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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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兵結仇,伏尸流血,百姓愈怨,故十三年夏復「大水。」

嚴公七年秋,大水,亡麥苗。

嚴母文姜與兄齊襄公淫,共殺桓公。嚴釋父仇,復取 齊女,未入,先與之淫,一年再出,會於道,逆亂臣下賤 之之應也。

嚴公十一年秋,宋大水。

時魯、宋比年為《乘丘鄑》之戰,百姓愁怨,陰氣盛,故二 國俱水。

嚴公二十四年大水

「夫人哀姜,淫亂不婦」,陰氣盛也。

宣公十年秋,大水,饑。

時比伐邾取邑,亦見報復,兵仇連結,百姓愁怨。

成公五年秋大水

時成幼弱,政在大夫,前此一年再用師,明年復城《鄆》, 以彊私家。仲孫蔑、叔孫僑如顓會宋、晉陰勝陽。

襄公二十四年秋,大水。

先是一年,齊伐晉,襄使大夫帥師救晉,後又侵齊。國 小兵弱,數敵彊大,百姓愁怨,陰氣盛。

成公七年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又食其角。

「《鼷》鼠食郊牛」,皆養牲不謹也。

 釐公二十一年夏,大旱。

齊桓既死,諸侯從楚,釐尤得楚心,楚來獻捷,釋宋之 執,外倚強楚,炕陽失眾,又作南門,勞民興役,諸「雩旱 不雨」,略皆同說。

桓公十五年春亡冰

《象》「夫人不正」,陰失節也。

成公元年「二月,無冰。」

方有宣公之喪,君臣無悲哀之心,而《炕陽》作《丘甲》。

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李梅實。」

李梅實,臣下強也。《記》曰:「不當華而華,《易》大夫;不當實 而實,《易》相。冬水王,木相,故象大臣。」

桓公八年十月雨雪

《象》「大夫專恣」,陰氣盛也。

昭公四年正月,大雨雪。

季孫宿任政,陰氣盛。

定公元年「十月,隕霜殺菽。」

菽,草之強者。天戒若曰,加誅於彊臣。言菽以微,見季 氏之罰也。

《文公三年》「秋,雨螽于宋。」

宋三世內取大夫專恣,殺生不中,故螽先死而至。

宣公十五年冬蝝生

《蝝》,《螟》始生也。一曰螟始生,是時民患上力役解於公 田。宣是時初稅畝,稅畝就民田畝,擇美者稅其什一, 亂先王制而為貪利,故應是而蝝生,屬臝蟲之孽。

釐公十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廟。

「夷伯」,季氏之《孚》也。「陪臣不當有廟。」「震」者,雷也。「晦暝」,雷 擊其廟,明當絕去僭差之類也。

隱公五年秋螟

「時公觀漁于棠」,貪利之應也。

嚴公六年秋螟

先是,衛侯朔出奔齊,齊侯會諸侯納朔,許諸侯賂。齊 人歸衛寶,魯受之,貪利應也。

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咸殺君。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弒君,魯 又成宋亂,易許田,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拒 王師,射桓王,又二君相篡。

桓公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

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

「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 弒公。

嚴公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宿在畢,主邊兵。彝狄象也。後狄滅邢、衛。

嚴公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線之象 也。

嚴公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魯二君弒,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晉殺世子, 楚滅弦。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南服強楚。其後不內自正, 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從 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弒 二君,狄滅溫,楚伐黃,桓不能救。

僖公十二年「三月庚午朔,日有食之。」

是時楚滅黃狄,侵衛、鄭,莒滅杞。

僖公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

後秦獲晉侯,齊滅項,楚敗徐于婁林。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