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33 (1700-1725).djvu/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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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粟。既有此罰,則天下無不耕之田,所罰之粟不常有,《旅師》果何如掌哉?鄉遂公邑皆為溝洫,三等采地乃為井田,則是當時之田有九一,而助者則公田也;有用什一之法而使自賦者則無公田者也。有公田則所聚之粟謂之助粟,乃八家助耕之所收。無公田者所聚之粟則謂之屋粟,乃三家共其所稅之粟而輸之,以其,三三相保,其稅其閒,民無職事者,乃不受田之餘夫,則常有之矣,所賦之粟,乃其常也 。《易氏》曰:「閒粟,即甸地閒田所出之粟。」

曹氏曰:「此三等之粟,在農民常賦之外,旅師之」

所專掌

凡用粟,春頒而秋斂之。

困時施之,饒時收之。訂義李景齊曰:「頒之以春則民有以濟其乏;而斂之以秋則粒米狼戾之時不至於穀賤而傷農。」 《易氏》曰:「漢之春和議賑貸,正與此同意。」

《舍人》「掌米粟之出入,辨其物。」

太宰九職有九穀,《月令》有五穀,今正言「粟」,即粢也。《爾雅釋草》言粟,粢稷也。稷為五穀之長,故特舉以配米也。其實九穀皆有。

《倉人》,「掌粟入之藏。」

九「穀盡藏焉」,以粟為主。案:《月令》「首種不入」,鄭注引《舊記》,首種謂稷,即種粟,是五穀之長。下辨九糓,此云粟,是以粟為主也。訂義項氏曰:「倉人,掌藏粟者。」 李嘉會曰:「一歲所收,粟則先熟。兼中國之地,率多種粟。蓋粟耐乾,雖歲之旱不至太失。此九穀之物,必以粟而總其名。」

《爾雅》

釋草

粢,稷。

今江東人呼「粟」為「粢。」《左傳》云:「粢食不鑿。」粢者,稷也。《曲禮》云「稷曰明粢」是也。郭云:「今江東人呼粟為粢。」然則粢也、稷也、粟也,正是一物。而《本草》稷米在下品,別有粟米在中品,又似二物,故先儒甚疑焉。

《春秋緯》

說題辭

粟助陽扶性。粟之為言續也。粟五變:一變而以陽生 為苗;二變而秀為禾;三變而祭然謂之粟;四變入臼, 米出甲;五變而蒸飯可食。陽以一立為法,故粟積大 一分,穗長一尺。文以七烈,精以五、六立,故其字為「粟。」 「西」者,金所立,米者陽精,故「西」字合米而為粟。

佐助期

粟神,名許給,姓「慶天。」

《大戴禮記》

夏小正

「八月,粟零。」零也者,降也,零而後取之,故不言「剝」也。按粟

「字」 應是「栗」 字之誤。

《許氏說文》

《粟嘉》,穀實也。粟之為言續也,續於穀也。

《郭義恭廣志》

有赤粟,白莖。有黑格雀粟,有張公斑,有含黃,有蒼背 稷。有雪白粟,亦名白粟,又有白藍、下竹、頭青、白逯麥、 擢石、精、狗蹯之名種云。

《本草綱目》

粟釋名

李時珍曰:「粟,古文作栗,象穗在禾上之形。而《春秋題 辭》云:『粟乃金所立米,為陽之精,故西字合米為粟』。」此 鑿說也。許慎云:「粟之為言續也,續於穀也。」古者以粟 為黍、稷、粱、秫之總稱。而今之粟,在古但呼為粱,後人 乃專以粱之細者名粟。故唐孟詵《本草》言:人不識粟, 而近世皆不識粱也。大抵黏者為秫,不黏者為粟,故 呼此為秈。粟以別秫而配秈,北人謂之「小米」也。

集解

陶弘景曰:「粟,江南西間所種皆是。其粒細於粱,熟舂 令白,亦當白粱,呼為白粱粟,或呼為粢米。」

蘇恭曰:「粟類多種,而並細於諸粱。北土常食,與粱有 別。」粢乃稷米,《陶註》非矣。

《孟詵》曰:「粟,顆粒小者是,今人多不識之。其粢米粒麤 大,隨色別之。南方多畬田,種之極易舂,粒細香美,少 虛怯。秖於灰中種之,又不鋤治故也。北田所種多,鋤 之即難舂,不鋤即草翳死,都由土地使然爾。」

李時珍曰:「粟即粱也。穗大而毛長粒麤者為粱;穗小 而毛短粒細者為粟。苗俱似茅。種類凡數十,有青、赤、 黃、白、黑諸色,或因姓氏地名,或因形似時令,隨義賦 名。故早則有趕麥黃、百日糧之類;中則有八月黃、老 軍頭之類;晚則有鴈頭青、寒露粟之類。」按:賈思勰《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