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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敕京師萬安慶壽聖安普慶四寺,揚子江金山寺,五 臺萬聖祐國寺,作水陸佛事七晝夜 按《泰定帝本 紀》,至治三年八月即位,「冬十月癸亥,修佛事於大明 殿。十一月,車駕次於中都,修佛事於昆剛殿。十二月 丙子,命嶺北守邊諸王徹徹禿月修佛」事以卻寇兵。 己卯,命僧作佛事於大內以「厭雷。」塑馬哈吃剌佛像 於延春閣之徽清亭下。

泰定帝泰定元年大作佛事受戒於帝師又繪帝師像頒各行省俾塑祀之是歲宋本等請罷僧濫爵張珪等請罷功德使司稅僧田遣僧有妻者為民不聽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元年春正月,命僧諷西番 經於光天殿。二月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寺,曰 星吉思吃剌,曰闊兒魯弗卜,曰水朵兒麻,曰颯間卜 里喃家經僧四十人,三年乃罷。甲子,作佛事,命僧百 八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游京城。癸未,宣諭也里可 溫,各如教具戒。三月,監察御史宋本、李嘉賓、傅巖起」 言:「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之職,濫假僧人,及會福、殊祥 二院,並辱名爵,請罷之。」不報。夏四月,修佛事於壽昌 殿。甲戌,命咒師作佛事厭雷。六月丁卯,大幄殿成,作 鎮雷坐靜佛事。辛未,修黑牙蠻答哥佛事於水晶殿。 癸酉,帝受佛戒於帝師。秋七月丙午,以畏兀字譯《西 番經》,置長慶寺,以宦者阿亦伯為寺「卿。八月辛未,繪 帝師八思巴像十一,頒各行省,俾塑祀之。九月乙巳, 昭獻元聖皇后忌日,修佛事,飯僧萬萬人。冬十月丙 子,命帝師作佛事於延春閣。辛丑,造金寶蓋,飾以七 寶,貯佛舍利。」 按《張珪傳》,「泰定元年六月,車駕在上 都。先是,帝以災異詔百官集議,珪乃與樞密院、御史 臺、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 郎宋文瓚詣上都奏之。其議曰:「累朝斡耳朵所立長 秋、承徽、長寧寺及邊鎮屯戍,別議處之。自古聖君惟 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初未嘗徼福於僧道, 以厲民病國也。且以至元三十年言之,醮祠佛事之 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有餘。 今年一」僧其目,明年即指為例,已倍四之上矣。僧徒 又復營幹近侍,買作佛事,指以算卦欺昧,奏請增修 布施莽齋自稱「特奉傳奉」,所司不敢較問,供給恐後。 況佛以清淨為本,不奔不欲,而僧徒貪慕貨利,自違 其教,一事所需,金銀鈔幣,不可數計,歲用鈔數千萬 錠,數倍於至元間矣。凡所供物,悉為己有。布「施等鈔, 復出其外。生民脂膏,縱其所欲,取以自利,畜養妻子。 彼既行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 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 臣等議:「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 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 減罷。近侍之屬,並不得巧計」擅奏,妄增名目。若有特 奉傳奉,從中書復奏乃行。

泰定二年,詔僧寺續置田與民均役,罷西僧修佛事 及《金書藏經》。是歲,帝與皇后俱受佛戒於帝師。濮州 鄄城縣請徙堯塚上佛寺,御史乞更正僧人給驛法, 俱不報。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二年「正月,中書省臣言,江 南民貧僧富,諸寺觀田土,非宋舊置并累朝所賜者, 請仍舊制與民均役。」從之。二月己亥,命西僧作燒壇 佛事於延華閣。四月丁酉,濮州鄄城縣言,「城西堯塚 上有佛寺,請徙之。」不報。七月癸亥,修大乾元寺。庚午, 以國用不足,罷書金字藏經。壬申,御史臺臣言,「西僧 修佛事,所費不貲,於國無益,宜除罷。」從之。冬十月乙 未,皇后亦憐真八剌受佛戒於帝師。丁巳,幸大承華 普慶寺,祀昭獻元聖皇后於影堂,賜僧鈔千錠。十二 月乙酉,帝復受佛戒於帝師。 按《帝師八思巴傳》:泰 定二年,西臺御史李昌言嘗經平涼府靜、會、定西等 州,見西番僧佩金字圓符,絡繹道途,馳「騎累百,傳舍 至不能容,則假館民舍,因迫逐男子,奸污女婦。奉元 一路,自正月至七月,往返者百八十五次,用馬至八 百四十餘匹,較之諸王、行省之使,十多六七,驛戶無 所控訴,臺察莫得誰何。且國家之製《圓符》,本為邊防 警報之虞,僧人何事而輒佩之?乞更正僧人給驛法, 且令臺憲得以糾察。」不報。

泰定三年,大修佛事,建寺書經,鑄銅佛像,以帝師兄 尚公主,錫王爵,賜帝師金銀鈔幣以萬計,又賜諸寺 鈔及土田。

按《元史泰定帝本紀》,泰定三年「春二月乙未,修佛事 厭雷於崇天門。丙申,建顯宗神御殿於盧師寺,賜額 曰『大天源延壽寺,敕以金書西番字藏經。甲戌,建殊 祥寺於五臺山,賜田三百頃。三月甲子,命功德使司 簡歲修佛事一百二十七,遣僧修佛事於臨洮、鳳翔、 星吉兒、宗山等處。五月乙巳,修鎮雷佛事三十一所』。」 乙卯,以帝師兄鎖南藏卜領西番三道宣慰司事,尚 公主,錫王爵。秋七月壬子,皇后受牙蠻答哥戒於水 精殿。甲寅,幸大乾元寺,敕鑄五方佛銅像。九月辛亥, 命帝師還京,修灑淨佛事於大明、興聖、隆福三宮。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