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66 (1700-1725).djvu/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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誓已出而入伏生書內,故總言之。孔臧《與安國書》云:「曩雖為今學,亦多所不信,唯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謂為至然也。《河圖》古文乃自百篇邪?」 此劉歆所謂以《尚書》為備。

《傳》四十一篇。

「伏生作《尚書傳》四十一篇,授張生,張生授歐陽生。」《隋志》云:「濟南伏生之傳,唯劉向父子所著《五行傳》,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釋文序》錄:「《尚書大傳》三卷,伏生作。鄭康成注其序曰:『伏生至孝文時,年且百歲,歐陽生、張生從學焉。伏生終後,數子各論所聞,以己意彌縫其間,而別作章句,又特撰其大義,因經屬指,名之曰『傳』』。」劉子政校中書奏此《目錄》凡四十一篇,康成詮次為八十三篇。今本四卷,首尾不倫。劉向《傳贊》云:「《鴻範論》發明《大傳》,著天人之應。」《唐志》又有《暢訓》一卷,《大傳》篇有九共帝告,以《西伯戡黎》為耆冏命為。命《費誓》為《肹誓》,《呂刑》為《甫刑》序又有《嘉禾揜誥》,今本闕。又引《盤庚》「若德明哉湯」,「任父」言卑應言;《酒誥》「王曰封,唯曰若圭璧」,皆古文所無。漢儒《五行傳》,其原自《大傳》,其流為災異之說。吳氏曰:「馬融、鄭康成之學悉本伏生。」石林葉氏曰:「《大傳》以天地人、四時為七政,謂金縢作于周公以後,何可盡據?」《史記》以「平在朔」,《易》為「便在伏物」,《索隱》云:據《大傳》,《周禮疏》云:《白虎通》引《尚書大傳》云「拊革裝以穅。」今書傳亡者,在《無逸》中。

《歐陽章句》十一篇,《大小夏侯章句》二十九卷,《大小夏 侯解故》二十九篇,《歐陽說義》二篇。

初,書唯有歐陽,孝宣世立大小夏侯。《七錄》云:「三家至西晉並亡。」 其說間見于《義疏》。葉氏曰:「自漢訖西晉,言書惟祖歐陽氏。」 鄭康成云:「『歐陽氏失其本義』。《郊祀志》引歐陽、大小夏侯三家說六宗,皆曰:『上不及天,下不及墜,旁不及四,方在六者之間,助陰陽變化,實一而名六』。」 《後漢?輿服志》:「永平二年,乘輿服從歐陽氏說,公卿以下」 從大小夏侯氏說。桓榮習《歐陽尚書》,受朱普學,《章句》四十萬言,浮辭繁長,多過其實。及榮入授顯宗,減為二十三萬言,子郁復刪省,定成十二萬言。夏侯勝從歐陽氏問,建自師事勝及歐陽高左右采獲,又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然則大小夏侯皆歐陽之學。

劉向「《五行傳記》十一卷。」

本傳曰:「《洪範五行傳》論。」注:本伏生《大傳》云:「維王后元祀帝,令大禹步于上帝。」 沈約曰:「伏生創紀《大傳》,五行之體始詳。劉向廣演《洪範》,休咎之文益備。」歐陽氏曰:「箕子陳《洪範》,條其事為九類,別其說為九章。」考其說,不相附屬,向為《五行傳》,乃取五事、皇極、庶徵附于五行,以為八事皆屬五行歟,則至于八政、五紀、三德、稽疑、福、極之類,又不能附至,俾《洪範》之書失其倫理,所謂旁引曲取而遷就其說也。然自漢以來未有非之者。又「祥眚」「禍痾」之說,自其數術之學向治《穀梁》,數其禍福,傅以《洪範》。子歆治《左氏》,言《五行傳》,頗不同。

《隋志》:「《洪範五行傳論》十一卷,劉向注。」 《郎顗傳》引《尚書洪範記》曰:「月行中道,移節應期,德厚受福,重華留之。」

許商《五行傳記》一篇。

夏侯始昌推《五行傳》傳族子勝,下及許商,其傳與劉向同。《儒林傳》:「商善為算,著《五行論》。」注:夏侯勝曰:「天久陰而不雨,臣下有謀上者。對。言在《鴻範傳》。」

《周書》七十一篇。《周史記》。師古曰:「劉向云。周時誥誓。」

號,令也。蓋孔子所論百篇之餘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

劉知幾《史通》曰:「《周書》與《尚書》相類,即孔氏刊約,百篇之外,凡為七十一章,上自《文》《武》,下終《靈》《景》,其有典雅高義,亦有淺末常說,殆似後之好事者所增益也。至若職方之言,與《周官》無異,時訓之說,比《月令》多同。斯百王之正書,五經之別錄。」《隋志雜史》有《周書》十卷,今本凡七十篇,始于《度訓》,終于《器服》。晉孔晁注《隋》《唐志》,皆云「得之晉太康中,汲郡魏安釐王冢。」注:《晉紀》:「咸寧五年十月,得竹簡古書。」

然劉向、班固所錄,並著《周書》,而司馬遷《史記》武王克殷事與此合。鄭康成注《周禮》《儀禮》引王會、許叔重《說文》亦引《逸周書》;馬融注《論語》引《周書》《月令》有更火之文,豈漢世已入中祕,其後稍隱邪?今篇目比漢,但闕其一,繫之《汲冢》,失其本矣。杜預注《左傳》,「轡之柔矣」,謂逸《詩》見《周書》,而《狼瞫》所稱《周志》,「勇則害上,不登于明堂」,其語今見篇中。千里百縣,縣有四郡,又引以為「上大夫受縣」之注。注:預注《左傳》既訖,汲冢書始出,見後序。

《呂氏春秋》引「民善之則畜也,不善則讎也。」 《楚世家》引「欲起無先。」 蘇秦引「綿綿不絕,蔓蔓奈何。」 《蒙恬傳》引「必參而伍之。」 《蕭何引》「天予不取,反受其咎。」 《主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