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57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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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集賢注記》,天寶三載閏二月,更造四部書籍, 天寶十一載,敕祕書省檢四庫書,與集賢院填寫。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集賢注記》,天寶十一載 十月,敕祕書省檢四庫書,與集賢院填寫。

六月二十四日敕。「祕書監李成裕排比《四庫書》。先具奏聞。」

天寶十二載,以陳希烈為「祕書省圖書使。」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陳希烈傳》:「天寶五載,同 中書門下平章,遷左丞相,兼兵部尚書,許國公,又兼 祕書省圖書使。」

按,《玉海四庫書目注》:「天寶十二載十二月戊子,左相 希烈為祕書省圖書使。」

天寶十四載。《四庫》續寫一萬六千八百四十三卷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唐會要》云云。

按:《集賢注記》一萬六千八百三十二卷。卷數小異并存之

肅宗寶應二年楊綰疏請所習經取大義聽通諸家之學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寶應二年,禮部 侍郎楊綰上疏,請所習經取大義,聽通諸家之學。每 問經十條,對策三道,皆通,為上第。吏部官之經義通 八,策通二,為中第,與出身下第罷歸。《論語》《孝經》《孟子》 兼為一經。」

按《舊唐書禮儀志》:寶應二年六月,敕令州縣每歲察 秀才、孝廉,取鄉閭有孝悌廉恥之行薦焉。委有司以 禮待之,試其所通之學。五經之內,精通一經,兼能對 策,達於理體者,並量行業授官。其明經、進士並停。國 子學道舉亦宜準此。因楊綰之請也。有司奏曰:「竊以 今年舉人等,或舊業既成,理難速改;或遠州所送,身 已在途,事須收獎。其今秋舉人中,有情願舊業舉試 者,亦聽。明年已後,一依新敕。」《後綰議》竟不行。

肅宗   年,于休烈請下御史覈史官購書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于志寧傳》:「曾孫休烈,肅 宗立,擢給事中,遷太常少卿,兼修國史。於時經大盜 後,史籍燔𡙇,休烈奏國史、《開元實錄》、起居注及餘書 三千八百餘篇,藏興慶宮,兵興焚煬皆盡。請下御史 覈史館所由購,府縣有得者,許上送官,一書進官一 資,一篇絹十匹」,凡數月止獲一二篇。唯韋述以其家 藏《國史》百三十篇上獻。中興文物未完,休烈獻《五代 論》,討著舊章,天子嘉之。轉工部侍郎,仍修史。宰相李 揆羞與同史,任為等列,奏徙休烈為國子祭酒,權留 史館修撰以卑下之,休烈安然無不屑意。

代宗廣德二年詔以千錢購書一卷命苗發等江淮括訪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藝文志》:元載為相,奏以 千錢購書一卷。又命拾遺苗發等使江淮括訪。 按《舊唐書經籍志序》:肅宗、代宗崇重儒術,屢詔購募。 按《玉海唐十二庫書注》:「廣德二年七月甲辰,以集賢 院圖書墜失,開求書之,令,一卷賞千錢。」

永泰二年春詔令方面子弟負經來學宜集京師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永泰 二年春正月乙酉,制曰:「其諸道節度、觀察、都防禦等 使,朕之腹心,久鎮方面。眷其子弟,為奉義方,修德立 身,是資藝業。干戈之後,學校尚微,僻居遠方。無所咨 稟。負經來學。宜集京師。其宰相朝官六軍諸將子弟, 欲得習學,可並補國子學生。其中身雖有官。欲附學 讀書者亦聽。其學官委中書門下選行業堪為師範 者充。其學生員數。所習經業,供承糧料。增修學館,委 本司條奏以聞。」

大曆八年歸崇敬請以大經中經小經各置博士一員國子太學四門三館各立五經博士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歸崇敬傳》:「大曆八年,崇 敬建議曰:近世明經,不課其義,先取帖經,顓門廢業, 傳授義絕。請以《禮記》《左氏春秋》為大經,《周官》《儀禮》《毛 詩》為中經,《尚書》《周易》為小經,各置博士一員。《公羊》《穀 梁春秋》共準一中經,通置博士一員。博士兼通《孝經》 《論語》,依章疏講解。德行純潔、文詞雅正、形容莊重,可 為師表者,委四品以上各舉所知,在外給傳,七十者 安車蒲輪敦遣。國子、太學、四門三館,各立五經博士, 品秩、生徒有差。」禮部考試法:「請罷帖經,於所習經問 大義二十而得十八,《論語》《孝經》十得八為通。策三道, 以本經對,通二為及第。其孝行聞鄉里者,舉解具言, 試日義闕,一一,許兼收焉。」天下鄉貢如之,習業考試, 並以明經為名,得第授官,與進士同。有詔尚書省集 百官議,皆憚改作,故無施行者。

大曆十年,詔司業張參纂成《五經》文字。

按《唐書代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曆十年司業張 參纂成《五經文字》,以類相從。」

按劉禹錫《國學新修五經壁記》:「初,大曆中,名儒張參 為司業,始詳定《五經》書於論堂東西廂之壁,辨魯魚 之音,考古今之文。」

大曆十一年司業張參上《五經文字》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