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而至於氣血俱虛。故治病用藥,須要分別氣血明 白,不可混淆。」
昔人有云:「我但臥病,即於胸前不時手寫死字,則百 般思慮俱息,此心便得安靜,勝於服藥」,此真無上妙 方也。蓋病而不慎,則死必至。達此理者,必能清心克 己,凡百謹慎而病可獲痊,否則,雖有良藥無救也。世 人遇病而猶恣情任性以自戕賊者,是固不知畏死 者矣。又有一等,明知畏死,而怕人知覺,諱而不言,或 病已重。而猶強作輕淺態度以欺人者。斯又知畏死 而反以取死。尤可笑也。
東垣、丹溪治病多自製方。蓋二公深明本草藥性,洞 究《內經》處方要法,故能自製。自宋以來,局方盛行,人 皆遵用,不敢輕率自為《局方》。論證治病,雖多差謬,丹 溪曾辨論之。然方皆名醫所製,其君臣佐使,輕重緩 急,大小多寡之法則不差也。近見東垣、丹溪之書大 行,世醫見其不用古方也,率皆效顰治病,輒自製方, 然藥性不明,處方之法莫究,鹵莽亂雜,反致生變,甚 有變證多端,遂難識治耳。且夫藥之氣味不同,如五 味子之味厚,故《東垣方》少者五六粒,多者十數粒。今 世醫或用二三錢;石膏味淡薄,故白虎湯用半兩,今 世醫不敢多用。補上治上劑宜輕小,今不論上下,率 用大劑。丸散湯液,各有攸宜,今不論緩急。率用湯煎。 如此類者多矣。今之醫者。若不熟讀《本草》。深究《內經》。 而輕自製方。鮮不誤人也。
或問:「今人有言,東垣之法宜用於北,丹溪之法可行 於南,如何?」曰:「東垣,北醫也,羅謙甫傳其法,以聞於江 浙;丹溪,南醫也,劉宗厚世其學,以鳴於陜西。果如人 言,則《本草》《內經》皆神農、黃帝、岐伯之說,亦止宜施於 北方耶?夫五行所生異病及治之異宜,《內經異法方 宜論》,《五常正大論》已詳言之矣。又如北方多寒,南方 多熱,江湖多濕,嶺南多瘴。」謂其得此氣多,故亦多生 此病,非謂北病無熱,南病無寒也。至於治寒以熱,治 熱以寒,則五方皆同,豈有南北之異耶?但人之臟腑, 火各居二;天之六氣,熱居三分又半。故天下之病,熱 多而寒少。觀《內經》至真大論病機一篇可見。又濕熱 相火,致病甚多。自太僕註文湮沒,以致《局方》偏用濕 熱之藥,故丹溪出而闡《內經》之旨,辨《局方》之偏論濕 熱相火之病,以補前人之未備耳。後人不識,見其多 用芩、連、梔、蘗等苦寒之藥,遂以為宜於南,淺矣哉。
柏齋三書
《治療須法素問》
「凡治病者,必明天道地理,人之強弱,必問起居飲食, 暴樂暴苦。病從內而之外者,先治其內,後治其外;病 從外而之內者,先治其外,後治其內。內外不相及則 治主病,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先其所因而後其 所主,補上治下制以緩,補下治上制以逸。大毒治病 十去其六,中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 無毒治病,十去其九;必養必和,俟其來復。」此皆《素問》 之文,而醫家之所當知也。不能盡錄,姑撮其要,以示 其概云。
無名氏原機啟微
《序》
醫為儒者之一事,不知何代而兩途之父母。至親者 有疾而委之他人,俾他人之無親者,反操父母之死 生,一有誤謬,則終身不復。平日以仁推於人者,獨不 能以仁推於父母乎?故於仁缺,朋友以義合,故赴其 難,難雖水火兵革弗顧;故周其急,急雖金玉粟帛弗 吝。或疾則曰「素不審他者曰甲審,遂求甲者,渠曰乙」 審,又更乙者,紛紛錯擾,竟不能辨。此徒能周赴於瘡 痍,而不能攜友於死生也,故於義缺。己身以愛為主, 飲食滋味,必欲美也;衣服玩好,必欲佳也;嗣上續下, 不敢輕也。疾至而不識,任之婦人女子也,任之宗戚 朋友也,任之狂巫瞽卜也。至危猶不能辨,藥誤病焉 也,故於知缺。夫五常之中,三缺而不備。故為儒者不 可不兼夫醫也。故曰:「醫為儒者之一事。」
醫說
《醫藥之難》
五經四部,軍國禮服,若講用乖越者,止於事跡非宜 耳。至於湯藥一物,少有乖謬,便性命及之。千乘之君, 百金之長,可不深思戒慎耶!昔許太子侍藥,不嘗加 以弒君之罪;季康子饋藥,仲尼有未達之辭。知其醫 藥之不可輕也。晉時才人欲刊正《周易》及諸藥方,先 與祖訥共論辯釋經典,縱有異同,不足以傷風教;至 於湯藥。小小不達。便致壽夭所由。則後人受弊不少。 何可輕以裁斷。祖之此言。可謂仁識。足為龜鑑矣。
《醫通神明》
凡為醫者,須略通古今,麤守仁義,絕馳騖利名之心, 專博施救援之志。如此則心識自明,神物來相,又何 戚戚沽名,齪齪求利也。如不然,則曷止姜撫沽譽之 慚,逮華佗之矜能受戮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