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4 (1700-1725).djvu/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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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按《武進縣志》:叟,晉陵人,善相。宋劉裕始為鎮軍將軍,

桓攸令視裕當得州否,叟曰:「得邊州。」退而私于裕曰: 「君貴不可言。」裕笑曰:「若中,當用為司馬。」其後叟詣之 曰:「成王不負桐葉之言,公應不忘司馬之言。今不敢 希鎮軍司馬,得軍佐足矣。」卒與之。

北齊

皇甫玉

按《北齊書皇甫玉傳》:皇甫玉,不知何許人,善相人,常 遊王侯家。世宗自潁川振旅而還,顯祖從後,玉于道 旁縱觀,謂人曰:「大將軍不作物,會是道北垂鼻涕者。」 顯祖既即位,試玉相術,故以帛巾襪其眼,而使歷摸 諸人。至于顯祖,曰:「此是最大達官。」于任城王曰:「當至 丞相。」于常山、長廣二王並亦貴,而各私掐之,至石動 桶,曰:「此弄癡人。」至供膳,曰:「正得好飲食而已。」玉嘗為 高歸彥相,曰:「位極人臣,但莫反。」歸彥曰:「我何為反?」玉 曰:「不然,公有反骨。」玉謂其妻曰:「殿上者不過二年。」妻 以告舍人斛斯慶。慶以啟帝,帝怒召之。玉每照鏡,自 言當兵死。及被召,謂其妻曰:「我今去不還,若得過日 午時,或當得活。」既至正中,遂斬之。

按《北史皇甫玉傳》:時有御史賈子儒,亦能相人。崔暹 嘗將子儒私視文襄,子儒曰:「人有七尺之形,不如一 尺之面;一尺之面,不如一寸之眼,大將軍臉薄眄速, 非帝王相也。」竟如言。

吳士

按《北齊書皇甫玉傳》:世宗時,有吳士雙盲,妙于聲相。 世宗歷試之。聞劉桃枝之聲曰:「有所繫屬,然當大富 貴。王侯將相多死其手,譬如鷹犬為人所使。」聞趙道 德之聲曰:「亦繫屬人,富貴翕赫,不及前人。」聞太原公 之聲曰:「『當為人主』。聞世宗之聲不動。崔暹私掐之,乃 謬言:『亦國主也。世宗以為我群奴,猶當極貴,況吾身』」 也。

解法選

按《北齊書解法選傳》:「解法選,河內人,少明相術,鑒照 人物,皆如其言。頻為和士開相中,士開牒為府參軍。」 按《北史解法選傳》:「陳郡袁叔德,以太子」行博陵太 守,不願之官,法選為叔德相云:「公邑邑。」終為吏部尚 書,鑒照人物,後如言。

韋鼎

按《隋書韋鼎傳》,「鼎字超盛,京兆杜陵人也。高祖元,隱 于商山,因而歸宋。祖叡,梁開府儀同三司。父正,黃門 侍郎。鼎少通脫,博涉經史,明陰陽逆刺尢,善相術。仕 梁,起家湘東王法曹參軍。遭父憂,水漿不入口者五 日,哀毀過禮,殆將滅性。服闋,為邵陵王主簿。侯景之 亂,鼎兄昂卒於京城,鼎負屍出,寄于中興寺,求棺無」 所得,鼎哀憤慟哭,忽見江中有物,流至鼎所,鼎切異 之,往見,乃新棺也,因以充殮。元帝聞之,以為精誠所 感。侯景平,司徒王僧辯以為戶曹屬,歷太尉掾、大司 馬從事,中書侍郎。陳武帝在南徐州,鼎望氣知其當 王,遂寄孥焉。因謂陳武帝曰:「明年有大臣誅死,後四 歲,梁其代終,天之曆數,當歸舜後。昔周滅殷氏,封媯 滿于宛丘,其裔子孫因為陳氏。僕觀明公天縱神武, 繼絕統者,無乃是乎?」武帝陰有圖僧辯意聞其言大 喜,因而定策。及受禪,拜黃門侍郎,俄遷司農卿、司徒 右長史、貞威將軍,領安右晉安王長史,行府國事,轉 廷尉卿。大建中,為聘周主使,加散騎常侍。尋為祕書 監、宣遠將軍,轉臨海王長史,行吳興郡事,入為太府 卿。至德初,鼎盡質貨田宅,寓居僧寺。友人大匠卿毛 彪問其故,答曰:「江東王氣,盡于此矣。吾與爾當葬長 安。期運將及,故破產耳。」初,鼎之聘周也,嘗與高祖相 遇。鼎謂高祖曰:「觀公容貌,故非常人,而神監深遠,亦 非群賢所逮也。不久必大貴,貴則天下一家,歲一周 天。老夫當委質,公相不可言,願深自愛。」及陳平,上馳 召之,授上儀同三司,待遇甚厚。上每與公王宴賞,鼎 恆預焉。高祖嘗從容謂之曰:「韋世康與公相去遠近?」 鼎對曰:「臣宗族分派,南北孤絕,自生以來,未嘗訪問。」 帝曰:「公百世卿族,何得爾也!」乃命官給酒肴,遣世康 與鼎還杜陵。樂飲十餘日,鼎乃考校昭穆,自楚太傅 孟以下二十餘世,作《韋氏譜》七卷。時蘭陵公主寡,上 為之求夫,選親衛柳述及蕭瑒等以示于鼎。鼎曰:「瑒 當封侯,而無貴妻之相;述亦通顯,而守位不終。」上曰: 「位由我耳。」遂以主降述。上又問鼎:「諸兒誰得嗣?」答曰: 「至尊皇后所最愛者,即當與之,非臣敢預知也。」上笑 曰:「不肯顯言乎!」開皇十二年,除光州刺史。以仁義教 導,務私清靜。州中有土豪,外修邊幅,而內行不軌,常 為劫盜。鼎于都會時,謂之曰:「卿是好人,那忽作賊?」因 條其徒黨,謀議逗遛,其人驚懼,即自首伏。又有人客 遊通主家之妾,及其還去,妾盜珍物,於夜亡,尋于草 中為人所殺。主家知客與妾通,因告客殺之。縣司鞫 問,具得姦狀,因斷客死。獄成,上于鼎。鼎覽之曰:「此客 寔姦而殺,非也。」乃某寺僧。「妾盜物,令奴殺之,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