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0 (1700-1725).djvu/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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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與「通天下曰事,不可與通天下曰義。」《左氏傳》:「事不 傳義」,是以詳於史而事未必實,以不知經故也。《公羊》 《穀梁傳》:「義不傳事」,是以詳於經而義未必當,以不知 史故也。由乎百世之後,而出乎百世之上,孰能覈事 之實而察義之當歟?惟知《春秋》之所以作,為天下也, 為後世也,其所自比者天也,其所同者堯、「舜、禹、湯、文、 武、周公也。不得於事則考於義,不得於義則考於事。 事義更相發明,猶天之在上,有目者所可共睹,則其 為與為奪、為是為非、為生為殺者,庶幾或得而窺之 矣。天之既喪斯文也,後死者不得與於斯文也;天之 未喪斯文也,後世必有作者焉。」乃酌《三家》,求史與經, 試嘗為之言,以俟後之君子而擇其中,其亦有當爾 乎?其亦無當爾乎?作《春秋傳》二十篇。

劉敞春秋權衡十七卷

按敞自序劉子作春秋權衡權衡之書始出未有能讀者爰自序其首曰權準也衡平也物雖重必準於權權雖移必平於衡故權衡者天下之公器也所以

「使輕重無隱也,所以使低卬適中也。察之者易知,執 之者易從也。不準則無以知輕重,不平則輕重雖出 不信。故權衡者,天下之至信也。」凡議《春秋》亦若此矣。 《春秋》一也,而傳之者三家,是以其善惡相反,其褒貶 相戾,則是,何也?非以其無準,失輕重邪?且昔者董仲 舒、江公、劉歆之徒,蓋相與爭此三家矣。上道堯舜,下 「據周孔,是非之議,不可勝陳,至於今未決則是」,何也? 非以其低卬不平邪?故利臆說者害公議,便私學者 妨大道,此儒者之大禁也。誠準之以其權,則童子不 欺;平之以其衡,則市人不惑,今此《新書》之謂也。雖然, 非達學通人,則亦必不能觀之矣。耳牽於所聞,而目 迷於所習,懷恐人見破之私意,而無從善服義之公 心,故亦譬之權衡矣。或利其寡而視權如贏,或利其 多而視權如縮,若此者,非權衡之過也,人事之變也。 雖然,以俟君子耳。孔子不云乎:「知我者以《春秋》,罪我 者亦以《春秋》。於權衡何傷哉!」於是乎定其書為十七 卷。

章沖左氏傳事類始末五卷

按沖自序始沖少時侍石林葉先生為學先生作春秋讞考傳使沖執左氏之書從旁備檢閱左氏傳事不傳義每載一事或先經以發其端或後經以終其

「旨,有越二三君,數十年而後備,近者亦或十數年,有 一人而數事所關,有一事而先後若異;君臣之名字 有數語之間,而稱謂不同,間見錯出,常病其不屬,如 遊群玉之府,雖珩璜圭璧,璀璨可愛,然不以彙聚驟 焉觀之,莫名其物。」沖竊謂《左氏》之為丘明,與受經於 仲尼,其是否固有能辨之者。若夫文章富豔,廣記備 「言之工。學者掇其英精,會其離析,各備其事之本末, 則所當盡心焉者。古今人用力於是書,亦云多矣,而 為之《事類》者,未之見也。」沖因先生日閱以熟,乃得原 始要終,攟摭推遷,各從其類。有當省文,頗多裁損,亦 有裂句摘字,聯累而成文者。二百四十二年之間,小 大之事,靡不采取,約而不煩,一覽盡「見。又總記其災 異力役之數,時君之政,戰陣之法,與夫器物之名,併 繫於後,讀之者不煩參考而畢陳於目前。」惜乎先生 已沒,不及見《類書》之成,久欲鋟板,勉卒前功,而慮有 闕遺,載加訂證,未敢自以為無恨也。姑廣其傳,以便 童蒙,則庶幾焉爾。淳熙乙巳歲,沖假守山陽,嘗刊之 郡庠,適會臥疾,繼有易地之命,卒卒讎校,其間多有 字畫謬誤、題空差失者。朅來天台,簿領之暇,遂加是 正,復刊之郡庠,尚冀有可教者。淳熙丁未十月朢日, 奉直大夫知台州軍事兼管內勸農使章沖序。

按謝諤序諤幼年於諸書愛左氏之序事因一事必窮其本末或繙一二葉或數葉或展一二卷或數卷唯求指南於張本至其甚詳則張本所不能盡往往

「一事,或連日累旬,不得要領,況掣肘於他書?他事則 力有不專,自長至老,應桑蓬於四方,物色,辦此者為 誰氏?近收天台使君章沖茂深書,且以《左氏事類本 末》為寄,於是恍然見所未見。」蓋《春秋》之法,年為主,而 事繫之;使君之法,事為主,而年繫之;以事繫年而事 為之碎,以年繫事而事為之全,二者不可一廢紀年 「也,故以事繫而年全;紀事也,故以年繫而事全。事繫 年而年全者,史法也;年繫事而事全者,考史法也。」乃 相為表裡。歟初,使君由山陽移天台,諤久知其政之 宜乎民,今又知其書之明於古。書之明古,所以為政 之宜民,又豈有二道邪?使君欲諤題數字,遂以喜於 見所未見者報之。淳熙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日癸酉, 臨江謝諤序於《摛文堂》。」

家鉉翁春秋集傳詳說十篇

按鉉翁自序春秋非史也謂春秋為史者後儒淺見不明乎春秋者也昔夫子因魯史修春秋垂王法以示後世魯史史也春秋則一王法也而豈史之謂哉

陋儒曲學,以史而觀《春秋》,謂其間或書,或不書,或書 之詳,或書之略,或小事得書,或大事缺書,遂以此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