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87 (1700-1725).djvu/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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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漢書·郊祀志》:「太初元年,西伐大宛丁夫人、雒陽虞初

等以方祠詛匈奴、大宛。」

《張騫傳》:「騫既至烏孫,分遣副使使大宛、康居、月氏。大 宛諸國發使隨漢使來,觀漢廣大,以大鳥卵及犛靬 眩人獻於漢。」眩相詐惑也。鄧太后時,西夷撣國來 朝,詔令為之諫。大夫陳禪以為夷狄偽道,不可施行。 後數日,尚書陳忠案《漢書》,乃知世宗時犛靬獻見幻 人,天子大悅,與俱巡狩。乃知古有此事,即今吞刃吐 火,植瓜種樹,屠人截馬之術皆是也。本從西域來, 漢官典職,正旦天子幸德陽殿,作《九賓樂》,舍利從東 來,戲于庭畢,入殿門,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漱水,作 霧障日畢,化成黃龍,高丈八,出水遨戲于庭,炫耀日 光。以二丈絲繫兩柱中,頭間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 行于繩上。又蹐局屈身,藏行斗中,鐘聲並唱。樂畢,作 魚龍曼延,黃門鼓吹三通。

《西京雜記》:「余所知有鞠道龍,善為幻術,向余說古時 事,有東海人黃公,少時為術能制蛇御虎,佩赤金刀, 以絳繒束髮,立興雲霧,坐成山河。及衰老,氣力羸憊, 飲酒過度,不能復行其術。秦末有白虎見于東海,黃 公乃以赤刀往厭之,術既不行,遂為虎所殺。三輔人 俗用以為戲,漢帝亦取以為角抵之戲焉。淮南王好」 方士,方士皆以術見,遂有畫地成江河,撮土為山巖, 噓吸為寒暑,噴嗽為雨霧。王亦卒與諸方士俱去。 《搜神記》:漢北海營陵有道人,能令人與已死人相見。 其同郡婦死已數年,聞而往見之曰:「『願令我一見亡 婦,死不恨矣』。道人曰:『卿可往見之,若聞鼓聲,即出勿 留』。」乃語其相見之術,於是與婦言語悲喜,恩情如生。 良久聞鼓聲,恨恨不能得往。當出戶時,奄忽其衣裾 戶閉,掣絕而去。至後歲餘,此人身亡,室家葬之,開塚 見婦棺蓋下有衣裾。

《後漢書陳禪傳》:禪拜諫議大夫。永寧元年,西南夷撣 國王獻樂及幻人,能吐火,自支解易牛馬頭。明年元 會,作之於庭,安帝與群臣共觀,大奇之。禪獨離席,舉 手大言曰:「『昔齊、魯為夾谷之會,齊作侏儒之樂,仲尼 誅之』。又曰:『放鄭聲,遠佞人。帝王之庭,不宜設夷狄之 伎』。尚書陳忠劾奏禪曰:『古者合歡之樂舞於堂,四夷』」 之樂陳於門。故《詩》云:「以雅以南,靺任朱離。」今撣國越 流沙,踰縣度萬里貢獻,非鄭、衛之聲,佞人之比。而禪 廷訕朝政,請劾禪下獄。有詔勿收,左轉為元菟候、城 障尉。

《異苑》:「元嘉初,上虞孫溪奴多諸幻伎,叛入建安治中。 後出民間破宿瘦辟,遙徹腹內,而令不痛。治大頭風, 流血滂沲,噓之便斷,瘡又即斂,虎傷蛇噬,煩毒隨死, 禁護皆差,向空長嘯,則群鵲來萃,夜咒蚊虻,悉皆死 倒。至十三年,乃於長山為本主所得,知有禁術,慮必 亡叛,約縛枷鎖,極為重複。少日已失所在。」

《吳志賀齊傳》註《抱朴子》曰:「昔吳遣賀將軍討山賊,賊 中有善禁者,每當交戰,官軍乃劍不得拔,弓弩射矢 皆還自向,輒致不利。賀將軍長情有思,乃曰:『吾聞金 有刃者可禁,蟲有毒者可禁。其無刃之物,無毒之蟲 則不可禁,彼必是能禁吾兵者也,必不能禁無刃物 矣。乃多作勁木白棓,選有力精卒五千人為先登,盡』」 捉棓。彼山賊恃其有善禁者,了不嚴備,於是官軍有 白棓擊之,彼禁者果不復行,所繫殺者萬計。

《異苑》:「晉咸寧中,高陽新城叟為涇祠妖幻,署置百官。 又以水自鑒,輒見所署置之人,衣冠儼然。百姓信惑, 京師翕集,收而斬之。」

《扶南》國治生皆用黃金僦船,東西遠近雇一斤。時有 不至所屆,欲減金數,而船主便作幻誑,使船底砥折, 狀欲淪滯海中,進退不動。眾人惶怖,還請賽,船合如 初。

《搜神記》:「晉永嘉中,有天竺胡人來渡江南,其人有數 術,能斷舌,復續吐火,所在人士聚觀。將斷時,先以舌 吐示賓客,然後刀截,血流覆地,乃取置器中,傳以示 人。視之舌頭半,舌猶在,即而還取含續之。坐有頃,坐 人見舌則如故,不知其實斷否。其續斷,取絹布與人, 各執一頭,對剪中斷之。已而取兩斷合視絹布,還連」 續無異故體,時人多疑以為幻,陰乃試之,真斷絹也。 其吐火,先有藥在器中,取火一片與黍糖合之,再三 吹呼,已而張口,火滿口中,因就爇取以炊,則火也。又 取書紙及繩縷之屬投火中,眾共視之,見其燒爇了 盡,乃撥灰中,舉而出之,故向物也。

扶南王范尋養虎于山,有犯罪者投與,虎不噬乃宥 之,故山名大蟲,亦名「大靈。」又養鱷魚十頭,若犯罪者 投與,鱷魚不噬,乃赦之,無罪者皆不噬,故有鱷魚池。 又嘗煮水令沸,以金指環投湯中,然後以手探湯,其 直者手不爛,有罪者入湯即焦。

《異苑》:「永嘉陽童,孫權時俗師也。嘗獨乘船往建寧,泊 在渚次,宵中忽有一鬼來欲擊童,童因起謂曰:『誰敢 近陽童者』?鬼即稽顙云:『寔不知是陽使者』。童便敕使 乘船,船飛迅駛,有過猛帆,至縣乃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