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如覆掌」 ,陰也;如仰掌,陽也。陰來明毬,顯然為強;陽來暗毬,隱然為弱。覆掌仰掌者,形也;正毬架折者,法也。皆承上文發明舒慘吸噓之義,非夫星家陰龍陽向,陽龍陰向之謂。
先施倒杖,次卓豎竿。
《相穴》,先看陰陽強弱,倒杖以定之。次依倒杖所指,豎竿牽繩,分其坐向,《針盤卦例》俱不用。
「三合三分」,見穴土乘金之義;「兩片兩翼」,察相水印木 之情。
乘金相水,穴土、印木。此四穴法,載在郭氏《葬經》,必於三分、三合、兩片、兩翼中求之,解見下文。
《灰中線》之微茫,《氈裏髦》之彷彿。
申言上文脈氣微茫,彷彿如此,必須法眼詳察乃得,豈鹵莽可識?
左乘右接,須防翻鬥斧頭。
穴「有宜左乘」 者,乘金也。有宜右接者,印木也。「當左而右,當右而左,是斧頭翻鬥。」
後縮前伸,切忌鑿傷釵股。
後縮,吞葬也。穴,土也。前伸,吐葬也,相水也。相水穴在承漿部位,故曰「水。」 伸縮貴乎得宜,不可傷龍失穴,故曰:「龍穴從來怕二傷。」 正此之謂。
雙脈求短股,若情不順,理合從權。
雙脈求短,正法也。若情不在短,又當從權作用,不拘短股也。
「《挨生枕》薄邊」如義,不然義當變法。
「挨生」 枕薄,正法也。如情不在薄,又當變法作用。大抵相地在相,其情意所鍾而已。貴在通融,豈宜拘執。
仍觀上下之分龍滴水,向背之接氣迎堂。
「上之分龍」 ,下之「滴水」 ,後之「接氣」 ,前之「迎堂」 ,此又變法中之不可變,從權中之不可移者也。
《十字天心》,「匪夫婦不配」之十字。
穴法有天心十字,乃四應之至中是也。龍法又有不配十字乃夫婦同行。劉江東曰:「夫婦同行一路收,陰陽不配兩邊流。水分十字扦須架,若也無分只枕毬。」 非此之謂。
水抱尖圓多錯認作穴前界土。氣分互換常誤稱為 「坐下交襟。」
此言氣脈閃跌,行而未止,人不詳察,見其水抱尖圓,遂錯認作「穴前界土,坐下交襟,而不審其氣分左右互換而前行也」 ,其誤甚矣。
故葬「腹」者多傷胸,扦鼻者竟鑿腦。
承上文惟其錯誤,以致扦葬太高而傷龍。
「上下《臺盤》角」,陰來陽受為憑。
《臺、盤》、角,陰也。
前後鐵鍖脣,陽脈陰扦是準。
鐵鍖脣陽也
上鍬下角者為弱,上角下鍬者為強。
鍬形平正,喻陽弱;角形尖削,喻陰強。俱上來者為主。
蓋陰陽之分,乃有前「縮」之異。
「陰宜前,陽宜縮」 ,即吞吐也。
「仍審隆鬣察脈」之法,此為平坡擬穴之規。
「隆鬣脈行分水脊也。」 察此脈氣,陽耶?陰耶?此平洋龍、高坡龍擬穴一定之規。
「孤陽」無分或「穴正」,可接脈而界流。
孤陽之地,下有合水,上無分水,倘或中有正穴,不可棄也,於來脈處,培土接之,分界其水,使兩邊而流。
寡陰無合倘龍真,但鑿池而會氣。
寡陰之地,上有分水,下無合水,倘龍氣果真,不可棄也。於脈止處鑿池,合其水而會其氣,蓋地理或然,不可一途而取,然非龍真穴正,安可強哉?此又不可不知。
陰脈理宜湊入,奈性急亦宜避煞而扦;陽龍義合避 簷,緣性寬只得鬥毬而下。
明葬法或前或縮者以此。
《生龜》尾急去則傷龍。
「龜尾」 陰也,穴不宜急湊。
死鱉背平,扦則傷穴。
鱉背陽也。穴不宜平緩。
窩穴宜深更宜淺,天機切要心明;乳情宜下又宜高, 祕訣全憑眼力。
《窩穴》陽也,陽坦夷,宜深又有宜淺者。《乳穴》陰也,陰避煞,宜下又有宜高者。天機元自活潑,在人心眼通明。
陰龍性急,自然無拂頂之堂;陽脈性寬,亦或有穿耳 之局。
陰龍決要架折,陽脈雖性寬,亦或用架折而穿耳者。曰「堂」 曰「局」 ,天生一定坐向非人所強也。
或也法當倚撞,倘焉情在蓋粘,理合湊急粘寬,不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