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0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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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涕泣,云悉如言。因伐樹得狸,殺之,其怪遂絕。 《廣異記》:南方赤帝女,學道得仙,居高陽崿山桑樹上, 正月一日銜柴作巢,至十五日成。赤帝誘之不得,以 火焚之,女即升天,因名「帝女桑。」

《甄異傳》:「沛國張伯遠年十歲時,病亡,見泰山下有十 餘小兒,共推一大車,車高數丈,伯遠亦推之。時天風 暴起揚塵,伯遠因桑枝而住,聞呼聲便歸,遂蘇,髮中 皆有沙塵。後年大至泰山,識桑如死時所見也。」 《定命錄》:「長安里巷說:『朱泚亂時,李太尉軍中有一卒 為亂兵所刃,身頸異處,凡七日,忽不知其然而自起, 但覺』」顱骨稍硬,咽喉強於昔時,而受刃處癢甚,行步 無所苦,扶杖而歸本家,妻兒異之,訊其事,具說其所 以體與頸分之時,全不悟其害,亦無心記憶家鄉。忽 為人驅入城門,被引隨死兵數千計。至東面有大局 署見綠衣長吏,憑几點籍姓名而過。次呼其人,便云: 「不合來。」乃呵責極切,左右逐出令還。見冥司一人髡 桑木如臂大,其狀若浮漚釘,牽其人頭身斷處。如令 勘合,則以桑木釘自腦釘入喉。俄而便覺再見日月, 不甚痛楚。妻兒因是披頂髮而觀,則見隆高處一寸 已上,都非尋常。皮裡桑木黃文存焉。人或謂之粉黛。 元和中,溫會有宗人守清,為邠鎮之權將,忽話此事, 守清便呼之前出,乃云「是其麾下甲馬士耿皓,今已 七十餘膂,力猶可支數夫。」會因是親睹其異。

《稽神錄》:「廬州軍吏蔡彥卿為拓皋鎮將,暑夜坐鎮門 外納涼,忽見道南桑林中有白衣婦人獨舞,就視即 滅。明夜彥卿扶杖先往,伏草間。久之,婦人復出而舞, 即擊之墜地,乃白金一餅。復掘地獲銀數千兩,遂致 富裕云。」

《湧幢小品》:湖州有章姓者,豫占桑價,占賤即畜至百 餘斤,二十年無爽。白手厚獲,生計遂饒,鼓樂賽謝以 為常。一日賽畢,有一婦人矮而肥,求齋臥地下不去, 其家內外醉飽厭之,叱使去。婦人曰:「我與汝曾祖母 有舊,連歲為汝應卜助生計,一齋何吝?」匍匐入門,蹴 之忽不見,且駭且疑。佛堂忽有聲,曾祖母牌已裂為 二,蓋祖母每好善見裸蟲,必致暖處護其生,俟生翼 飛去乃已。矮婦之祥,或在於此。以後卜吉而畜,其價 必相左。《家道耗》云。

柘部彙考

釋名

《幹》:書經     《柘》:詩經

奴柘。拾遺

柘圖

柘圖

《書經》

《夏書禹貢》

荊州,厥貢:「杶榦、栝柏。」

榦,柘也。正義曰:榦為弓榦。《考工記》云:「弓人取榦之道七,以柘為上。」知此榦是柘也。杶、栝、柏,皆木名也,以其所施多矣。柘木唯用為弓榦,弓榦莫若柘木,故舉其用也。

《詩經》

《大雅皇矣》

攘之剔之,其檿其柘。

柘:材中為弓。《冬官·考工記》云:「弓人取榦柘為上,檿桑次之。」大全《本草》曰:「柘木,裡有紋,亦可旋為器。」

《禮記》

《月令》

季春之月,命野虞毋伐桑柘。

愛蠶食也。《野虞》,謂主田及山林之官。

《山海經》

《北山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