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0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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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校書錄序》云:「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臣向以為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為之筴謀,宜為《戰國策》。」注:邊通學短長蒯通善為長短說主父偃學長短從橫術。

《隋志》三十四卷,劉向錄。《唐志》缺二卷,今世所傳三十三卷。史通曰:「其篇有東西二周、秦、齊、燕、楚、三晉、宋、衛、中山,合十二國,分為三十二卷。」謂之策者,蓋錄而不序,即簡以為名。司馬遷采《戰國策》。注:姚氏校定總四百八十餘條,《太史公》所采九十餘條,其事異者止五六條。

《奏事》二十篇。秦時,大臣奏事,刻石名《山文》。

七國未變古式,言事于王皆稱上書。秦初改書曰《奏秦》。刻石者四:嶧山、琅琊臺、之罘、會稽。

《楚漢春秋》九篇。

陸賈記「項氏與漢高初起及惠、文間事。」注:《隋志》九卷史通云:「晏子、虞卿、呂氏、陸賈,其書篇第,本無年月,而亦謂《春秋》。」

《司馬遷傳贊》:「漢興,伐秦,定天下,有《楚漢春秋》。」劉氏曰:「歷代國史,其流出于《春秋》。劉歆敘《七略》,王儉撰《七志》,《史記》以下,皆附《春秋》。」荀勖分四部,《史記》舊事入丙部,阮孝緒《七錄》記:傳錄,紀史傳,由是經與史分。注:洪氏曰:陸賈書當時事,而所言多與史不合,顏師古屢辨之。若高祖之臣,別有絳、灌、南宮侯張耳、淮陰舍人謝公。

《太史公》百三十篇。十篇。有錄無書。

東萊呂氏曰:「以張晏所列亡篇之目校之《史記》,或其篇具在,或草具而未成,非皆無書也。其一曰《景紀》,此其篇具在者也,所載間有班書所無者。其二曰《武紀》十篇,唯此篇亡。」 衛宏《漢舊儀注》曰:「司馬遷作《本紀》,極言景帝之短及武帝之過,武帝怒而削去之。衛宏與班固同時,是時兩紀俱亡。今《景紀》所以復出者,武帝」 特能毀其副在京師者耳,藏之名山,固自有他本也,《武紀》終不見者,豈非指切尤甚,難民間亦畏禍而不敢藏乎?其三曰:「漢興以來將相年表,其書具在,但前闕敘。」 其四曰《禮書》,其敘具在,自「禮由人起」 以下,則草具而未成者也。其五曰:「《樂書》,其敘具在,自凡音之起」 而下,則草具而未成者也。其六曰:「律書,其敘具在,自書曰七正二十八舍以下,則草具而未成者也。其七曰《三王世家》,其書雖亡,然敘傳云『三子之王,文辭可觀』」 ,作《三王世家》,則其所載,不過奏請及策書,或如《五宗世家》,其首略敘其所自出,亦未可知也。贊乃真太史公語也。其八曰《傅靳蒯成列傳》,此其篇具在,而無刓缺者也。張晏乃謂「褚先生所補。褚先生論著附見《史記》者甚多,試取一二條,與此傳並觀之,則雅俗工拙,自可了矣。其九曰《日者列傳》,自余志而著之」 ,以上皆太史公本書。其十曰《龜策列傳》,其序具在。自「褚先生曰」 以下乃其所補爾。方班固時,東觀蘭臺所藏十篇,雖有錄無書,正如《古文尚書》,兩漢諸儒皆未嘗見,至江左始盛行,固不可以其晚出,遂疑以為偽也。

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

《張湯傳贊》:馮商稱張湯之先與留侯同祖。《史通》云:「《史記》所書,年止漢武,太初已後,闕而不錄。其後劉向、向子歆及諸好事者若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晉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迄于哀、平間,猶名《史記》。至建武中,司徒掾班彪以為其言鄙俗,不足以踵前史。」又雄、歆偽褒新室,誤後惑眾,不當垂之後代,于是採其舊事,傍貫異聞,作《後傳》六十五篇,其子固為《漢書》。注:《論衡》曰:「揚子雲錄宣帝以至《哀、平、陳平仲紀光武

太古以來年紀》二篇。」

李德林曰:「史者,編年也,故魯號《紀年》。」《墨子》又云:「吾見《百國春秋》。」注:《春秋緯》曰:「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分為十紀。大率一紀二十七萬六千年。」艾軒林氏曰:「伏羲氏元年辛巳,或以為甲寅。陶唐氏元年戊辰,或以為辛卯,或以為甲辰,舜之年月。以《孟子》、司馬遷之言,求之《虞書》,似亦有不合者。」《六藝論》云:「燧人至伏羲,一百八十七代。」

《漢著記》百九十卷。

劉毅曰:漢之舊典,世有注記。荀悅《申鑒》曰:「先帝故事,有起居注曰注,動靜之節必書焉。」 《通典》曰:「漢武帝有禁中起居注,馬后撰《明帝起居注》。」 則漢起居似在宮中,為女史之任。谷永言災異,有「八世著記,久不塞除」 之語。

《漢大年紀》五篇。

《高祖文帝、武帝紀》臣瓚注引《漢帝年紀》,蓋即此書。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

《玉藻》曰:「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 與此不同。東萊呂氏曰:「《玉藻》云云」 ,說者遂以《尚書》為右史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