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48 (1700-1725).djvu/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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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大略令人寒熱盜汗,夢與鬼交,遺精白濁,髮乾而 聳;或腹內有塊,或腦後兩邊有小結,復連數箇,或聚 或散,沉沉默默,欬嗽痰涎,或咯膿血,如肺痿肺癰狀; 或腹下痢,羸瘦困乏,不自勝持,積月累年,以至於死, 死復傳疰,易傳親人,乃至滅門者是也。更有蜚蟲、遁 尸、寒尸、喪尸、尸疰等,謂之五尸,及大小附著等證,不 的知其所苦,無處不惡,乃挾諸鬼邪而害人。其證多 端,傳變推遷,難以推測。故自古及今,愈此病者,十不 一得。所謂狸骨、獺肝、天靈蓋、銅鎖鼻,徒有其說,未嘗 取效。惟「膏肓俞《崔氏穴法》」,若早灸之,可否?幾半晚亦 不濟也。

《趙獻可醫貫》

《陰虛發熱論》

世間發熱類傷寒者數種,治各不同。傷寒,傷風及寒 疫也,則用仲景法;溫病及瘟疫也,則用河間法。此皆 論外感者也。今人一見發熱,皆認作傷寒,率用汗藥 以發其表;汗後不解,又用表藥以涼其肌,柴胡、涼膈、 白虎、雙解等湯,雜然並進。若是虛證,豈不殆哉!自東 垣出,而發「內傷補中益氣」之論,此用氣藥以補氣之 不足者也。至於勞心好色,內傷真陰,真陰既傷,則陽 無所附,故亦發熱,其人必面赤煩躁,口渴引飲,骨痛, 脈數而大,或尺數而無力者是也。惟丹溪發明補陰 之說,以四物湯加黃蘗、知母,此用血藥以補血之不 足者也。世俗相因,屢用不效,何耶?蓋因陰字認不真, 誤以血為陰耳。當作腎中之真陰,即先天也。《內經》曰: 「諸寒之而熱者,取之陰;諸熱之而寒者,取之陽。」所謂 求其屬也。王太僕先生註云:「大寒而盛,熱之不熱,是 無火也;大熱而盛,寒之不寒,是無水也。」又云:「倏忽往 來,時發時止,是無火也;晝見夜伏,夜見晝止,時節而 動,是無水也。當求其屬而主之。無火者,宜益火之源, 以消陰翳;無水者,宜」壯水之主,以鎮陽光。必須六味、 八味二丸,出入增減,以補真陰,屢用屢效。若泥黃蘗、 知母苦寒之說,必致損傷脾陰而斃者,不可勝舉。大 抵病熱作渴,飲冷便祕,此屬實熱,人皆知之。或惡寒 發熱,引衣踡臥,四肢逆冷,大便清利,此屬真寒,人亦 易知。至於煩擾狂越,不欲近衣,欲坐臥泥水中,此屬 假熱「之證。其甚者,煩極發躁,渴飲不絕,舌如芒刺,兩 腎燥裂,面如塗朱,身如焚燎,足心如烙,吐痰如湧,喘 急,大便祕結,小便淋瀝,三部脈洪大而無倫。當是時 也,卻似承氣證,承氣入口即斃。卻似白虎證,白虎下 咽即亡。」若用二丸,緩不濟事,急以加減八味丸料一 斤,內肉桂一兩,以水頓煎五六椀,冰冷與飲,諸證自 退。翊日必畏寒脈脫,是無火也,當補其陽,急以附子 八味丸料煎服自愈。此證與脈俱變其常,而不以常 法治之者也。若有產後及大失血後,陰血暴傷,必大 發熱,亦名陰虛發熱。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若以涼 藥正治立斃,正所謂象白虎湯證悮?服白虎湯必死。 當此之時,偏不用四物湯,蓋有形之血,不能速化,幾 希之氣,所宜急固,須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使無 形生出有形來,此陽生陰長之妙用,不可不知也。或 問曰:「子之論則詳矣,氣虛血虛,均是內傷,何以辨之?」 予曰:悉乎子之問也。蓋陰虛者,面必赤,無根之火戴 於上也。若是陽證,火入於內,面必不赤,其口渴者,腎 水乾枯,引水自救也。但口雖渴而舌必滑,脈雖數而 尺必無力,甚者尺雖洪數,而按之必不鼓,此為辨耳。 雖然,若問其人曾服過涼藥,脈亦有力而鼓指矣。戴 復庵云:「服涼藥而脈反加數者,火鬱也,宜升、宜補,切 忌寒涼,犯之必死。」臨證之工,更宜詳辨。毫釐之差,枉 人性命。慎哉慎哉!

《醫門法律》
臣喻昌著

《總論》

虛勞之證,《金匱》敘於血痹之下,可見勞則必勞其精 血也。營血傷則內熱起,五心常熱,目中生花見火,耳 內蛙聒蟬鳴,口舌糜爛,不知正味,鼻孔乾燥,呼吸不 利,乃至飲食不為肌膚,怠惰嗜臥,骨軟足酸。營行日 遲,衛行日疾。營血為衛氣所迫,不能內守而脫出於 外,或吐或衄,或出二陰之竅,血出既多,火熱迸入,逼 迫煎熬,漫無休止,營血有立盡而已,不死何待耶?更 有勞之之極,而血痹不行者,血不脫於外,而但畜於 內,畜之日久,周身血走之隧道,悉痹不流,惟就乾涸, 皮鮮滑澤,面無榮潤,於是氣之所過,血不為動,徒蒸 血為熱,或日晡,或子午,始必乾熱,俟蒸氣散,微汗而 熱解,熱蒸不已,瘵病成焉,不死又何待耶?亦有始因 脫血,後遂血痹者,血虛血少,艱於流布,發熱致痹,尤 易易也。《內經》凡言虛病,不及於勞,然於大肉枯槁,大 骨陷下,胸中氣高,五臟各見危證,則固已言之,未有 勞之之極,而真臟脈不見者也。然枯槁已極,即真臟 脈不見,亦寧有不死者乎?秦越人始發虛損之論,謂 虛而感寒,則損其陽,「陽虛則陰盛,損則自上而下;一 損損於肺,皮聚而毛落;二損損於心,血脈不能榮養 臟腑;三損損於胃,飲食不為肌膚。虛而感熱,則損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