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8 (1700-1725).djvu/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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嘔吐不食,四肢無力,好臥倦言,漸而致於腎憊陰虛, 則成怯證。勞於腎者,色慾過度,淋濁遺精,陰不上升, 陽不下降,腎水既不升榮,心肺皆無所廕,欬嗽、吐紅、 咯血之證作也。今世之所謂勞者,皆無出於此。六極 者,風、寒、暑、濕、燥、火,靡不冒觸,極甚而即病之,重而不 可救者有矣。或有醫之愈而終為淫氣所傷,元氣有 損,莫之能完復也,致為終身之損者蓋多矣。七傷者。 喜怒憂思悲恐驚七情過傷是也。惟過於思者。寖成 勞瘵。今之勞瘵。而多起於脾腎之勞。憂思之過者也。 先哲所謂五勞六極七傷。蓋因證而言也。

久則生蟲

「虛勞,熱毒積久,則生異物惡蟲,食人臟腑精華,變生 諸般奇狀,誠可驚駭。勞傷肝膽者,則為毛蟲,如剌蝟 瓦蛆之狀;食人筋膜,勞傷心與小腸者,則為羽蟲,如 燈蛾、蚊蝱、禽鳥之形;食人血脈,勞傷脾胃者,則為倮 蟲,或如嬰兒蚯蚓之類;食人肌肉,勞傷肺與大腸者, 則為介蟲,如龜𪔀蝦蟹之屬;食人膚膏,勞傷腎與膀」 胱者,則為鱗蟲,如魚、龍、蛟、鯉之形,食人骨髓,或挾相 火之勢,亦如羽蟲之酷,鴟梟之類,為狀不一,不可勝 紀。凡人有此證,便宜早治,緩則不及事矣。治之之法, 一則補其虛,以復其真元,一則殺其蟲,以絕其根本。 能殺其蟲,則雖不生,亦可以絕後人之傳疰耳。

蟲候有九

勞瘵。「九蟲者,一曰伏蟲,長四寸,為群蟲之長,二曰蚘 蟲,長一尺,貫人心則殺人。三曰寸白蟲,長一寸,子孫 繁生,長至四五尺,亦能殺人。四曰肉蟲,狀若爛杏,令 人煩滿。五曰肺蟲,狀如蠶,令人欬嗽。六曰胃蟲,狀如 蝦蟇,令人嘔逆吐噦。七曰弱蟲,又名鬲蟲,狀如瓜瓣, 令人多唾。八曰赤蟲,狀若生肉,令人腸鳴。九曰蟯蟲」, 至微細,形似菜蟲,居回腸,多則為痔,極則為痢,及生 癰疽癬疥,痿瘑齲齒,無不為也。凡此諸蟲,依人腸胃 之間,臟腑實則害人臟腑,臟腑虛則蝕人臟腑血髓, 變成諸患。至於不療,人將氣絕,則從九竅膚腠飛梭 而出,著於怯弱之人,日久亦成勞瘵之證,此所謂「傳 屍」也。凡人平素保養元氣,愛惜精血,瘵不可得而傳。 惟夫縱慾多淫,苦不自覺,精血內耗,邪氣外乘,是不 特男子有傷,女人亦不免矣。然而氣虛血痿,最不可 入勞瘵之門,弔喪問疾,衣服器用中,皆能乘虛而染 觸。間有婦人入患者之房,患人見之思想,則其勞氣 隨入,染患日久,莫不化而為蟲。故凡親近之人,不能 迴避,須要飲食適宜,不可著餓,體若虛者,可服補藥。 身邊可帶安息香,大能殺勞蟲。內有麝香,尤能辟惡, 醫者不可須臾無也。

《附上清紫庭追勞方論》

傳屍勞瘵,皆心受病,氣血凝結,故有成蟲者。蓋由飲 食酒色,憂思喪真,遂至於此。凡蟲以血凝而氣養之, 氣血在胞,即為正氣,氣凝即為瘕塊,凝在心部即為 蟲。悉由不正其心,憂思業緣所致。三尸九蟲之為害, 治者不可不知其詳。九蟲之內,而六蟲傳於六代。三 蟲不傳者,蝟蛔寸白也。其六蟲或臟種毒而生,或親 屬習染而傳。疾之初覺精神恍惚,氣候不調,切在戒 忌酒色,調節飲食。如或不然,五心煩熱,寢汗忪悸,如 此十日,頓成骨瘦,面黃光潤,此其證也。妄信邪師,祈 禳求福,庸醫用藥,延蔓歲時,方知病重。苟非警戒,禍 福反掌。此人死後,兄弟子孫、骨肉親屬,綿綿相傳,以 至滅族。大抵六蟲,一旬之中,遍行四穴,週而復始。《病 經》遇木氣而生,立春一日後方食起,三日一食,五日 一退。方其作苦,百節皆痛,蟲之食也。退即還穴醉睡, 一醉五日,其病乍靜,俟其退醉時,乃可投符用藥,不 然,蟲熟睡於符藥之後,不能治也。一蟲在身中占十 二穴,六蟲共占七十二穴,一月之中,上十日蟲頭向 上,從心至頭遊四穴,「中十日蟲頭向內,從心至臍,遊 四穴;下十日蟲頭向下,從臍至足,遊四穴。蓋蟲性已 通靈,切在精審。其或取蟲不補,即學淺妄行,徒費貲 財,終無去病之理,可不悲哉!」師曰:「治傳尸勞者,先須 知正氣與毒氣並行,故臟腑有凝,即成蟲狀,遇陽日 長雄,陰日長雌,其先食臟腑脂膏,故其色白。五臟六 腑,一經食損,即皮聚毛脫,婦人即月信不行,血脈皆 損,不能榮五臟六腑也。七十日後,食人血肉盡,故其 蟲黃赤,損於肌肉,故變瘦劣,飲食不能為肌膚,筋緩 不能收持。一百二十日外,血肉食盡,故其蟲紫,即食 精髓,傳於腎中,食精故其蟲色黑,食髓即骨痿不能 起於牀。」諸蟲久即生毛,毛色雜花,鍾孕五臟五行之 氣,傳之三人,即自能飛。其狀如禽,亦多品類,傳入腎 經,不可救治。法之所載者,利藥下蟲後,其蟲色白,可 三十日服藥補,其蟲黃赤,可六十日服藥補,其蟲紫 黑,此病已極,可百二十日服藥補。又云:蟲頭赤者,食 患人肉可治;頭口白者,食患人髓,其病難治,只宜斷 後。故《經》曰:「六十日內治者,十得七八。八十日內治者, 十得三四。過此以往,未知生全,但可為子孫除害耳。」 今以六代所傳蟲狀病證,詳著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