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494 (1700-1725).djvu/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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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育王塔,可往禮拜。「乃若壽終,則不墮地獄。」語竟,如 墜高巖,忽然醒寤。因此出家,名慧達。遊行禮塔,次至 丹陽,未知塔處。及見越城四望,見長千里有異氣,因 就禮拜,果是先阿育王塔所屢放光明,由是定知必 有舍利,乃集眾就掘入一丈,得三石碑,並長六尺。中 一碑有鐵函,函中有銀函,函中又有金函,盛三舍利 及髮「爪各一枚,髮長數尺,即遷舍利近北」,對簡文所 造塔,西造一塔。十六年,又使沙門仁尚加為三層,即 是武帝所開者也。初穿土四尺,得龍窟及昔人所捨 金銀環釧釵鑷等諸雜寶物,可深九尺許。至石磉,磉 下有石函,函內有鐵壺,以盛銀坩。坩內有金鏤甖,盛 三舍利,如粟粒大,圓正光潔。函內有琉璃盌,盌內有 四舍利及髮爪,爪有四枚,並為沉香色。至其月二十 七日,帝又到寺禮拜,設無礙大會,大赦。是日,以金缽 盛水泛舍利,其最小者隱不出。帝禮數十拜,舍利乃 於缽內放光,旋回久之,乃當中而止。帝問大僧正慧 念曰:「見不可思議事不?」慧念答曰:「法身常住,湛然不 動。」帝曰:「弟子欲請一舍利」,還臺供養。至九月五日又 設無礙大會。遣皇太子王侯朝貴等奉迎。是日風景 明淨。傾睹觀屬。所設金銀供具等物。並留寺供養。并 施錢一千萬為寺基業。

大同四年。詔以東冶徒李引之降如來真形舍利。大 赦幸長干寺。設無礙大會。豎二剎。

按《梁書高祖本紀》:大同四年「秋七月癸亥,詔以東冶 徒李引之降如來真形舍利,大赦天下。」

按《續文獻通考》:「大同四年九月十五日,帝至長干寺, 設無礙大會,豎二剎,各以金甖,次玉甖,盛舍利及爪 髮,內七寶塔內。又以石函盛寶塔,分入兩剎。剎下及 王侯妃主、百姓富室所捨環釧等珍寶充積。」

中大同元年幸同泰寺講經設法會

按《梁書高祖本紀》:「中大同元年三月庚戌,法駕出同 泰寺,大會,停寺省講《金字三慧經》。夏四月丙戌,於同 泰寺解講,設法會,大赦,改元。是夜,同泰寺災。」帝篤 信正法,猶長釋典,製《涅槃》《大品》《淨名》《三慧》諸經義記 復數百卷。聽覽餘閑,即於重雲殿及同泰寺講說。名 僧碩學四部,聽眾常萬餘人。 按《何敬容傳》中,「大同 元年三月,高祖幸同泰寺,講《金字三慧經》,敬容請預 聽,敕許之。」又有敕聽朔朢問訊。

太清元年又幸同泰寺捨身公卿以錢奉贖

按《梁書高祖本紀》:「太清元年三月庚子,高祖幸同泰 寺,設無遮大會捨身,公卿等以錢一億萬奉贖。夏四 月丁亥,輿駕還宮,大赦天下,改元。」

年敕劉勰與沙門慧震於定林寺撰經證

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劉勰傳》:「勰早孤,家貧不 婚娶,依沙門僧祐,與之居處。積十餘年,遂博通經論, 因區別部類,錄而序之。勰為文,長於佛理,京師寺塔 及名僧碑誌,必請勰製文。武帝時有敕與慧震沙門 於定林寺撰經證,功畢,遂啟求出家,先燔鬢髮以自 誓,敕許之。乃於寺變服,改名慧地,未期而卒。」

年,賜江革《覺意》詩,革因啟乞受菩薩戒。

按《梁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江革傳》:高祖盛於佛教, 朝賢多啟求受戒。革精信因果,而高祖未知,謂革不 奉佛教,乃賜革覺意詩五百字,云:「惟當勤精進,自彊 行勝脩,豈可作底突,如彼必死囚。」以此告江革,并及 諸貴遊。又手敕云:「世間果報,不可不信,豈得底突如 對元延明邪?」革因啟乞受菩薩戒。

高祖永定元年詔出佛牙設無遮大會

按《陳書高祖本紀》,「永定元年冬十月乙亥,即皇帝位。 庚辰,詔出佛牙於杜姥宅,集四部,設無遮大會,高祖 親出闕前禮拜。初,齊故僧統法獻於烏纏國得之,常 在定林上寺,梁天監末,為攝山慶雲寺沙門慧興保 藏。慧興將終,以屬弟慧志。承聖末,慧志密送於高祖, 至是乃出。」

永定二年夏五月。輿駕幸大莊嚴寺。捨身。冬十月。發 金光明經題十二月。又幸大莊嚴寺。捨乘輿法物 按《陳書高祖本紀》。永定二年夏五月辛酉。輿駕幸大 莊嚴寺。捨身。壬戌。群臣表請還宮。冬十月乙亥。輿駕 幸莊嚴寺。發金光明經題十二月甲子。輿駕幸大莊 嚴寺。設無礙大會。捨乘輿法物。群臣備法駕奉迎。即 日輿駕還宮。

世祖天嘉四年夏四月辛丑設無礙大會於太極前殿

按:《陳書世祖本紀》云云。

高宗太建二年建靈剎

按《陳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學佛考訓》,「陳太建二年 建靈剎。高十有五丈,下安佛爪,長二寸,闊一寸,藏諸 寶篋,光飛五色,焰起一尋,傳以為異。」

太建十四年後主即位設無礙大會。

按《陳書後主本紀》:太建十四年「正月丁巳,即皇帝位。 甲戌,設無礙大會於太極前殿。秋九月丙午,設無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