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0 (1700-1725).djvu/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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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增擾。所以然者。風性善行數變。下之若早。徒引之走空竅。亂神明耳。然胃有燥屎。下之不為大悮。其小悮止在未辨證兼乎風。若此者必再一大下。庶大腸空而風邪得以併出。故自愈。此通因通用之法。亦將差就錯之法也。

陽明病,讝語有潮熱,反不能食者,胃中必有燥屎五 六枚也。若能食者,但鞕耳,宜大承氣湯。

有燥屎,則腸胃熱結,故不能食,若能食則腸胃未結,故但鞕耳。前條云,「其後發熱者,必大便鞕而少也。」此云但鞕耳,不更言其少,乃於胃中有燥屎者,言其五六枚之多,亦互舉以辨微細之意,不可忽也。俱宜大承氣湯者,已結者開其結,未結者滌其熱,不令更結。同一讝語潮熱,故同一治,至於藥制之大小,必有分矣。合九條觀之,既云實則讝語矣,乃其用治遲徊審諦,始以和法為攻法,俟服藥後,重辨脈證,不敢徑情急攻,即攻之,又一服利止後服,何其鄭重耶?可見所謂實者,乃邪氣實也。邪氣實,正氣未有不虛,況津液為邪所耗,而至於讝語,方寸幾於無主,其虛為何如哉?邪實不可不下,正虛不可太下,斟酌於邪正之間。以權宜而善其治。良工苦心。要當三復於聖言矣。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胃中止一津液,汗多則津液外滲,加以發熱,則津液盡隨熱勢蒸蒸騰達於外,更無他法可止其汗。惟有急下一法,引熱勢從大腸而出,庶津液不致盡越於外耳。前條云:「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可見調胃之義,乃和緩其胃中之熱,以存津液也。此證發熱而至於汗多,明是始先未行調胃所致。故宜急下。無取緩調。

發汗不解。腹滿痛者。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發汗不解,而反腹中滿痛,則邪不在表而在裏,亦惟有急下一法,庶滿痛去而病自解也。「減不足言」四字,形容腹滿如繪,見滿至十分,即減去一二分,不足殺其勢也。此所以縱有外邪未解,而當下無疑耳。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 身微熱者,此為實也。急下之,宜大承氣湯。

此一條辨證最微細。大便難,則非久祕裏證不急也;身微熱,則非大熱表證不急也。故曰:無表裏證,只可因是而驗其熱邪在中耳。熱邪在中,亦不為急,但其人目中不了了,睛不和則急矣。以陽明之脈絡於目,絡中之邪且盛,則在經之盛更可知,故惟有急下之而已。按少陰經有急下三法,以救腎水:一《本經》水竭,一木邪涌水,一土邪凌水。而陽明經亦有急下三法以救津液。一汗多津越於外;一腹滿津結於內;一目睛不慧津枯於中。合兩經下法,以觀病情生理。恍覺身在冰壺,腹飲上池矣。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至戌上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搏,胃氣生熱,其陽 則絕。

其陽則絕。即無陽之互辭。謂津液內亡也。當下不下。故至此耳。

趺陽脈浮而澀。浮則胃氣強。澀則小便數。浮澀相搏。 大便則難。其脾為約。麻仁丸主之。

脾約之證,在太陽陽明,已當用麻仁丸潤下,失此不用,延至正陽陽明,胃中津液,甕乾杯罄,下無及矣。然則浮澀之脈,轉為浮芤,不可類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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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經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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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昌曰:凡屬正陽陽明之證,病已入於胃腑,故下之則愈。其有胃不實而下證不具者,病仍在經,在經之邪不解,必隨經而傳少陽,口苦、咽乾、目眩、耳聾、胸脅滿痛之證,必兼見一、二,故謂之少陽陽明,其實乃是陽明少陽也。少陽主半表半裏,陽明證中纔兼少陽,即表裏皆不可攻,故例中止用「和法。」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胸脅滿不去者。小 柴胡湯主之。

「潮熱」本陽明胃實之候,若大便溏,小便自可,則胃全不實,更加胸脅滿不去,則證已傳入少陽矣。纔兼少陽,即有汗下二禁,惟小柴胡一方,合表裏中而總和之,乃少陽一經之正法,故陽明、少陽亦取用之,無別法也。

陽明病,脅下鞕滿,不大便而嘔,舌上白胎者,可與小 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而汗 出解也。

不但大便溏為胃未實,即使不大便而見脅下鞕滿嘔與舌胎之證,則少陽為多,亦當從小柴胡湯分解陰陽,則上下通和,濈然汗出,而胎嘔脅滿之外證一時俱解矣。既云「津液得下」,則大便自行,亦可知矣。此一和而表裏俱徹,所以為貴也。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