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53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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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潰,膿稠腫消,痛減,身體,輕便甦醒,睡穩不熱者吉。 潰後,元氣易復,飲食易進,內肉易實,膿水易乾者吉。 初起,身發寒熱,漫腫色白,肢體牽強,疼痛附骨者險。 已成,舉動不便,通腿漫腫,不熱不紅,不作膿者為險。 已潰膿水清稀,氣穢腥臭,腫痛不消,形體日削者死。 潰後脾胃虛弱,飲食無味,口渴不止,脣白皮枯者死。

《治法》

初起發熱惡寒,身體拘急,腿腳腫痛,脈浮緊者,宜散 之。已成腿腳腫痛,皮色不變,上下通腫者,宜散寒溫 經絡。「寒熱作腫,色白光亮,按之如泥不起者,宜健脾 滲濕。」「身體無熱惡寒,脈遲而濇,腿腫不熱者,宜養血、 溫經絡。暑中三陰,脈洪而數,腿腳焮腫,口乾便燥者, 宜下之。」已潰膿水清稀,飲食減少,形體消瘦者,宜補 中健脾胃。潰後腫痛不減,膿水不止,虛熱不退者,宜 溫中養氣血。愈後筋骨牽強,曲伸不便者,宜滋養氣 血,通利關節。

《景岳全書》
臣張介賓著

《附骨證論治》

附骨疽一證,近俗呼為「貼骨癰。」凡疽毒最深而結聚 於骨際者,皆可謂之附骨疽。然尤惟兩股間肉厚處, 乃多此證。蓋此證之因,有勞傷筋骨而殘損其脈者; 有恃酒力房而因爍其陰者;有憂思鬱怒而留結其 氣者;有風邪寒濕而湊滯其經者。凡人於環跳穴處, 無故酸痛,久而不愈者,便是此證之兆。速當因證調 「治,不可遲也。蓋其初起,不過少陽經一點逆滯,逆而 不散,則以漸而壅,壅則腫,腫則潰,至其延漫,則三陰 三陽無不連及,而全腿俱潰。」然此證無非元氣大虧, 不能運行,故致留滯不散,而後致決裂,誠危證也。若 潰後脈和,雖見困弱之甚,只以大補氣血為主,皆可 保全。若潰後脈反洪芤,而煩躁不寧,發熱口渴,則必 不可治。至若治此之法,凡以勞傷筋骨而致者,宜大 營煎兼大防風湯治之。若酒色傷陰者,宜八味丸、六 味丸,或右歸丸,兼大防風湯主之。若憂思鬱怒結氣 者,宜瘡科流氣飲,或五香連𧄍湯,兼大防風湯主之。 若風寒外襲者,宜五積散兼大防風湯主之。大扺!此 證初起,即宜用大營「煎溫補氣血,或兼仙方活命飲 通行毒氣。」有火者,宜速用連𧄍歸尾煎,以解散其毒, 仍宜速用隔蒜灸,或豆豉餅尋頭灸之,以速散其毒, 最為捷法。其有濕熱痰飲等證,當並求後法以治之, 庶免大害也。若環跳久痛不已,或見臀股微腫,度其 已成,勢不能散,只宜速用托補,專固根本,使其速起 速潰,則根本既實,雖凶亦無大害,必且易潰易斂而 易愈也。若脈見滑數,按之軟熟,膿已成也,速宜針之, 無使久留,以防深入之患。其有不明利害,苟圖目前, 或用剋伐消散,再傷元氣;或用寒涼敷藥,以遏其毒 氣,必致日延日甚,而元氣日敗,則一潰不可收拾矣。 考諸方書,俱未詳及此證,故悉其所因,并附治案。

瘡科流氣飲

治「陰發流注,恚怒,氣結堆核,腫硬作痛,或胸膈痞悶,或風寒濕毒搏於經絡,或血不和結成腫塊,肉色不變,或漫腫木悶無頭,或陰發乳岩等證。未成速散,已成速潰,敗膿自出,惡肉自去,非常之驗。」

桔梗 人參 當歸 桂 甘草 黃芪鹽水炒 厚朴薑製 紫蘇 白芍藥 烏藥 防風。

枳殼、 檳榔、 南木香、 川芎、 白芷。

右生薑煎服

疼痛加乳香沒藥

瘡乾加知母貝母

瘡不乾加炒皂角剌

「流注。」 加羌活、獨活。

氣滯加香附

胃虛加陳皮。此乃行氣散血之劑。若服之過度。則氣血虛耗。何以為膿。學者知之。

敗毒流氣飲

治流注初發,堆核硬痛不可忍,用此疏邪流氣。

羌活 獨活 青木香 赤芍藥 當歸 紫蘇 陳皮 香附 白芷 三稜 蓬莪朮 枳殼 川芎 桔梗 柴胡 半夏薑製 赤茯苓

甘草。

右,生薑煎服。熱加大黃、黃芩,虛加人參、黃芪。

方脈流氣飲

治「陰發流注瘰𤻤,及鬱結腫聚結塊,或走注疼痛,或心胸痞悶,脅腹脹滿,嘔吐不食,上氣喘急,欬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