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厄課
凡四課內,三上剋下,或三下賊上,為度厄課。蓋上為 尊,下為卑,三上剋下,則長欺幼,勢必遭厄,為度厄。三 下賊上,則長不正,幼乃凌長,為度厄。占者家宅欠利, 老幼見災,統剝之體,乃六親冰炭之課也。
《象》曰:事憂老幼,患病重來,家門不吉,骨肉尢乖,出軍 失利,行者多災。類神旺相,禍去福來。如發用陽神乘 凶將,主伯叔尊長有災。陰神主姑姨幼小有災,當應 「剝不利攸往」之象。日用旺相乘吉將,主幼得長力,長 得幼力,則應上九,「君子得輿」之象。
如甲子日丑時申將占,三上俱剋下,為「《幼度厄》課。」
酉甲 卯辰巳午
〈白〉寅。〈朱〉酉。〈元〉辰 辰酉 寅 未。〈貴〉
未子 丑 申寅未 子亥戌酉
又如壬申日子時未將,占三下俱賊上,為長度厄。
〈元〉午壬: 〈丑〉卯辰巳午。
〈元〉午。〈朱〉丑。〈白〉申。 〈朱〉丑午 寅 未。
〈貴〉卯申 丑 申,〈青〉戌卯 子亥戌酉。
訂訛
《度厄》:三上剋下曰「幼度厄」,三下賊上曰「長度厄。」三上 剋下,主卑小有厄難,故曰「幼度厄。」三下賊上,主尊上 厄難,故名「長度厄。」
占主家門不吉,骨肉乖離,幼度厄。若子孫發用凶神入墓,卑者更凶,長度厄。若父母發用凶神入墓,尊者更凶。若仕者占,主事從鄰邑發動,山雀合群,同氣相親之兆也。神將吉,因動成喜。神將凶,面合心離,或反有暗害,或與刑殺并,及旺相氣凶易成。若與德合併,不能害也。
此二課同下二課俱以比者為用,俱不吉,然有救又不以凶斷,如「火剋金則水為救」 之類。
觀月經
三、「上來臨下,根源長幼推。」
四課之中,「三上剋下」 ,是「長幼卦」 也。
子孫先發用,小者必低蕤。
「甲乙日用起火神發動」 也,是「子孫低蕤不利」 之名也。
父母相臨用,凶神入墓悲;
甲乙日水神發用,是父母應也。土神發用是妻財,木神發用,是比和兄弟。
此看《三傳》末,諸卦總如斯。
諸卦入生、入死、入墓吉凶,在《重審卦》註定也。
度厄卦
三下制其上,六親竟不虞。事還同長幼,凶即暗嗟吁。
今日何神發用親情與長幼卦同也。
生氣逢歡樂,休囚下淚珠,五行皆如此,消息要工夫。
「《三傳》入生則歡樂,入死墓為憂愁。」 凡五行務要精熟,則災福自然見也。
袖中金
「三上剋下為長幼,三下賊上為度厄。」長幼不利於小, 度厄不利於大。再詳神將吉凶,有救無救,酌而用之。
無祿絕嗣課
凡課四上俱剋下,為無祿課,蓋日神陰陽俱相剋,不 得其所,不免投辰上兩課,辰上陰陽又相剋,則無所 投之路,占者多主孤獨。如四上俱剋下,為無祿格,主 庶人不祿,有官罰職,輕者罰俸,重則削職。蓋以上制 下,臣子受殃,屈者難伸,對敵利客,訟宜先起者勝。惟 火多剋金,有水可救。其課統否之體,乃上下僭亂之 課也。
《象》曰:「上剋無祿,下剋絕嗣,君臣悖逆,父子分離,求謀 不遂,動作多疑,三傳有救,方免災危。」如神將凶,則應 六三「包羞凶象」,神將吉,有救神,則應上九「先否後喜」 之象也。
如三月己巳日寅時酉將占,四上俱剋下,為無祿格。
寅巳 卯辰巳午
〈螣〉酉。〈常〉辰:〈合〉亥 酉寅 寅 未。
子巳 丑 申未子 子亥戌酉
凡四下俱賊上,乃為絕嗣之格,乃主小人無禮,暗筭 橫災殃禍,病者死,逃者轉匿,尊長見災,戰鬥利主訟, 宜後對,中年多子息,老後主孤獨。
如正月庚辰日辰時亥將,占四下俱賊上,為「絕嗣格。」
卯庚 卯辰巳午
〈白〉午。〈貴〉丑。〈青〉申 戌卯 寅 未,
亥辰 丑 申午亥 子亥戌酉
訂訛
《絕嗣》四:上剋下,上不容下,而下難自存,故名「絕嗣。」
占主在上無禮卑小,不利,孕傷,胎病易死。占子病必不起,奴婢逃,骨肉散。若旬空發用,來人必主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