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1 (1700-1725).djvu/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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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可言者也。今皇風緬暢,輝祀通嶽。愚謂宜使太常持

節,牲以太牢之具,羞用酒脯時穀,禮以赤璋纁幣。又 《鬯人》之職,凡山川四方用脤,則盛酒當以蠡桮,其餘 器用,無所取說。按郊望山瀆,以質表誠,器尚陶匏,藉 以茅席。近可依准山川以兆,宜為壇域。」參議以景先 議為允,令兼太常持節奉使。牲用太牢,加以璋幣,器 用陶匏。時不復用脤,宜用郊祀以爵獻。凡殽饌種數, 一依社祭為允。詔可。

梁北郊《霍山從祀》。

按:《隋書禮儀志》云云。

北齊

北齊以太嶽鎮從祀方澤。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制,方澤夏至之日,褅崑崙皇地 祗於其上,太嶽鎮從祀。」按霍州志太嶽即霍山

高祖開皇十四年詔立中鎮霍山祠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開皇十四年閏 七月,詔冀州鎮霍山就山立祠,並取側近巫一人,主 知灑掃,並命多蒔松柏。其雩祀日,遣使就焉。」

元宗天寶十載加霍山封號遣官致祭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天寶十載二 月己亥。分遣穎王府長史甘守默。祭霍山應靈公 按《文獻通考》。天寶十載。封霍山為應聖公。

太祖乾德六年有司請祭中鎮霍山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圖書編》,乾德六年,有司 言「祠官所奉止四嶽,今案祀典,請祭中鎮霍山於晉 州。」

太宗太平興國八年定祀中鎮霍山於晉州

按《宋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平興國八年,祕 書監李至言:「按五郊,迎氣之日,祭五方嶽鎮海瀆。自 兵亂後有不在封域者,遂闕其祭。國家克復四方間, 雖奉詔特祭,未著常祀。望遵舊禮,就迎氣日各祭於 所隸之州,長吏以次為獻官。其後土王日祀中鎮霍 山於晉州。」

徽宗政和三年加封霍山為王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霍山舊封應聖公, 政和三年封應靈王。

寧宗嘉定八年八月蝗禱於霍山

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

理宗淳祐七年六月大旱命侍從禱於霍山祠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

世宗大定四年詔以土王日祭霍山於平陽府其封爵仍舊

按《金史世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大定四年,禮官言 「嶽鎮海瀆當以五郊日祭之。」詔依典禮,季夏土王日 祭中鎮霍山於平陽府。其封爵並仍唐宋之舊。

章宗明昌 年封霍山為應靈王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明昌間從沂山道 士楊道全請,封霍山為應靈王,每歲遣使奉御署祝 版,奩薌乘驛詣所在郡邑長貳官行事。」

世祖至元三年定歲以土王日祀中鎮之神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祭祀志》。「至元三年夏四 月。定歲祀嶽鎮海瀆之制。六月土王日祀霍山於平 陽府界。」

太祖洪武三年正中鎮神號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三年夏六月,始正嶽鎮海瀆稱 號,稱霍山為中鎮霍山之神。」

洪武七年、定「中鎮霍山」、山西平陽府祭

按《明會典》云云。

洪武二十八年征廣西,告祭霍山。

按《霍州志》云云。

成祖永樂 年以兵行告祭霍山之神

按《霍州志》永樂祭中鎮霍山文云:「今年七月十六日 兵行,特遣人致香幣牲醴,先詣神所祭告。」

代宗景泰元年遣使祭中鎮霍山

按《霍州志》,「景泰元年,歲次庚午,閏正月丙午朔,越十 五日庚申,遣吏科給事中喬毅致祭中鎮霍山。 景泰六年,遣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蕭啟禱祀霍山。」

武宗正德六年遣山西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右參政夏景和祭告於中鎮霍山

世宗嘉靖十一年遣平陽府霍州知州王子謹致祭於中鎮霍山

嘉靖三十三年,遣提督鴈門等關兼巡撫山西地方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王崇祭告於中鎮霍山。

嘉靖三十五年,遣戶部左侍郎鄒守愚致祭於「中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