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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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事一周歲。甲子,中書省臣言:「陛下不用經費,不勞人

民,創建大承天護聖寺,臣等願上嚮所易鈔本十萬 錠、銀六百鋌,助建寺之需。」從之。甲戌,命田賦總管府 稅礦銀輸大承天護聖寺。三月,特令沙津愛護持必 剌忒納失里為三藏國師,賜玉印。戊子,以西僧旭伱 迭八答剌班的為三藏國師,賜金印。以籍入速速班 丹徹理帖木兒貲產。賜大承天護聖寺為永業。庚子, 以將幸上都,命西僧作佛事於乘輿次舍之所。夏四 月,命西僧於五臺及霧靈山作佛事各一月,為皇太 子古訥答剌祈福。發衛卒三千助大承天護聖寺工 役。詔以泥金畏兀字書《無量壽佛經》千部。五月丙戌, 太禧宗禋院臣言:「累朝所建大萬安等十二寺,舊額 僧三千一百五十人,歲例給糧。今其徒猥多,請汰去 九百四十三人。」制可。乙未,詔以泥金書佛經一藏。甲 辰,宣政院臣言:「舊制,列聖神御殿及諸寺所作佛事, 每歲計二百十六,今汰其十六為定式。」制可。秋七月, 命西僧於大都萬歲山憫忠閣作佛事,起八月八日 至車駕還大都日止。九月,御史臺臣言:「大聖壽萬安 寺壇主司徒嚴吉祥盜公物,畜妻孥,宜免其司徒、壇 主之職。」從之。冬十月辛酉,命西僧作佛事於興聖宮 十有五日。

至順三年,置興瑞司,掌中宮佛事,以作佛事釋囚。遣 使往帝師所居,以珠織制書諭其屬,仍分賜鈔幣,又 給僧司徒印。是歲寧宗即位,以皇弟受戒於西僧 按《元史文宗本紀》,至順三年三月,置興瑞司,掌中宮 歲作佛事,秩正三品。乙未,以帝師泛舟於西山高梁 河,調衛士三百挽舟。四月以作佛事祈福,釋御史臺 所囚定興劉縣尹及刑部囚二十六人。五月,遣使往 帝師所居撤思吉牙之地,以珠織制書宣諭其屬,仍 給鈔四千錠、幣帛各五千匹分賜之。辛卯,復以司徒 印給萬安寺僧嚴吉祥,詔給鈔五萬錠。修帝師巴思 八影殿。秋七月乙亥,命僧於鐵幡竿修佛事,施金百 兩、銀千兩、幣帛各五百匹、布二千匹、鈔萬錠。 按《寧 宗本紀》,「至順三年十月,帝即位,以皇弟燕帖古思受 戒於西僧加兒麻哇剌」

順帝元統二年詔節佛事冗費

按《元史順帝本紀》:元統二年春正月「癸卯,敕僧道與 民一體充役。三月甲辰,中書省臣言,興和路起建佛 事,一路所費為鈔萬三千五百三十餘錠。請依上都、 大都例,給膳僧錢,節其冗費。」從之。夏四月乙酉,中書 省臣言,「佛事布施,費用太廣。以世祖時較之,歲增金 三十八錠、銀二百三錠四十兩、繒帛六萬一千六百」 餘匹,鈔二萬九千二百五十餘錠。請「除累朝期年、忌 日之外,餘皆罷。」從之。

至元元年冬十二月詔凡有妻室之僧令還俗為民既而復聽為僧

按:《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元二年冬十一月丁巳,遣河南行省平章政事玥 珞普華於西番為僧。十二月,以燕鐵木兒居第,賜灌 頂國師曩哥星吉號「大覺海寺」,塑千佛於其內。 至元三年冬十二月,徵西域僧伽剌麻至京師,號「灌 頂國師」,賜玉印。

至元五年春正月癸亥,禁濫予僧人名爵。

至正元年春正月命永明寺寫金字經一藏

按:以上俱《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二年。以納麟言。行宣政院。設崇教所。治僧獄訟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納麟傳》。「至正二年。麟除 行宣政院使。上天竺耆舊僧彌戒。徑山耆舊僧惠洲。 恣縱犯法。納麟皆坐以重罪。」請行宣政院設崇教所。 擬行省理問官。秩四品。以治僧獄訟。從之。

至正三年冬十二月丙申,詔寫《金字藏經》。

至正六年冬十二月甲申,詔復立大護國仁王寺昭 應宮財用規運總管府,凡貸民間錢二十六萬餘錠。 至正七年春二月甲戌朔,興聖宮作佛事,賜鈔二千 錠。三月壬申,遣使修上都大乾元寺。冬十一月,撥山 東地土十六萬二千餘頃,屬大承天護聖寺。

至正十三年。春正月庚午朔。用帝師請。釋放在京罪 囚。三月甲申。詔修大承天護聖寺。賜鈔二萬錠 按以上俱《元史順帝本紀》云云。

至正十四年,作「朵思哥兒好事」,建佛寺,皇太子以修 佛事釋囚。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十四年「春正月丁丑,帝謂脫 脫曰:『朕嘗作朵思哥兒好事,迎白傘蓋遊皇城,實為 天下生靈之故。今命剌麻選僧一百八人,仍作朵思 哥兒好事,凡所用物,官自給之,毋擾於民』。」二月,建清 河大壽元忠國寺,以江浙廢寺田歸之。冬十一月,皇 太子修佛事。釋京師死罪以下囚。 按《帝師八思巴 傳》:歲時祝釐禱祠之常,號稱好事者,其目不一:有曰 鎮雷阿藍納四,華言慶讚也。有曰亦思滿藍,華言藥 師壇也。有曰搠思串卜,華言護城也。有曰朵兒禪,華 言大施食也。有曰朵兒只列朵四,華言美妙金剛,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