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62 (1700-1725).djvu/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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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久閉者,用百祥丸、小承氣湯下之。有虛之甚者,保 元湯加桂、芎,從其熱而用之之類是也。

汪氏《理辯》曰:「五色者,五行之精華也。正則光而明,衰 則慘而暗,五臟榮枯,於此可見矣。故痘毒之出於臟, 惟利乎明,不利乎暗。光明者,氣血旺也;慘暗者,氣血 衰也。氣位旺而氣得其令,氣位衰而血被其囚。血非 氣則毒不收,氣非血則毒不化。」信乎痘毒必氣血而 後可以終始成功。且夫色之紅者,毒始出也;白者,毒 未散也;黃者,毒將解也;乾黃者,毒盡解也;灰白者,血 衰而氣滯也;黑者,毒滯而血乾也;焦陷者,血氣枯也。 如紅變白、白變黃者吉;紅變紫、紫變黑者,凶之兆也。 且毒出乎五臟,而非獨一臟,前人言「五臟各主色」,固 有之,又不載各臟治法。錢氏、陳氏所論「變黑歸腎」,此 皆過於理也。

春甫謂五色合五臟,此至當之理。然《辯》云:「毒出五臟, 非獨一臟,正所以五臟之中,而一臟之病甚,則其一 臟之象著見也。」又云:「錢氏、陳氏變黑歸腎之論,皆過 於理。」是辯之未詳辯也。凡變黑者,乃火之劇,而腎水 寖衰,不能制火,故色黑也。其責安得不歸於腎乎?謂 其未載五臟之方則可矣;謂其謬論,辯亦未之思也。 予每參合五臟立方。罔不應驗。故錄其方法於《四色 辯》中。以備全論。醫者審之。

《順候》

春夏為順。 先發驚搐而後出痘者順。 先發熱。熱 歇出痘順。 飲食如常順。 二便如常順。

逆候

秋冬為逆, 春膿泡,金剋木, 夏黑陷,水剋火, 秋 發斑,火剋金, 冬發疹,土剋水, 便血或利, 乳食 不化,脾虛 正出,吐利, 風攻頤頷項頸,或胸高突, 面腫鼻陷, 閉目咬牙, 或鼻有黑氣, 肌肉黑, 面色青黑 ;或因吐利,內虛陷伏, 已出妄汗而成 斑爛, 或冒風邪成倒靨,不起發也。 泄瀉不止, 瘡成餅塌, 燥渴,小便澀, 聲啞, 飲藥錯喉, 喘 息不休, 瘡盡爪破, 臭爛不可近, 目閉黑暗, 濛昧無魂, 頭面腫,足冷至膝, 不時努力,如出大 便之狀, 瘡與肉色不分, 已出身熱,足熱不解; 已出煩燥悶亂, 痘後驚搐, 痘瘡未該靨結,卒然 焦黑青紫。

《惡候》

痘出而復不出, 忽大瀉而渴, 已出,譫語不止, 或黑紫色,隱在肌內裏,其毒重 甚者,「五臟」咽喉中 有痘, 其瘡不成粒,如凝血而痛,黑靨,不生膿血者 死。 或見是證,以藥解之而毒反沒者死。 目開腹 脹,口中作臭者,不治。 大小便祕,肌黑目閉,聲啞者, 死。 胃熱發黃,身如橘色,下利者死。

《順逆險按期候法》

痘瘡始出一二日間,初出血點,淡紅潤色,一二日如 粟如黍,出於口鼻腮、耳,年壽之間,先發三兩點,淡紅 潤色者,順之兆也。順者不藥自愈,為氣得其正,血得 其行,其毒不甚,不得妄行肆其虐也。

逆候:形如蠶種,一片如麻布,紅點黑。疹初出於天庭、 司空、太陽、印堂、方廣之處,逆之兆也。逆者不治,此為 元氣本虛,血氣凝滯,毒邪太盛,妄參陽位,無以當其 勢。

「險候」:圓暈成形,乾紅少潤。痘出雖稠,尚紅潤而成粒 者,險也。險者,毒雖盛,元氣尚充,未可為虞。宜用補元 氣之中少加解毒之藥,須防毒盛正氣有所傷也。

《三四日間》

順候:氣溢血附,飽滿光潔,三四日間,根窠圓混,元氣 之充滿也。氣充則血附而各得其道為順。順者不治 自愈。

逆候:氣澀血凝,枯槁不澤,根窠無暈,氣離血散為逆』。 逆者,氣血交會不足,致毒乘機而犯內也。

險候:頂陷不滿,光潔有神,根窠尚圓,惟頂有陷,氣血 難充為險。以保元湯加芎、桂,助脾胃氣血,可保無虞。

《四五日間》

順候氣滿血榮,鮮明光澤,則知血氣之旺,受毒之淺, 其形光潤,大小不一等,此氣和血就為順,不治自愈。 逆候四五日來,綿密如泡,紫黑乾紅,或如蠶種,或黑 陷紫泡,皆逆也;逆者難治,為氣血乖離,邪毒內攻也。 險候四五日間,根窠雖起,色慘不明為險。血雖好,氣 分弱,此交會欠分明,宜用保元湯加朮芎,助衛和榮, 色自光明矣。

《五六日間》

「順候」五六日間,氣盛血榮於內,痘當圓滿起發於外, 斯為順也,不須用藥而自愈。

逆候五六日,痘尚乾枯綿密不起,陷頂灰白色,或紫 黑,或為水泡痒塌為逆,此氣血衰弱,致毒內陷而外 剝也,皆不可治。

險候:五六日之間,痘瘡雖起,但色白不榮為險,此氣 盈血虧,保元湯加芎、歸、桂、芍,則痊愈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