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2 (1700-1725).djv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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矣。其或有官品崇高之人,則自有陰官迎取,青止隨 從而已。

建安李明仲秀才,山居偶赴遠村會集,醉歸,侵夜,僕 從不隨,中道為山鬼推墮澗仄,醉不能支,因熟睡中 其神,徑還其家,見母妻於燭下共坐,乃於母前聲諾, 而母略不之應,又以肘撞其婦,亦不知覺。忽見一白 髯老人自中霤而出,揖明仲而言曰:「主人之身,今為 山鬼所害,不亟往則真死矣。」乃拉明仲自家而出。行 十里許,見明仲之屍臥澗仄,老人極力自後推之,直 呼明仲姓名。明仲忽若睡醒,起坐驚顧,而月色明甚, 乃一路而歸,至家已三鼓矣。乃語母妻其故,晨起率 家人具酒醴敬謝於神。

朝奉郎劉安行,東州人。每遇啜茶,必先酹中霤神而 後飲。一夕,忽夢一老人告之曰:「主人祿命告終,《陰符》 已下,而少遲之。幸速處置後事,明日午時不可踰也。」 劉起拜老人,且詢其誰氏,曰:「我主人中霤神也,每承 主人酹茶之薦,常思有以致效,今故奉報也。」劉既悟, 點計其家事,且語家人。神告之詳,云:「生死去來,理之 常也。我自度平生,無大過惡,獨有一事,吾家廚婢採 蘋者,執性剛戾,與其輩不足。若我死,必不能久留我 家,出外則必大狼狽。今當急與求一親,使之從良,且 有所歸,則我瞑目矣。」因呼與白金十星,以為資遣。語 畢,沐浴易服以俟。時至過午,忽覺少倦,就憩枕間,復 夢其神欣躍而告曰:「主人今以嫁遣廚婢之事,天帝 佳之,已許延一紀之數矣。」巳而睡起安然。後至宣和 間,無病而卒。

《異聞總錄》:南城楊氏頗富,長子不肖,父逐之。天寒無 所向,入所貯牛槁屋中,藉草而寢。月明,孤寒不寐,忽 一虎躍而來,翼從數鬼,皆倀也。直趨屋所,取草鼓舞 為戲,子不敢喘。俄黑雲勁風,咫尺翳暝,虎若被逐,愴 惶走,眾倀亦散。既神人傳呼而至,命喚土地神,老叟 出拜,神人責之曰:「汝受楊氏祭祀有年矣,乃縱虎為 暴,郎君幾為所食,致煩吾出神兵驅之,汝可為不職 矣。吾乃其家灶君司命也,汝識乎?」土地謝罪而退。明 日起視,外有虎跡,草皆散擲地。後其父怒解,子得歸, 具言之,由是事灶益謹。

《荊楚歲時記》:「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以祠 門戶。先以楊柳枝插門,隨楊柳枝所指,仍以酒脯飲 食及豆粥,插箸而祭之。」

《輦下歲時記》:「都人至年夜,請僧道看經,備酒果送神, 貼灶馬於灶上,以酒糟抹於灶門之上,謂之『醉司命』。」 《永平府志》:「十二月下旬四日名交年。或曰小年暮,設 餅糖果菜祀灶。俗以糖丸貼灶門,云毋得言家長短, 以祈福庇。」

《吳橋縣志》:「二十三日祀灶用糖瓜黏糕,主祭不用婦 人。」

《東陽縣志》:除夕具酒饌於門前設祭,謂之賽路神。 《馬邑縣志》:俗以十二月二十三日夜初滌釜濯罍,設 香楮餳糖。又以黑豆寸草為秣馬具,祭告灶前曰:「送 灶君上天。」

五祀之神部雜錄

《抱朴子對俗篇》:「上天司命之神,察人過惡。其行惡事, 大者司命奪紀,小過奪筭,隨所輕重,故所奪有多少 也。」

《淮南子主術訓》:堯、舜、禹、湯、文武皆坦然天下而南面 焉。當此之時,鼛鼓而食,奏雍而徹,已飯而祭灶,行不 用巫祝,鬼神弗敢祟,山川弗敢禍,可謂至貴矣。 《白虎通》:「五祀者何謂也?謂門戶、井灶中霤也,所以祭 何?人之所處,出入所飲食,故為神而祭之。」

《演繁露》:「五祀有中霤」,《左氏》:「三進及霤。」《通典》曰:「古者穴 居,故名室曰霤。」許叔重《說文》曰:「屋水流也。以今人家 準之,則堂中有天井處也。」許說誠確。

范成大《封田樂府序》,「臘月二十四夜祀灶。」其說謂灶 神翌日朝天,白一歲事,故前期禱之。

《文獻通考》:荀卿謂:「五祀執薦者百人侍西房」,則五祀 非四方之五官;侍必百人,則五祀非門戶之類。又老 婦之祭,先儒以為灶配,則五祀果有配乎?

《朱子語類》:問:五祀皆有尸,灶則以誰為尸?曰:今亦無 可考者,但如墓祭則以冢人為尸。以此推之,則祀灶 之尸,必是膳夫之類,祀門之尸,必是閽人之類,又如 祀山川,則是虞衡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