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4 (1700-1725).djvu/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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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如旗如纛,如筍如鏘!

「螘螘繩繩」 ,言似蟻之相續不斷以來。「蜂蜂旅旅」 ,言似蜂之行列成陳於外。「盤窩」 結得淺,壺蕩結得深。「進退」 指朝龍欲進而卻之意。「左右」 為門戶之根,水口嚴風無從入之理。「元」 ,室穴也。元室在三形之中,明堂在四勢之內,方者如屏、如城,圓者如釜、如鐘,皆列於三形之外者。情貴顧中,不必定求其如旗纛筍鏘之尖銳也。

又況四勢不同於遠勢,在《明堂》四勢之間;三形豈具 於成形?繫元室三方之內。內而三形,應水以精神,外 而四勢,得水以氣概。

「《千尺》為勢」 ,非數里以外之勢;「百尺為形」 ,非昆蟲草木之形。精神氣概,以見其遠近大小之不同,然非得水,未易臻於妙也。

日者之目,不可以色,主者之心拘而致害;主者之心 拘於利害之中,而目已自蔽。日者之目,則習熟達觀, 而利害之不繫。即文錢以貫之,則吾之方寸曉然而 開,釋然而快;貫之之方,則安之而不搖;文之之圜,則 流之而不礙。是「四勢」三形,與文錢而義契。

《文錢》孔方而外圓,「內方」 喻我之方寸不可以利搖,「外圓」 喻我之涉世不因以物滯。四勢欲其外圓,三形欲其內方,是又與文錢之義無二致也。

《相之》曰:「周其圜外,巡浮鱉以如盤;即之方中,審彈蝦 而拱笏。」

鼓爪曰彈。此釋外圓內方之象。

《舊註》曰:「肘之外曰浮鱉,腕之內曰彈蝦。」

又曰:「外如龜,內如月,外如璧,內如窟,外如牆,內如室, 外如趨,內如列。此內外之辨,尋龍之大率。」

「戶內之方者為房」 ,內外之辨,當是外環而內房也。

後如至,前如趨,左如勒馬,右如遊魚,後如蜈蚣,前如 鳳龍,左如虹,右如弓,此四勢之城,三形之墉。

先言其後者,以來龍為主,次論其朝,又次論其「抱」 也。

「後來前鬥,左右寬揍」,此四勢三形發力之候。

《寬揍》「見其內之有堂。」

「後臥前聳,左迴右拱。」此三形四勢,居龍之蕩。

來龍平伏,而四面環聳拱揖,亦即正龍,身上不生蜂也,非常貴格。

已上四勢,《三形》之吉。

「後來前去,後住前渡,左屈右伸,左集右分」,此三形四 勢,脫水之因。

《眾山止》則水無不止,有一山之不止,水便因之去矣。

「後瘦如丁」,「前亂如星」,「肘反如弓」,「腕直如筒」,此三形四 勢脫源之窮。

上言脫水,此言「脫源」 ,源在山谷之窮。

「背後分枝,面前分蹊,左如梳腦,右如篦眉」,此三形四 勢失水而腳不齊。

水能限山腳之披離,水一失,便莫得而禁山之往矣。

背後如傘。面前。如普伯切破物也。板左去如出軍,右 去如奔群,此三形四勢,逐水而腳分。音簡。摺也。

傘。板,其水路分析叢雜,如出軍者不止也,如奔群者不顧也。上言「失水」,此云「逐水」,失者自不能守,逐者自為之驅。已上言三形四勢之凶。

故曰:「丫義雙胖,目迷爭主之乾流;曲盡交頭,心著抱 身之澄綠。」

此一節歸結於穴上說「丫義」 者,腳直而不交,曲盡交頭,左右得陰陽之會,一是爭主,一是抱身,爭主者砂,抱身者水,然水非砂之曲盡,亦無從著其抱身之澄綠也。

蓋前凶已穢,後吉難濯;前吉已薄,後凶易剝。故曰:「襟 江帶湖,而意不投町。」音汀《畽》。町畽禽所踐處他本作鹿跡鹿場而意 自樂。

前面砂水既凶,後龍雖吉,亦難以洗滌其污穢。前面砂水雖吉,而吉者不能敵後龍之凶,其凶更為易致。故襟江帶湖者,非不吉也,設後龍之意有不投,反不若町畽鹿場為可樂也。蓋町畽鹿場雖不能若襟江帶湖之美,而後龍之根本則吉,又不當以鹿場之乾流而棄之。

遠勢近形第十九

近相住形,雖百端而未已,遠求來勢,得九條而可殫。 必限發源之水,始匡入路之山。枝節一尋,取八尺則 侵本榦。陰陽五運,窮六氣以及黃泉。參五行二氣之 法,何九宮八卦之翻。將格五災之鬼,當明一理之元。

「近者言穴,遠者言龍。」 九條詳見下文。發源之水,由祖宗處分來,至結穴之所,為之一限,而四山始得皆正。一尋八尺也,穴在枝節,八尺以下,扦八尺之上,則傷龍侵榦。五運陽年太過,陰年不及。葬必論五運之盛衰,更推其司天在泉之氣而生者得,勿殺長者得,勿罰化者得,勿制收者得,勿害藏者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