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2 (1700-1725).djvu/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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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方得就診,洪大無倫,按之如絲。余曰:「浮大沉小,陰 證似陽也。與附子理中湯,當有生理。」日休駭曰:「醫者 十輩至,不曰柴胡、承氣,則曰竹葉石膏,今反用熱劑, 烏乎敢?」余曰:「溫劑猶生,涼劑立斃矣。」日休卜之吉,遂 用理中湯加人參四錢,附子二錢,煎成入井,冰冷與 飲,甫及一時,狂躁定矣。再劑而神爽,服參至五斤而 安。文哉遺以《書》曰:「弟為俗子所誤,既登鬼籙矣。而兄 翁拯全之,大奇亦大幸也。」方弟躁熱之時,醫以三黃 湯入牛黃服之,轉加悶絕,舉室哀號,惟是治終具候, 目瞑而已。不意兄翁毅然以為可活,《參》《附》一投,陰霾 見睍,荊妻稚子,含淚歡呼,一日即甦,經年乃復。嗚呼! 父母生之,兄翁再生之,昊天罔極,莫可云喻。敢誌巔 末,乞附案帙,俾天下萬世知藥不可以浪投,命不可 以輕。何?莫非大仁人回春之澤哉! 同社王月懷傷寒,至五日,下利不止,懊憹目脹,諸藥 不效。有以山藥、茯苓與之,慮其瀉脫也。余診之,六脈 沉數,按其臍則痛,此協熱自利,中有結糞,小承氣倍 大黃服之,果得結糞數枚,利遂止,懊憹遂安。 婁水張爾和,傷寒第二日,頭痛發熱,正在太陽。余曰: 「方今正月,天令猶寒,必服麻黃」,兩日愈矣。若服沖和 湯,不惟不得汗,即使得汗,必致傳經。遂以麻黃湯熱 飲之,更以滾水入浴桶,置牀下熏之,得汗如雨,密覆 半日易被,神已爽矣。至晚索粥,家人不與。余曰:「邪已 解矣,必不傳裏,食粥何妨?」至明日果愈。不以麻黃汗 之傳變深重,非半月不安也。

光祿卿吳元水太楊歸,頭痛腹脹,身重不能轉側,口 內不和,語言讝妄。有云:「表裏俱有邪,宜以大柴胡下 之。」余曰:「此三陽合病也,誤下之,決不可救。」乃以白虎 湯連進兩服,諸證漸減,更加天花粉、麥門冬二劑而 安。

縣學師楊龍友如夫人,發熱頭疼,六日後忽見紅疹, 眾皆以為發斑,用升麻犀角等湯,凡五日不效。余視 之曰:「此疹也,非斑也。斑為陽明火毒,疹為太陰風熱。」 一表一裏,如天與淵。乃用防風二錢,黃芩一錢,甘草 五分,薄荷、桔梗、蟬殼各一錢,四劑霍然矣。

儒者吳君明,傷寒六日,讝語狂笑,頭痛有汗,大便不 通,小便自利,眾議承氣湯下之。余診其脈,浮而大,因 思仲景云:傷寒不大便六七日,頭疼有熱,小便清,知 不在裏仍在表也。方今仲冬,宜與桂枝湯。眾皆咋舌 掩口,謗之甚力,以讝狂為陽盛,桂枝入口必斃矣。余 曰:「汗多神昏,故發讝妄,雖不大便,腹無所苦,和其營」 衛。必自愈耳。遂違眾用之。及夜而笑語皆止。明日大 便自通。故夫病變多端。不可謬執。向使狐疑而用下 藥。其可活乎。

內戚顧淡之,勞神之後,煩躁大熱,頭痛,時作時止。醫 者禁其飲食,與之解表,見四日熱不退,欲與攻裏。余 診之曰:「脈不浮緊,安得表耶?又不沉實,安得裏耶?惟 心部大而濇,此勞心而虛煩,乃類傷寒,非真傷寒也。 若禁飲食,即餓絕矣。」便以粥與之,兼服歸脾湯,五日 而安。

《寓意草》曰:黃長人犯房勞病傷寒,守不服藥之戒,身 熱已退。十餘日外,忽然昏沉,渾身戰慄,手足如冰,舉 家忙亂,亟請余至,一醫已合就薑附之藥矣。余適見 而駭之,姑俟診畢,再三闢其差謬。主家自疑陰證,言 之不入,又不可以理服,只得與醫者約曰:「此一病,藥 入口中,出生入死,關係重大,吾與丈各立擔承,倘至」 用藥差悮,責有所歸。醫者云:「吾治傷寒三十餘年,不 知甚麼擔承。」余笑曰:「有吾明眼在此,不忍見人活活 就斃,吾亦不得已也。如不擔承,待吾用藥主家方纔 心安。」亟請用藥。余以調胃承氣湯約重五錢,煎成熱 服半盞,少頃,又熱服半盞。其醫見厥漸退,人漸甦,知 藥不悮,辭去,仍與前藥。服至劑終,人事大清,忽然渾 身壯熱,再與大柴胡一劑,熱退身安。門人問曰:「病者 云係陰證見厥,先生確認為陽證,而用下藥果應,其 理安在?」答曰:「其理頗微,吾從悟入,可得言也。」凡傷寒 病初起發熱,煎熬津液,鼻乾口渴便祕,漸至發厥者, 不問知其為熱也。若陽證忽變陰厥者,萬中無一,從 古至今無一也。蓋陰厥得之陰證,一起便直中陰經, 脣青面白,遍體冷汗,便利不渴,身踡多睡,醒則人事 了了,與傷寒傳經之熱邪,轉入轉深,人事昏惑者,萬 萬不同。諸書類載「陰陽二厥」為一門,即明者猶為所 混,況昧者乎?如此病先犯房室,後成傷寒,世醫無不 為陰證之名所惑,往往投以四逆等湯,促其暴亡,而 諉之陰極莫救,致冤鬼夜號,尚不知悟,總繇傳派不 清耳。蓋犯房勞而病感者,其勢不過比常較重,如發 熱,則熱之極,惡寒,則寒之極,頭痛則痛之極,所以然 者,以陰虛陽往乘之,非陰盛無陽之比。況病者始能 勿藥,陰邪必輕,旬日漸發,尤非暴證,安得以陰厥之 例為治耶?且仲景明言「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後復 發熱三日,與厥相應,則病旦暮愈。」又云:「厥五日,熱亦 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明明以熱之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