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戎為鬼墓,而初六為戌刑刑在占,故言「充刑。」 五月白虎在卯,與月煞并也。
卜病得此歸蒿丘,誰能救之坤上牛。
以卜爻見丑為牛,丑為子,能扶身克鬼之厭虎煞上,令伏不動。
若依子色吉之尤。
《㢲》主辛丑,丑為白虎,金色復徵,以和解,鬼及虎煞,皆相制也。
案林即令求白牛,而廬江荒僻,卒索不得。即日有大 牛從西南來詣途中,仍留一宿,主人乃知過將去。去 之後,復尋挽斷綱,來臨叔寶,叔寶驚愕,起病得愈也。 此即「救禦潛應」,感而遂通。
此一則係卜疾有自然救禦之道。
《賁之豫》
丞相掾桓茂倫嫂病困,慮不能濟,令余卦得《賁》 之《豫☳☷》,《其林》曰:「時陰在初,卦失度。」
卜時四月,降陰在初,而見陽爻,此為「失度。」
殺陰為「刑鬼入墓。」
四月殺陰在申,申為木鬼,與殺陰并,又身為卯,變入乙未,未是木墓。
建未之月難得度,消息卦爻為扶助,馮馬之師乃寡 嫗。
馬午:午為火,馮亦馬申是殺陰,以火姓消之,《㢲》為寡婦。
自然奇救宜飧兔。
兔屬卯,所謂「破墓出身」 ;
「子若恤之,得守。故。」茂倫歸,求得兔,令嫂食之,便心痛 不可堪,於是病愈。
《臨之頤》
東中郎參軍景緒病經年不瘥,在丹徒,遣其弟景岐 來卦,六月癸酉日得《臨☱》之《頤☶☳》。《其林》曰:「卯與 身世并而扶天醫。」
六月天醫在卯
案「卦病,法當食兔。」乃瘥弟歸,捕獲一頭,食之果瘥。
右皆卜病,皆以《食兔》愈病也。
《豫之解》
余至揚州,從事弘泰言家,時坐有眾客,語余曰:「家適 有祥,試為卦,若得吉者,當作二十人。」王人即為卜之, 遇《豫☳》之解☳。�《其林》曰:「有釜之象,無火形」;
不見離也
變見夜光連月精。
坎為月
潛龍在中不游行。
言蟠者
案卦卜之,「藻盤鳴,金妖所憑,無咎慶。」藻盤非鳴,或有 鳴者,其家至今無他。弘泰言大駭云:「前夜月出盥,盤 忽鳴,中有盤,龍象也。」
右一則可謂占法之奇中者,卷內他皆稱是,難以盡書,姑錄此八則,亦可概見矣。〈按:以上俱見胡一桂《周易啟蒙翼傳外篇》。〉
《易洞林》〈以下見說郛〉
郭璞避難至新息,有人以茱萸令璞射之,璞曰:「子如 小鈴含元珠,搆支言之是茱萸。」
太子洗馬荀子冀家中以龍銅魁作食欻鳴。李尤《羹 魁銘》曰:「羊羹不遍,駟馬長驅。」
丞相從事中郎王文英家枕自作聲。
曲阿令趙元瞻兒,字虎舒,從吾學卜,自求蓍作卦,見 吾有盛艾小陵龜,欲得之,不與。語之曰:「當作卦相為 致此物合自來。」後數日,果有一龜入廄。虎舒後見吾, 言:「偶有一物,試可占之,若得,當再拜,輸一好角弓。」即 使作卦,曰:「案卦之,是為龜。」虎舒奉弓起,再拜。
郭璞為左尉,周恭卜云:「君墜馬傷頭。」尉後乘馬行,黃 昏坂下有犢車觸馬,馬驚,頭打石上流血,殆死。 日為流珠青龍之俱。
有人以牛骨占事,呈示吉凶,無往不中。牛非含智之 物,骨有若此之效。
趙朔善占卦氣,客有卜田者,得《履》之四,朔曰:「子歸,當 有逸豚。」已而果然。
北魏關朗擬元洞極真經
胡一桂序
愚案:《洞極真經》莫知作者,而元魏關朗子明之所傳 次也。雖無預於《易》,然序本論述聖人本《河圖》以畫卦, 朱子之《啟蒙》之所援證,其為極也,又啟於《洛書》之數, 以北方一為生之弌,西南二為育之弌,東方三為資 之弌,而極有一畫矣;又以東南四為生之弍,中央五 為育之弍,西北六為資之弍,而極有二畫矣。又以西 方七為生之弎,東北八為「育」之弎,南方九為資之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