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77 (1700-1725).djvu/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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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藝術典

 第六百八十六卷目錄

 選擇部總論

  王充論衡辨祟篇

 選擇部藝文

  折滯論         唐盧藏用

 選擇部紀事

 選擇部雜錄

藝術典第六百八十六卷

選擇部總論

王充論衡

《辨祟篇》

世俗信禍祟,以為人之疾病死亡,及更患被罪,戮辱 懽笑,皆有所犯。「起功移徙,祭祀喪葬,行作、入官嫁娶, 不擇吉日,不避歲月,觸鬼逢神,忌時相害,故發病生 禍,絓法入罪,至于死亡,殫家滅門,皆不重慎,犯觸忌 諱之所致也。」如實論之,乃妄言也。凡人在世不能不 作事,作事之後不能不有吉凶,見吉則指以為前時 擇日之福,見凶則刺以為往者觸忌之禍多,或擇日 而得禍,觸忌而獲福。工伎射事者,欲遂其術,見禍忌 而不言,聞福匿而不達,積禍以驚不慎,列福以勉畏 時,故世人無愚智賢不肖,人君布衣,皆畏懼信向,不 敢抵犯,歸之久遠,莫不分明,以為天地之《書》,賢聖之 術也。人君惜其官,人民愛其身,相隨信之,不復狐疑。 故人君興事,工伎滿閤,人民有為,觸傷問時,姦書偽 文,由此滋生。巧慧生意,作知求利,驚惑愚暗,漁富偷 貧,愈非古法,度聖人之至意也。聖人舉事,先定于義, 義已定立,決以卜筮,示不專已,明舉鬼神,同意共指, 欲令眾下信用不疑。故《書》列七卜,《易》載八卦,從之未 必有福,違之未必有禍,然而禍福之至時也,死生之 到,命也。人命懸于天,吉凶存于時,命窮操行善,天不 能續命長;操行惡,天不能奪天,百神主也。道德仁義, 天之道也;戰栗恐懼,天之心也;廢道滅德,賤天之道; 嶮隘恣睢,悖天之意。世間不行道德,莫過桀、紂;妄行 不軌,莫過幽、厲,桀、紂不早死,幽、厲不夭折。由此言之, 逢福獲喜,不在擇日避時;涉患麗禍,不在觸歲犯月 明矣。孔子曰:「死生有命,富貴在天。」苟有時日,誠有禍 祟,聖人何惜不言,何畏不說?按古圖籍,仕者安危,千 君萬臣,其得失吉凶,官位高下,位祿降升,各有差品, 家人治產,貧富息耗,壽命長短,各有遠近,非高大尊 貴舉事以吉日,下小卑賤以凶時也。以此論之,則亦 知禍福死生,不在遭逢吉祥,觸犯凶忌也。然則人之 生也,精氣育也;人之死者,命窮絕也。人之生未必得 吉逢喜,其死獨何為謂之犯凶觸忌?以孔子證之,以 死生論之,則亦知夫百禍千凶,非動作之所致也。孔 子聖人,知府也。死生,大事也;大事,道效也。孔子云:「死 生有命,富貴在天。」眾文微言不能奪,俗人愚夫不能 易,明矣。人之于世,禍福有命,人之操行,亦自致之。其 居安無為,禍福自至,命也;其作事起功,吉凶至身人 也。人之疾病,希有不由風濕與飲食者,當風臥濕,握 錢問祟,飽飯饜食,齋精解禍,而病不治,謂祟不得命 自絕,謂筮不審俗人之知也。夫倮虫三百六十,人為 之長,人物也,萬物之中有知慧者也。其受命于天,稟 氣于元,與物無异。鳥有巢棲,獸有窟穴,虫魚介鱗,各 有區處,猶人之有室宅樓臺也。能行之物,死傷病困, 小大相害,或人捕取以給口腹,非作窠穿穴有所觸, 東西行徙有所犯也。人有死生,物亦有終始。人有起 居,物亦有動作。血脈首足耳目鼻口,與人不別,惟好 惡與人不同,故人不曉其音,不見其指耳。及其游于 黨類,接于同品,其知去就,與人無异。共天同地,並仰 日月,而鬼神之禍,獨加于人,不加于物,未曉其故也。 天地之性人為貴,豈天禍為貴者作,不為賤者設哉? 何其性類同而禍患別也。刑不上大夫,聖王于貴者 闊也。聖王刑賤不罰貴,鬼神禍「貴不殃賤」,非《易》所謂 大人與鬼神合其吉凶也。我有所犯,抵觸縣官,羅麗 刑法,不曰「過所致」,而曰「家有負;居處不慎,飲食過節, 不曰失調和,而曰徙觸時。死者累屬,葬棺至十,不曰 氣相汙」,而曰「葬日凶。有事歸之,有犯無為,歸之所居, 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禱先祖,寢禍遺殃。 疾病不請醫,更」患不修行,動歸于禍,名曰《犯觸》。用知 淺略,原事不實,俗人之材也。猶繫罪司空作徒,未必 到吏日惡,繫役時凶也。使殺人者求吉日出詣吏剸 罪,推善時入獄繫,寧能令事解,赦令至哉?人不觸禍, 不被罪,不入獄,一旦令至,解械徑出,未必有解除其 凶者也。天下千獄,獄中萬囚,其舉事未必觸忌諱也。 居位食祿,專城長邑,以千萬數,其遷徙日未必逢吉 時也。歷陽之都,一夕沉而為湖,其民未必皆犯歲月 也。高祖始起,豐、沛俱復,其民未必皆慎時日也。項羽 攻襄安,襄安無噍類,未必不禱賽也。趙軍為秦所坑 于長平之下,四十萬眾同時俱死,其出家時未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