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15 (1700-1725).djv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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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鱉去醜》。又曰:「雛尾不盈握弗食。舒鴈翠,鵠鴞胖。」 舒鳧翠,雞肝鴈腎鴇奧鹿胃。皆食之而不利於人。所當辨者。

凡用禽獻:春行羔豚膳膏香,夏行腒鱐膳膏臊,秋行 犢麛膳膏腥,冬行《鱻羽》膳膏羶。

訂義史氏曰:「羔稚羊,豚稚,豕也。方春草生,羔豚美,故用之。腒,乾雉也;鱐,乾魚也,方夏暑盛,物易腐,故用之。用犢麛於秋秋時,草物實,犢麛食之而肥也。用鱻羽於冬冬時,陽氣大,魚潛鴈定而肥也。飲食之滋,春膳牛脂曰膏香,夏膳犬脂曰膏臊,秋膳雞脂曰膏腥,冬膳羊脂曰膏羶,各以其物之所便而調和之也。夫膳食唯」其所嗜而已,必案四時而共之者,一則避其物時之孕育,一則辨其物性之所宜。以是為膳,則養王之形體者至矣。 程氏曰:「羔、豚羊、豕之小者,万春品物小,故以小而美者為宜。腒鱐,雉魚之乾者,方夏物餒敗,故以乾者為宜。犢麛至秋則物成而可嘗之時,雖犢麛皆得以嘗之矣。鮮羽至冬則物眾可」進之時,雖飛與潛者皆得以進之矣。然此固足以為時之宜,苟在臟有所不勝,食之亦不足以為善也,故又膳膏薌,膳膏臊,膳膏腥,膳膏羶焉,無非主五行之氣,而以養其形也。王氏詳說曰:「《月令》所食,唯時令也,庖人所行,順物性也。春草始生則羔豚肥,秋草已熟則犢麛肥。草之資則甚於生,犢麛之肥,則大於羔豚。夏則腒鱐之性為燥,冬則鱻羽之性為定,是順性也。若夫《月令》則異是矣。牛,土畜也,故季夏食之;犬,金畜也,故秋食之;彘,水畜也,故冬食之。」然春食羊者,以春之氣尚寒,故食火畜也;夏食雉者,以夏之氣尚熱,故食木畜也。此秦之禮與周之禮不同。

《內饔》辨腥臊羶香之不可食者:「牛夜鳴則庮,羊泠毛 而毳羶,犬赤股而躁臊,鳥皫色而沙鳴,貍,豕盲眂而 交睫腥,馬黑脊而般臂螻。」

訂義鄭司農曰:「庮,朽木臭也。」 《易氏》曰:「牛晝作夜息,無故而夜鳴,則反常矣,其肉必庮。」 賈氏曰:「泠毛,謂毛長也;毳,謂毛別聚結者;赤股,股裡無毛,非謂肉赤而走,又躁疾,如此者,其肉必臊。」 《易氏》曰:「羊以柔毛為貴,毛長而結聚,則非善矣,其肉必羶。」鄭康成曰:「皫,失色不澤美也。沙,澌也。」 方氏曰:「鳴,鳴之悲涼者,土密而。」原本缺「沙疏而涼,故謂之沙。」王昭禹曰:「皫色則氣鬱而不達於毛羽,沙鳴則氣鬱而不達於聲音,其肉氣亦鬱而不可食矣。」 杜氏曰:「盲眂當為望視。」 賈氏曰:「盲則無所睹見,《內則》為遙望,故於春從內則」也。豕乃聽物,不合望視。此豕眼睫毛交,如此者,其肉必如星。 鄭康成曰:「腥讀為星,聲之誤也。肉有如米者,似星。」 方氏曰:「『黑脊,言眾體皆異,而脊獨黑也。般,猶疾之有瘢,般在前脛,故曰般臂』。 鄭康成曰:『般臂,臂毛有文』。鄭司農曰:『螻,螻蛄臭也』。 賈氏曰:『以內則螻為脫漏字,於義無取,故轉為螻蛄字也。馬脊黑,前脛般般然,如此,其肉則螻蛄臭』。」

《地官》大司徒之職,「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生。一曰 山林,其動物宜毛物。」

訂義《鄭氏》曰:「毛物,貂,狐、貒、貂之屬。」

二曰「川澤」,其動物宜鱗物。

訂義鄭氏曰:「鱗物,魚龍之屬。」

三曰「丘陵」,其動物宜羽物;

訂義鄭氏曰:「羽物,翟雉之屬。」

四曰《墳衍》,其動物宜介物;

訂義鄭氏曰:「介物,龜鱉之屬。」

五曰《原隰》,其動物宜臝物。

訂義王氏曰:鄭氏以虎豹之屬為臝物,正所謂「毛物」;「臝物」,宜謂蛙螾之屬。然鄭氏所說出於《考工》,不知《考工》所記何據而然? 史氏曰:「蚓,類也。」 鄭鍔曰:「土地各有偏,則生物各有宜。嘗考五地之所生,而參以五行之性,知五地之所宜,無非五行之所偏勝也。山林,木也;川澤,水也;丘陵,火也;墳衍,金也;原隰,土也。偏於木者故動」物;毛,偏於水者故動物。《鱗丘》積土而成,而火則生。土丘陵之勢皆高峻而上,得火之性為多。鳥以羽飛者皆火之騰上,丘陵非火乎哉?墳衍近水而非水,金之近乎水也,土生金而金生水,墳衍之地得金之性為多。物以甲生者金之剛,墳衍非金乎哉?至於原隰則積土而高平下濕之地也。臝物得土「之性,故其行重遲,其形外見。」《土會之法》,辨為五等,殆亦五行之性歟?

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土之名物,以蕃鳥獸。

訂義《易》氏曰:鳥獸則土會,所謂動物土會,辨之而後可以蕃毓之也。 李景齊曰:「舜之若予上下草木鳥獸,夏之鳥獸魚鱉,咸若靈臺之德及昆蟲,行葦之仁及草木」,皆此意也。

閭師任牧,以畜事,貢鳥獸。

《調人》「掌司萬民之難而諧和之。凡過而殺傷人者,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