行其津液者也。精氣并於脾。則脾實而不能為胃轉輸。則熱氣留於胃。而消穀善饑矣。

《扁鵲難經》

受盛多少

胃者,水穀之海,主稟,四時,皆以胃氣為本。

胃重二斤一兩,紆曲屈伸,長二尺六寸,大一尺五寸, 徑五寸,盛穀二斗,水一斗五升。小腸重二斤十四兩, 長三丈二尺,廣二寸半,徑八分分之少半,左迴疊積 十六曲,盛穀二斗四升,水六升三合合之大半。大腸 重二斤十二兩,長二丈一尺,廣四寸,徑一寸,當臍右 迴十六曲,盛穀一斗,水七升半。

口能知味

脾氣通於口,口和則知穀味矣。心氣通於舌,舌和則 知五味矣。

內傷

何以知飲食勞倦得之?然:當喜苦味也。虛為不欲食, 實為欲食。何以言之?脾主味,入肝為酸,入心為苦,入 肺為辛,入腎為鹹,自入為甘。故知脾邪入心,為喜苦 味也。其病身熱而體重,嗜臥,四肢不收,其脈浮大而 緩。

飲食勞倦得之,為實熱。

《漢張機傷寒論》

宿食

人病有宿食。何以別之?曰:「脈浮而大,按之反濇,尺中 亦微而濇,故知有宿食。用大承氣湯下之。」

脈數而滑者。實也。此有宿食。下之愈。宜大承氣湯。 下利不飲食者。宿食也。亦宜大承氣湯下之。

脈緊如轉索無常者,有宿食也。

宿食在上脘者,當吐之。凡血虛者不可吐。

《王叔和脈訣》

《脈法》

《脾脈歌》曰:「濇即非多食,食不作肌膚,若弦肝氣盛,妨 食被譏謀。」

右手第二指連脾。四十五動無諸疑。急動名為脾熱 極。食不能消定若斯。

滑脈歌曰:「關滑胃寒不下食。」

實脈歌曰:「實脈尋之舉有餘。伏陽蒸內致脾虛。食少 只緣生胃壅。溫和湯藥乃痊除。」

伏脈歌曰:「尺部見伏食不消,坐臥非安還破腹。」 《短脈歌》曰:「短脈陰中有伏陽,氣壅三焦不得昌,臟中 宿食生寒氣,大瀉通腸必得康。」

死候歌曰:「脣青體冷及遺尿。背面飲食四日期。」

《宋嚴用和濟生方》

《論治》

《難經》云:「脾氣通於口,口和則知穀味矣。心氣通於舌, 舌和則知五味矣。」是知穀味五味,莫不經由口舌而 入於胃也。善攝生者,謹於和調,使一飲一食入於胃 中,隨消隨化,則無滯留之患。若稟受怯弱,饑飽失時, 或過餐五味魚腥乳酪,強食生冷果菜,停畜胃脘,遂 成宿滯。輕則吞酸嘔惡,胸滿噫噎,或泄或痢;久則積 結為癥瘕。面黃羸瘦。此皆宿滯不消而生病焉。大率 纔有停滯。當量人虛實。速宜尅化之。不可後時養成 沉疴也。

《金劉完素六書》

《內傷論》

人之生也,由五穀之精,化五味之備,故能生形。《經》曰: 「味歸形。」若傷於味,亦能損形。今飲食反過其節,腸胃 不能勝氣,不及化,故傷焉。經曰:「壯火食氣,氣食少火。 壯火散氣,少火生氣。」《痹論》曰:「飲食自倍,腸胃乃傷。」或 失四時之調養,故能為人之病也。經曰:氣口緊盛,傷 於食。心胸滿而口無味,與氣口同。氣口者,乃脾之外 候,故脾胃傷則氣口緊盛。夫傷者,有多少,有輕重,如 氣口一盛,脈得六至,則傷於厥陰,乃傷之輕也,檳榔 丸主之;氣口二盛,脈得七至,則傷於少陰,乃傷之重 也,煮黃丸、厚朴丸主之。氣口三盛,脈得八至,則傷於 太陰,䐜塞悶亂,甚則心胃大痛,兀兀欲吐,得吐則已, 俗呼食迷風是也。《經》曰:「上部有脈,下部無脈,其人當 吐,不吐即死,宜吐之以瓜蔕散,如不能,則無治也。《經》 曰:『高者因而越之,下者引而竭之是也』。」

《元張從政儒門事親》

內傷

夫一切冷食不消,宿酒不散,亦同傷寒身熱惡寒戰 慄,頭項痛,腰脊強及兩手脈沉,不可用雙解,止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