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7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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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禁中書法以授之。其後又置講經博士。」

貞觀三年二月。以魏徵為祕書監。命寫《四部群書》。又 詔虞世南、顏師古相繼領之,購天下書。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三年二月戊寅,以魏徵為祕 書監。 按《藝文志》:貞觀中魏徵、虞世南、顏師古相繼 為祕書監。請購天下書,選五品以上子孫工書者為 書手,繕寫,藏內府,以宮人掌之。 按《百官志》:「內官有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經籍,分四部,部別為 目,以時暴涼焉。」 按《魏徵傳》:「典章湮散,徵引諸儒,校 集祕書」,國家圖籍,粲然全整。 按《文藝崔行功傳》:「初, 太宗命祕書監魏徵寫四部群書,將藏內府,置讎正 三十員,書工百員。徵徙職,又詔虞世南、顏師古踵領, 功不就。」

貞觀四年。詔孔穎達與顏師古撰《五經正義》。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儒學孔穎達傳》:「初,穎達 與顏師古、司馬才章、王恭、王琰受詔撰《五經義訓》凡 百餘篇,號《義贊》,詔改為《正義》」云。 按《儒學顏師古傳》: 「太宗即位,拜中書侍郎。帝嘗嘆五經去聖久遠,傳習 寖訛,詔師古於祕書省考定,多所釐正。」按政要云貞觀四年 按《舊唐書司馬才章傳》,「隋末為郡博士,貞觀六年,左 僕射房元齡薦之,屢蒙召問,擢授國子助教。論議該 洽,學者稱之。」按政要以師古受詔釐正為四年事而司馬才章六年始蒙召問蓋後進者耳

非必同時受詔也

貞觀五年。詔「蕭德言以經授晉王。」

按《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五年二月己酉,封子治晉王。 授經事不載。 按《儒學蕭德言傳》,「貞觀時歷著作郎, 弘文館學士,詔以經授晉王,時許叔牙為侍讀,同勸 講。」

「貞觀六年,命祭酒、博士講論經義,讎正五經謬缺,與 諸儒稡章句為義疏。」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儒學傳序》:「貞觀六年,詔 罷周公祠,更以孔子為先聖,顏氏為先師。盡召天下 惇師老德以為學官。數臨幸觀釋菜,命祭酒、博士講 論經義,賜以束帛。生能通一經者,得署吏。廣學舍千 二百區,三學益生員,并置書、算二」學,皆有博士,大抵 諸生員至三千二百。自元武屯營飛騎,皆給博士授 經,能通一經者聽入貢限。四方秀乂,挾策負素,坌集 京師,文治煟然勃興。於是新羅、高昌、百濟、吐蕃、高麗 等群酋長,並遣子弟入學,鼓笥踵堂者凡八千餘人, 紆侈袂曳方履,誾誾秩秩,雖三代之盛,所未聞也。帝 又讎正《五經》繆缺,頒天下示學者與諸儒稡章句為 義疏,俾久其傳。 按《顏師古傳》,「《五經》既成,悉詔諸儒 議」,於是各執所習,共非詰師古。師古輒引晉宋舊文, 隨方曉答,誼據該明,出其悟表,人人嘆服。

貞觀七年,頒新定《五經》於天下。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顏師古傳,「五經既成,人 人嘆服。帝因頒所定書於天下,學者賴之。拜祕書少 監,專刋正事。古篇奇字,世所惑者,討析明熟,必暢本 原。」

按:《舊唐書太宗本紀》:「貞觀七年十一月丁丑,頒新定 《五經》於天下。」

貞觀十二年,詔以孔穎達《五經正義》,令弘文館學士 馬嘉運裁定。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儒學孔穎達傳》:「初,穎達 受詔撰《五經正義》,雖包貫異家為詳博,然其中不能 無謬冗。博士馬嘉運駮正其失,至相譏詆。有詔更令 裁定,功未就。嘉運,魏州繁水人。少為沙門,還治儒學, 長論議。貞觀初,累除越王東閤祭酒,退隱白鹿山,諸 方來授業至千餘人。十一年,召拜太學博士、弘文館 學」士。以孔穎達《正義》繁釀,故掎摭其疵,當世諸儒服 其精。

按:《舊唐書馬嘉運傳》,「嘉運以穎達《正義》頗多繁雜,每 掎摭之,諸儒亦稱為允當。」

按《唐會要》:「貞觀十二年,國子祭酒孔穎達撰《五經義 疏》一百七十卷,名曰《義贊》,有詔改為《五經正義》。太學 博士馬嘉運每掎摭之,有詔更令詳定,未訖而卒。」政要

云一百八十卷

按「《玉海周易正義》十六卷,國子祭酒孔穎達、顏師古、 司馬才章、王恭、馬嘉運、趙乾、葉、王琰、于志寧等奉詔 撰,四門博士蘇德」趙弘智覆審;《尚書正義》二十卷, 孔穎達、王德韶、李子雲撰,朱長才等五人覆審;無忌、 勣志、寧行成等二十三人刋定;《毛詩正義》四十卷,穎 達、朱子奢、李善信、賈公彥、柳士宣、范義頵、張權等撰, 周元逵等四人覆審;《禮記正義》八十卷,《儀禮疏》五十 卷,《周禮疏》五十卷,《春秋正義》三十六卷,穎達、楊士勛、 朱長才撰。馬嘉運等四人覆審楊士勛「《穀梁疏》十二 卷。」

貞觀十三年,置「崇賢館學士」,掌經籍圖書。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百官志》:「崇文館學士二 人,掌經籍圖書,教授諸生,課試舉送,如弘文館。」

貞觀十三年,置「崇賢館。」顯慶元年置。學生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