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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27 (1700-1725).djvu/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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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高誘注云:「方諸,陰燧大蛤 也。熟摩拭令熱,以向月,則水生,以銅盤受之,下數石。」 王充《論衡》云:「陽燧取火於日,方諸取水於月,相去甚 遠,而火至水來者,氣感之驗也。」《漢書儀》云:「八月飲酎, 車駕夕牲,以鑑諸取水於月,以陽燧取火於日。」《周禮· 考工記》云:「金有六齊,金錫半,謂之鑑燧之齊。」鄭元注 云:「鑑燧取水火於日月之器也。」準鄭此注,則水火之 器,皆以金錫為之。今司宰有陽燧,形如圓鏡,以取明 火;陰鑑形如方鏡,以取明水。但比年祠祭,皆用陽燧 取火,應時得以陰鑑取水,未有得者。嘗用井水替明 水之處,奉敕令禮司研究,敬貞因說先儒是非,言及 明水,乃云:「《周禮》金錫相半,自是造之法。鄭元錯解,以 為陰鑑之制,依古取明水法,合用方。諸引《淮南子》等 書,用大蛤也。」又稱敬貞曾八九月中取蛤一尺二寸 者,依法試之,自人定至夜半,得水四五斗者。敬貞所 陳,檢有故實。又稱「先經試驗,確執,望請差敬貞自取 蚌蛤,便赴太山,與所司對試。」

《雲仙雜記》:「吐突承璀嗜蛤蜊,炙以鐵絲床,數澆鹿角 漿,然後食。」

《杜陽雜編》:文宗好食蛤蜊,一日左右方盈盤而進,中 有擘之不裂者。上疑其異,乃焚香祝之,俄頃自開,中 有二人形,眉目端秀,體質悉備,螺髻瓔珞,足履菡萏, 謂之「菩薩。」上遂置之於金粟檀香盒,以玉屑覆之,賜 興善寺,令致敬禮。至會昌中,毀佛舍,遂不知所在。 《唐書·地理志》:河南道登州東牟郡,土貢文蛤。

萊州東萊郡,土貢文蛤。

密州高密郡。土貢:海蛤。

江南道福州長樂郡,土貢:海蛤。

《漢陽府志》:「開寶六年,漢陽軍獻蛤,有文隱起成龍,長 五寸許,金色,鱗甲皎然。」

《續聞見近錄》:「京師舊未嘗食蜆蛤,自錢司空始訪諸 蔡河,不過升勺,以為珍饌。自後士人稍稍食之,蜆蛤 亦隨而增盛。其諸海物,國初以來亦未嘗多有,錢司 空以蛤蜊為醬,於是海錯悉鹽以走四方。」

《樂善錄》:「曾公亮以貝蛤之類,人所不放而實活物命 之多,故常放之。一日忽夢被甲者數百哀告翌日,則 有以兩篹蛤蜊為獻者,公立放之。」

《後山談叢》:仁宗每私宴,十閤分獻熟食。是歲秋初,蛤 蜊初至都,或以為獻。仁宗問曰:「安得已有此耶?其價 幾何?」曰:「每枚千錢,一獻凡二十八枚。」上不樂曰:「我常 戒爾輩勿為侈靡,今一下箸,費二十八千,吾不堪也。」 遂不食。

《夢溪筆談》:今之北方人,喜用麻油煎物,不問何物,皆 用油煎。慶曆中,群學士會於玉堂,使人置得生蛤蜊 一簣,令饔人烹之,久且不至。客訝之,使人檢視,則曰: 「煎之已焦黑,而尚未爛。」坐客莫不大笑。

《聞見後錄》:劉貢父呼蔡確為「倒懸蛤蜊」,蓋蛤蜊一名 「殼菜」也,確深銜之。

善誘文。楊傑提刑遊明州育王山,因晝臥,夢有婦女 十數人執紙若有所訴,密遣人往視行廚,果得蛤蜊 十數枚,訴者乃蛤蜊求生也。有生愛戀,其情如此。 《夢溪筆談》:「郢州漁人擲網于漢水,至一潭底,舉之覺, 重得一石,長尺餘,圓直如斷椽。細視之,乃群小蛤,鱗 次相比,綢繆鞏固。以物試抉其一端,得一書卷,乃唐 天」寶年所造《金剛經》,題誌甚詳,字法奇古,其末云:「醫 博士攝比陽縣令朱均施。」比陽乃唐州屬邑,不知何 年墜水中,首尾無沾漬,為土豪李孝源所得。孝源素 奉佛,寶藏其書,蛤筒復養之水中,客至欲見,則出以 視之,孝源因感經像之勝異,施家財萬餘緡,寫佛經 一藏于郢州興陽寺,特為嚴麗。

《江西通志》:「蛤湖在南城縣西三十里,有石磜百丈,飛 瀑淙下入湖,多產蟹蛤。」《治平寺碑記》云:「蛤湖石鑑」是 也。

《浙江通志》:「象山縣珠巖山,絕頂有金蛤潭,歲旱禱之, 水從石竅中出,有蛤金色,出游水中,雨隨至。」

蛤部雜錄

《淮南子天文訓》:「方諸見月,則津而為水。」《方》諸陰燧, 大蛤也。熟磨令熱,月盛時以向月下,則水生。

《說林訓》:「蠬象之病,人之寶也。」蠬,大蛤,中有珠,故人 以為寶。

《博物志》:「東海有蛤,鳥常啖之。其肉消盡,殼起浮出,更 薄在沙中。岸邊潮水往來,碏薄白如雪,入藥最勝。採 取自死者。」

食水產者,龜蛤螺蚌以為珍味,不覺其腥臊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