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2 (1700-1725).djvu/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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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幼清及道者流,《周易鉤深圖》等,世多傳有,其書 皆得失參半。黃楚望最後出,最以象學自名,其言曰: 「古者占筮書即卦爻,取物類象,懸虛其義以斷吉凶, 上古聖神所為,自然之理也。立辭者時取以明」教。九 簭法亡,簭人所掌者不復可見,而象義遂不可復通。 如楚望言,是古未嘗無類例矣。今沿辭而求,《翼說》廣 八卦之象具在,在學者引信觸類耳。雙湖胡氏乃云: 「孔子取八卦象,有括文王、周公、彖爻例者,有自括大 象例者,又有於《說卦》別取者。」胡氏于《象》,豈可謂會通 于簭人所掌之遺乎?若楚望象外之象,竊意謂陰陽 盛衰,即所乘而生大業者,本無言之《易》。蓋今象之源, 亦時露其微,不欲比同而語,使讀者更增塗轍。程朱 《易》學官盛行,童而習之,當二先生時,其為工力深矣。 要其舍象,非《易》之全也。豈惟非《易》之全,將使人如燕 相說郢書者矣,故在讀焉而擇之。或云:「象一定,則裁 成何寓哉?」曰:「天人一也。鄭顓天王乃顓人,學徒病之 久矣。有能類萬物之情,會其一源,出入以度,外內而 知懼者,是《易》之道,斯其為己《易》也。道術裂,百家出,多 緣起於陰陽,可推而通,《易》為無害也者與。始近而末 遂遠者,亦間附焉,以見《易》蘊,猶曰在學者引信觸類 以辨之耳。乃若道器太極,說有不同古先者,約文申 奧,據《易》證焉,庶明達省之,有以相發,其要不越乎類 物之情,象其物宜云爾。其升陽子數四,則本《易》外別 傳。然道貫物我,施由身始,亦不可廢也。援類例推而 麗之,共諸里師,具訓蒙士,有罪我者,期其諒只。若俟 來今以求知,則默而成之。非夫古人,其孰能獲我心 者乎?嘉靖辛亥二月。

鄧伯羔古易詮二十九卷今易詮二十四卷

按史孟麟序吾友鄧孺孝少治博士家言心不懌而攻詞賦繼又少其技而歸之六經六經中尤喜易自漢暨明自注疏傳義而外靡所不窺當於心輒書人

所未發,輒附以己意。其說百家,理在則不畫一而求, 言善則不因人而廢,竭力於茲者,蓋積有日月矣。先 是輯今人言為《今述》若干卷,藏於家。茲乃裒古今人 言及己所論著合為一帙,命曰《易詮》。孺孝曰:詮,具也; 擇,言也。言具古今,擇鑒美忒,蓋竊附乎述以傳經,孺 孝之旨深矣哉!

按伯羔自序按說文詮擇言也古今說易何啻數百家何啻數萬言言人人殊所貴擇善而執合異而同矣予少為諸生攻尚書迨今五十當學易之年詮次

成帙為《上、下經》若干卷,為《彖》《象》《繫辭》《文言》《說卦》《序卦》 《雜卦》諸傳若干卷,一遵東萊古《易》。其《外詮》則以廣未 盡之旨也。嗟乎!「醯雞遊罋中,蚍蜉撼大樹」,並取譏往 哲。不佞為此學也者,徒憎口耳。

薛甲易象大旨八卷

按張袞序古者聖人之作易也與天地準設卦明象觀爻立辭而陰陽之賾剛柔之變盡矣薛君應登生千載之下有志於聖人之學覃思研精深於易解每

卦之下,列傳與爻,證以文言。言必有斷,斷必有義,或 以類求,或以出於其類之外,錯綜交互,而變化行於 其中。爻以二五為中為正,有得其時,則位皆不當,而 曰「中行」,曰「可貞」,不得其時,則位皆中矣;而曰「貞凶」,曰 「貞厲」,神而明之,時之義大矣。薛君讀《易》十有餘年,蚤 夜以作,食寢與俱,始克成編,刻而傳之。自題曰《易象》。 大旨曰:「象者,《易》所自有,非有加也。」曰「大旨者,括其諸 說,讚以微言,止以明象而已矣。」此薛君之志也。

楊時喬周易古今文全書二十一卷

按時喬自序書記於史臣詩採於史氏春秋記於國史禮記魯論為孔門弟子傳錄皆非聖人手著聖人手著者惟易也自費氏分傳附經而古易亡王弼作

傳,而象數亦亡,《易》道微極矣。宋周子明《易》有太極,作 《易通》。授二程叔子,著《易傳》。邵子《得圖方外》,著《觀物內 外篇》。朱子著《本義啟蒙》。四聖五儒,合而功重,全《易》矣。 乃程明辭、朱明蓍,於象尚略。元吳草廬明象混互,體 理未瑩,獨變占無言者。先人嘗著略曰:「以正觀自太 極而儀、而象、而卦,重而四、而五,而六畫,是為羲《易》。六 十四卦先乎天而為言也,正而反也,變也。以反觀自 六畫而五、而四、而卦、而象、而儀,主乎太極,是為《周易》。」 六十四卦後乎天而為言也,反而變也,通也。合之正 反變通,一畫也,先後一天也,不可岐而二之,二之非 《易》也。先人第言畫理,未暇闡義。喬不肖自隆慶庚午 屢假山中,取自漢至今儒論著考據闡之。乃以經傳 十翼古篆書之復古文,漢儒所分經傳楷書之從今 文,朱子《啟蒙注釋》補備復蓍法,各著論例於前。自漢 至今,諸儒言各存之者,傳《易考》,又附《龜卜考》,合名《周 易全書》。述卦系第一,卦理第二,卦數第三,卦占第四, 卦象第五,卦變第六,卦辭第七,卦贊第八,以上統於 全卦者也,述卦體第九、《卦位》第十、卦主第十一,《卦德》 第十二以上,分於各卦者也。述卦名第十三,卦字第 十四,卦韻第十五以上,見於全體各爻者也。述卦序 第十六,《卦義》第十七,《卦圖》第十八,《卦說》第十九,《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