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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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此其效也。

哀公十三年冬十一月,有星孛于東方。

不言宿名者,不知宿也。以辰乘日而出,亂氣蔽君明 也。明年《春秋》事終。

釐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飛過宋都。

「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將自敗之戒也。石,陰類;五,陽類, 自上而隕。此陰而陽行,欲高反下也。石與金同類,色 以白為主,近白,祥以鶂水。鳥六,陰數退飛,欲進反退 也。其色青青祥也。屬于貌之不恭,天戒若曰,德薄國 小,勿持炕陽欲長諸侯,與強大爭,必受其害。」襄公不 寤。明年,齊桓死,伐齊喪,執滕子,圍曹,為盂之會,與楚 爭盟,卒為所執,後得反國,不悔過自責,復會諸侯伐 鄭,與楚戰于泓,軍敗身傷,為諸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