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08 (1700-1725).djvu/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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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之快矣。」

東岡有兩大窠,皆可營墓。初本欲於西窠作廨,恨廣大,更令就西窠立廨,近朱陽為好。周令定葬東窠正南向。

十三日,夢見周君言曰:「陶其或信不信,多好試人,但 爾比亦喧,然多諸雜相,可自節。」十五日,夢見洪君來 告曰:「爾即欲所居,西北面有故氣,吾今共汝看之。」便 往至彼處,見一人形極醜陋,君曰:「此即是大都畏人, 居之定無苦。」

《朱陽館》及彼廨以後,乃有二三墩,狀似古塚。既林草榛蕪,亦可經人埋塵,不見有巫場處。所云「故氣」 ,正當魂爽輩耳。既曰「無苦」 ,便不為害也。

二十日,見一女人,形容殊麗,上下青衣,侍二女至戶 內,立而無言。二十六日,夢見周蓬萊,云「北斗。」已復不 見,而祝於二星。

當是「二十七應伺」 二星,今夕已陰晦,必不見也。

二十九日,夢見茅二君、周二君,並有控乘,遊於雷平, 直取《伏龍定錄》,并舉手見向,如謝去狀。

《雷平》在館東南,《伏龍》在西北,便昇空,從館十度,故得相望也。

右七條,《十一月》中事。一條云「見」 ,六條云「夢。」

十二月三日,見徐鄧二君,言去二十九日,桐柏府校 籍頓誤上罪人,典簿三人被責。七日,夢往司命處告 《玉清清元》事。十一日,夢見韓夫人云:「比者情志落落, 彌入真相。」

「應事」 《韓太華》,始以七月度東宮為妃。

十九日,見一人駕大車,形容甚壯,從者十人,直見拜 溫涼而出。二十一日,《定錄告》云:「前來拜者,鄷都執法 君蔡子遷也。爾方綜其上官,故來通報耳。」

《保命府》職僚,皆總治鄷岱,丞位彌相,關涉上官,當保籍任也。

二十五日,見趙丞直,云:「僊籍空矣,爾勿憂矣。」

故七月中《定錄》所歎,亦云「方憂僊籍無人。」

二十八日夕,見《定錄》趙丞、范帥三人。子良問:「所通辭 仰呈君未?」君云:「適得君。」仍語丞云:「可速因直爾而已。」 更別餘語。

此中似別有事旨,不容備言,亦應是「為帥,見有辭存。」

右七條,《十二月》中事。五條云見,二條云「夢。」

閏月三日,夢見韓夫人云:「世上方無復蹤,如何?」

「韓猶」 應是「太華。」

六日,見洪先生,云:「子勤之勗之,前後事事也。」

此亦勵息耳

十五日,見《保命》云:「爾屋事,勿以在懷,傷人神氣。」其人 尋來就上。

其正月欲戴屋,而所顧師永不來,乃云「欲作辭告縣攝之師定尋自來」 ,當由此故有今告也。

十八日,夢大司命君問曰:「子欲仙不答,實願仙。云願 仙何不學仙。」二十三日,見洪先生云:「此所問泛舟者, 乃中嶽仙人于朴也,其前生經識陶某耳,非今生相 識也,豈復來於此邪?」

去冬有人姓顧名道度,從外江還,云于大雷忽逢一人,乘小小鹿頸船子,劣容一人,從浪中來,直呼顧姓名云:下都去,欲寄書與茅山陶隱居。隱居已與我,欲助其功夫以獻主。主正爾見作書垂,當授與,忽云:「罷君會不往山」 ,我尋自下云:此人自稱姓彭。顧至都,匆匆往廣陵,欲宣此消息而無方於華監間過嗣真館,道士彊文敬,因疏寄具還,如此隱居,唯聽其下,亦不以問周。周當是問彊說。自私訪冥中,既如此告,便當不復自下。

二十五日,見《定錄》、保命二君。保命曰:「年內多勞扇削 鬼神,三官中奏,爾云多罪,吾已卻之,不宜三過如此。」

伊蒙神真扶獎如此,不免三官所奏,況庸庸之徒邪!唯各宜如履薄冰耳。

二十六日,見周君云:「葛衍之東水已加八十一丈,南 衡山西邊頓崩為淵。」二十八日,見徐君云:「韓眾已復 有事,今與鄧生往看之。」

此詎非「眾」 字惠期邪?眾亦云作霍林司命。

歲夕夢見司命南真,南真見授一子,大如鵝卵,令噉 之。司命云:「道未成,不得《九轉之華》,且食此亦足明爾。」

右八條,閏月中事。六條云見,二條云「夢。」

右從八月初至閏月末,凡六月中,合五十一條事,十六條云見,三十五條云夢。

丙申年正月二日,夢造小有天見王:「君爾云何,遑遑 於人間,名已定,勿虧頓於世路。」

此王屋三清虛上君,為《下教二十四真人之首》也。

十日,見洪君范帥云:「明是戊寅上元,治建可戴屋」,云 「但宅不得其所。」洪云:「大象尚復無常,人生有何定邪。 只此亦好。」又及《洞經》事。

其本欲取此日戴屋,而師不來,又小雨,遂不果。至丁亥日方得戴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