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1 (1700-1725).djvu/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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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欲脫,氣壅上逆,亦主喘也。《經》曰:「直視讝語,喘滿者 死。」又汗出髮潤,喘不休者,此為肺絕。身汗如油,喘而 不休,此為命絕,皆為不治之喘也。省疾問病,更宜消 息。

嘔吐

傷寒嘔吐,何以明之?嘔者,有聲者也,俗謂之啘。吐者, 吐出其物也。故有乾嘔而無乾吐。是以於嘔則曰「食 榖欲嘔」,及吐則曰「飲食入口即吐。」則嘔吐之有輕重 可知矣。傷寒嘔,有責於熱者,有責於寒者。至於吐家, 則悉言虛冷。《經》曰:「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自 利益甚,時腹自痛。」又曰:「胃中虛冷,故吐也。」嘔家則不 然。嘔有熱者,有寒者,有停飲者,有胃脘有膿者,皆當 明辨之。嘔而發熱者,柴胡湯證具。與其嘔不止,心下 鬱鬱微煩,大柴胡湯主之者,是邪熱為嘔者也。膈上 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也,當溫之。與其乾嘔,吐涎沫, 頭痛者,吳茱萸湯主之,是寒邪為嘔者也。先嘔後渴 者,此為欲解;先渴後嘔者,為水停心下,此屬飲家,是 停飲嘔者,嘔家有癰膿,不須治,膿盡自愈,是胃脘有 膿而嘔也。諸如此者,雖有殊別,大抵傷寒表邪欲傳 裡,裡氣上逆,則為嘔也。是以半表半裡證,多云嘔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不受邪,是知邪氣傳裡者, 必致嘔也。至於乾薑附子湯證云:「不嘔不渴,為裡無 熱。」《十棗湯證》云:「乾嘔短氣,汗出不惡寒者,此表解裡 未和也。」即此觀之,其嘔為裡熱明矣。嘔家之為病,氣 逆者必散之,痰飲者必下之。《千金》曰:「嘔家多服生薑, 此是嘔家聖藥,是要散其逆氣也。」《金匱要略》曰:「嘔家 用半夏以去其水,水去嘔則止」,是要下其痰飲也。嘔 多雖有陽明證,不可攻者,謂其氣逆而未收斂為實 也。其嘔而脈弱。小便復利。身有微熱見厥者。已為難 治。蓋謂其虛寒之甚也。醫者必審其邪氣之虛實。疾 證之逆順。為施治則當矣。

傷寒悸者,何以明之?悸者,心忪是也。築築惕惕然動, 怔怔忪忪,不能自安者是矣。心悸之由,不越二種:一 者氣虛也,二者停飲也。傷寒二三日,心中悸而煩者, 小建中湯主之。「少陰病四逆,其人或悸者,四逆散加 桂五分」,是氣虛而悸者也。飲水多,必心下悸,是停飲 而悸者也。其氣虛者,由陽氣內弱,心下空虛,正氣內 「動而為悸也。其停飲者,由水停心下,心為火而惡水, 水既內停,心不自安,則為悸也。又有汗下之後,正氣 內虛,邪氣交擊而令悸者,與氣虛而悸者,則又甚焉。 太陽病發汗過多,其人又手自冒心,心下悸。太陽病 若下之,身重,心下悸者,不可發汗。少陽病不可吐下, 吐下則悸而驚;少陽病不可發汗,發汗則讝語,此屬 胃,胃和則愈,胃不和則煩而悸。」是數者,皆汗後協邪 者,與其氣虛而悸者,有以異也。或鎮固,或化散之,皆 須定其浮氣也。又飲水過多,水飲不為宣布,留於心 下,甚者則悸。《金匱要略》曰:「食少飲多,水停心下,甚者 則悸。」飲之為悸,甚於他邪,雖有餘邪,必先治悸。何者? 以水停心下,若水氣散,則無所不之。浸於肺則為喘 為欬;傳於胃則為噦為噎;溢於皮膚則為腫;漬於腸 間則為利,下不可緩之也。《經》曰:「厥而心下悸,宜先治 水」,與茯苓甘草湯,後治其厥。不爾,水漬於胃,必作利 也。厥為邪之深者,猶先治水,況其邪氣淺者乎。

《傷寒》渴者,何以明之?渴者,裡有熱也。傷寒之邪,自表 傳至裡,則必有名證,隨其邪淺深而見焉。雖曰一日 在皮,二日在膚,三日在肌,四日在胸,五日在腹,六日 入胃,其傳經者,又有證形焉。太陽主氣而先受邪,當 一二日發頭項痛而腰脊強者是矣。太陽傳陽明,則 二三日發身熱、目疼、鼻乾、不得臥也。陽明傳少陽,則 三四日發胸脅痛而耳聾。此三陽皆受病,為邪在表, 而猶未作熱,故不言渴。至四、五日,少陽傳太陰經,邪 氣漸入裡,寒邪漸成熱。當是時也,津液耗少,故腹滿 而嗌乾;至五、六日,太陰傳少陰,是裡熱又漸深也。當 此之時,則津液為熱所搏,漸耗而乾,故口燥舌乾而 渴。及至六、七日,則少陰之邪,傳於厥陰。厥陰之為病, 消渴為裡,熱已極矣。所謂消渴者,飲水多而小便少 者是矣。謂其熱能消水也。所以傷寒病至六七日而 渴欲飲水,為欲愈之病,以其傳經盡故也。是以《厥陰 病》云:「渴欲飲水,少少與之愈」者是也。邪氣初傳入裡, 熱氣散漫未收,熏蒸焦膈,搏耗津液,遂成渴也。病人 雖渴,欲得飲水,又不可多與之。若飲水過多,熱少不 能消,故復為停飲諸疾。《經》曰:「凡得時氣病,至五六日 而渴欲飲水,飲不能多,勿多與也。」何者?以腹中熱尚 少,不能消之,便更與人作病也。若大渴欲飲水,猶當 依證與之,與之常令不足,勿極意也,言能飲一斗與 五升。又曰:渴欲飲水,少少與之,但以法救之。渴者宜 五苓散。至於大渴欲飲水數升者,白虎加人參湯主 之,皆欲潤其燥而生津液也。凡得病反能飲水,此為 欲愈之病。其不曉病者,但聞病飲水自差。小渴者,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