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8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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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脾肺腎者。蓋脾土主運行,肺金主氣化,腎水主 五液,凡五氣所化之液,悉屬於腎;五液所行之氣,悉 屬於肺;轉輸二臟以制水生金者,悉屬於脾。故腫脹 不外此三經也。但陰陽虛實,不可不辨。大抵陽證必 熱,熱者多實;陰證必寒,寒者多虛。先脹於內,而後腫 於外「者為實;先腫於外,而後脹於裏者為虛。小便黃 赤,大便祕結為實;小便清白,大便溏泄為虛。」滑數有 力為實,弦浮微細為虛;色紅氣粗為實,色悴聲短為 虛。凡諸實證,或六淫外客,或飲食內傷,陽邪急速,其 至必暴,每成於數日之間。若是虛證,或情志多勞,或 酒色過度,日積月累,其來有漸,每成於經「月之後。」然 治實頗易,理虛恆難。虛人氣脹者,脾虛不能運氣也; 虛人水腫者,土虛不能制水也。水雖制於脾,實則統 於腎,腎本水臟,而元陽寓焉。命門火衰,既不能自制 陰寒,又不能溫養脾土,則陰不從陽,而精化為水。故 水腫之證,多屬火衰也。丹溪以為「濕熱,宜養金以制 木,使脾無賊邪之患;滋水」以制火,使肺得清化之權。 夫制火固可保金,獨不慮其害土乎,惟屬熱者宜之, 若陽虛者,豈不益其病哉。更有不明虛實,專守下則 脹已之一法,雖得少寬,於一時,真氣愈衰,未幾而腫 脹再作,遂致不救,殊可嘆也。余於此證,察其實者,直 清陽明,反掌收功。苟涉虛者,溫補脾腎,漸次康復。其 有不大實亦不大虛者,先以清利見功,繼以補中調 攝。又有標實而本虛者,瀉之不可,補之無功,極為危 險。在病名有鼓脹與蠱脹之殊。鼓脹者,中空無物,腹 皮綳急,多屬於氣也。蠱脹者,中實有物,腹形充大,非 蟲即血也。在女科有氣分與血分之殊。氣分者,心胸 堅大,而病發於上,先病水脹而後經斷。血分者,血結 胞門,而病發於下,先因經斷而後水脹,在治法有理 肺與理脾之殊。先喘而後脹者,治在肺。先脹而後喘 者,治在脾。以上諸法,此其大略也。若夫虛實混淆,陰 陽疑似,貴在臨證之頃,神而明之,其免於實實虛虛 之害乎?若四肢不腫,但腹脹者,名單腹脹,難愈。

死證

「腹脹,身熱者死。腹脹寒熱如瘧者死。腹大脹,四末清, 形脫洩甚為逆。腹脹便血,脈大時絕者死。」以上脹滿 之死證也。脣黑或腫,肝傷缺盆平。心傷臍突,脾傷足 心平,腎傷《背平》,肺傷五傷者死。陰囊及莖腫腐者死。 瀉後腹脹而有青筋者死。大便滑泄,水腫不消者死。 水腫先起於腹,後散四肢者可治。先起於四肢,後歸 於腹者死。以上水腫之死證也。

《脈法》

「盛而緊,或大堅以濇,或遲而滑,皆脹滿。沉而滑,浮而 遲,弦而緊,皆水腫。」二病之脈,實大者可治,虛微者難 治。

《趙獻可醫貫》

《氣虛中滿論》

中滿者,其證悉與鼓脹水腫無異,何故屬之氣虛?請 得明言之。答曰:氣虛者,腎中之火氣虛也;中滿者,中 空似鼓,虛滿而非實滿也,大略皆脾腎兩虛所致。《海 藏》云:「夫水氣者,乃胃土不能制腎水,水逆而上行,傳 入於肺,故令人腫。治者惟知泄水,而不知益胃,故多 下之,強令水出,不依天度流轉,故胃愈虛。食不滋味」, 則發而不能制也。莫若行其所無事,則為上計。何今 之人不知此等高論,舉手便以為水腫,用《內經》去菀 陳莝、開鬼門、潔淨府之法治之,如舟車丸、禹功散之 類。若真知其為水濕之氣客於中焦,浸於皮膚,皮膚 中如水晶之光亮,手按之隨起者,以前藥一服而退。 若久病大病後,或傷寒瘧痢後,女人「產後,小兒痘後, 與夫元氣素弱者,概以前法施之,脾氣愈泄愈虛,不 可復救矣。故治腫者,先以脾土為主,須補中益氣湯 或六君子湯溫補之,俾脾土旺則能散精於肺,通調 水道,下輸膀胱,水精四布,五經並行矣。或者疑謂喘 脹水滿,而又加純補之劑,恐益脹滿,必須補藥中加 行氣利水之品方妙。」此論似深得病情,終非大方家 體。蓋肺氣既虛,不可復行其氣;腎水已衰,不可復利 其水。純補之劑,初時似覺不快,過時藥力得行,漸有 條理矣。至於補腎以治腫,其說難明。蓋禹之治水,行 其所無事也。若一事疏鑿,則失之矣。今人之治腎水 者,牽牛、大戟,粗工之小智,正禹之所惡也。間有用五 苓、五皮者,以為中正,亦轉利轉虛,腎氣愈衰,而愈不 能推送矣,故須用補腎。《經》曰:「腎開竅於二陰,腎氣化 則二陰通,二陰閉則胃䐜脹。」故曰:「腎者胃之關,關門 不利,故水聚而從其類也。」又曰:腎主下焦。三焦者,決 瀆之官,水道出焉。膀胱者,州都之官,津液藏焉。必待 三焦之火化,始能出也。其三焦之經在上者布膻中, 散絡心包;在下者出於委陽,上絡膀胱,上佐天道之 施化,下佐地道之發生,與手厥陰為表裏,以應諸經 之使者也。是故腎虛者,下焦之火虛也。《宣明五氣論》 云:「下焦溢為水。」以水注之所,氣窒而不瀉,則溢而為 水也。《經》曰:「三焦病者,氣滿,小腹尤堅,不得小便,溢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