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7 (1700-1725).djvu/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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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博摴蒱,唐名相如房元齡、姚元之之類,微時亦皆 為之。韓昌黎以道學文章自任,尤所篤好。其所著《畫 記》云:「在京師甚無事,同居有獨孤生申叔者,與余彈 棋,幸勝之。」是也。張籍與昌黎書云:「執事多尚駁雜無 實之說,使人陳之前以為歡,此已有累於盛德,況為」 《博塞》之戲,與人競財乎?廢棄時日,不識其然,願絕《博 塞》之好,棄無實之談。昌黎報書止言駁雜,而不及《博 塞》,蓋亦有所諱也。

珍珠船貞元中,宋清進《博經》一卷。強名爭勝,謂之「撩 零」;假借錢貫,謂之「囊家。」計一而取,謂之「乞頭。」

《李道古》便佞巧宦,常以酒肴、棋博遊公卿門。角賭之 際,偽為不勝而厚償之,故得一時虛名,而嗜利者悉 與之狎。

讕言長語,雙陸盤中,彼此內外,各有陸梁,故名雙陸。 雙陸最近古,號為雅戲,始於西竺,流於曹魏,盛於梁 陳。魏齊隋唐間,宋太宗播之聲詩,紀於奎文,雙陸有 光焉。

《日知錄》:萬曆之末,太平無事,士大夫無所用心,間有 相從賭博者。至天啟中,始行馬弔之戲。而今之朝士, 若江南山東,幾於無人不為此。有如韋昭論所云「窮 日盡明,繼以脂燭,人事曠而不修,賓旅闕而不接」者。 吁,可異也。

《金史刑志》:大定八年制:品官犯賭博法,贓不滿五十 貫者,其法杖聽贖,再犯者杖之。上曰:「杖者,所以罰小 人也。既為職官,當先廉恥。既無廉恥,故以小人之罰 罰之。今律犯賭博者,文官革職為民,武官革職隨舍 餘食糧差操。亦此意也。但百人之中,未有一人坐罪 者,上下相容,而法不行故也。晉陶侃勤於吏職,終日」 斂膝危坐,閫外多事,千緒萬端,罔有遺漏。諸參佐或 以談戲廢事者,命取其酒器蒱博之具,悉投於江,將 吏則加鞭扑,卒成中興之業,為晉名臣。然則「勤吏事 而糾風愆」,乃救時之首務矣。

《唐書》言:楊國忠以善摴蒱,得入供奉常,後出專主蒱 簿,計筭勾畫,分銖不誤。帝悅曰:「度支郎才也。」卒用之 而敗。元宗末年荒佚,遂以小人乘君子之器,此亦國 家之妖孽也。今之士大夫不慕姚崇宋璟而學楊國 忠,亦終必亡而已矣。

《晉中興書》載陶士行言:摴蒱老子入胡,所作外國戲 耳。近日士大夫多為之,安得不胥天下而為外國乎。 《遼史》穆宗應曆十九年正月甲午,與群臣為葉格戲。 解曰:「宋錢僖公家有葉子揭格之戲。」而其年二月己 巳,即為小哥等所弒。君臣為謔,其禍乃不旋踵。此不 祥之物,而今士大夫終日執之,其能免於效尢之咎 乎。按應曆十九年為宋太祖之開寶二年。是契丹 先有此戲。不知其所自來。

博戲部外編

《搜神後記》:「林慮山下有一亭,人每過此宿者輒病死。 云嘗有十餘人,男女雜合,衣或白或黃,輒蒱博相戲。 時有郅伯夷者,宿於此亭,明燭而坐,誦經。至中夜,忽 有十餘人來,與伯夷並坐蒱博,伯夷密以燭照之,乃 是群犬,因執燭起,陽誤以燭燒其衣,作燃毛氣。伯夷 懷刀,促一人刺之,初作人喚,遂死成犬,餘悉走去。」 《異苑》:「元嘉中,潁川宋寂晝忽有一足鬼,長三尺,遂為 寂驅使,欲與鄰人摴蒱,而無五木,鬼乃取刀斫庭中 楊枝,於戶間作之,即燒灼,黑白雖分明,但朴耳。 昔有人乘馬山行,遙望岫裡,有二老翁相對摴蒱,遂 下馬造焉。以策注地而觀之,自謂俄頃視其馬鞭,摧 然已爛,顧瞻其馬,鞍骸枯朽。既還至家,無復」親屬,一 慟而絕。

《廣東通志·雜記》:「舊州治前立石人十二,執牙旗兩旁, 即今衛治是也。忽一夜,守宿軍聞人賭博爭聲,趨而 視之,乃石人得錢數千。次早聞於郡守,閱視庫藏,鎖 鑰如故,而所失錢如所得錢數。郡守將石人分置城 隍嶽廟等處,其怪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