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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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四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二

  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一楚莊王 玉杯 竹林 玉英 精華 王道

   滅國上 滅國下 隨本消息

經籍典第一百八十四卷

春秋部總論二

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一

《楚莊王》

楚莊王殺陳夏徵舒,《春秋》貶其文,不予專討也。靈王 殺齊慶封,而直稱楚子,何也?曰:莊王之行賢,而徵舒 之罪重,以賢君討重罪,其於人心善,若不貶,孰知其 非正經?《春秋》常於其嫌德者,見其不得也。是故齊桓 不予專地而封,晉文不予致王而朝,楚莊弗予專殺 而討。三者不得,則諸侯之得殆此矣。此楚靈之所以 稱子而討也。《春秋》之辭,多所況是,文約而法明也。問 者曰:「不予諸侯之專封,復見於陳蔡之滅;不予諸侯 之專討,獨不復見慶封之殺,何也?」曰:「《春秋》之用辭,已 明者去之,未明者著之。今諸侯之不得專討,固已明 矣,而慶封之罪未有所見也,故稱楚子以伯討之,著 其罪之宜死,以為天下大禁。曰人臣」之行,貶主之位, 亂國之臣,雖不篡弒,其罪皆宜死比於此。其云爾也, 《春秋》曰:「晉伐鮮虞。」奚惡乎晉而同夷狄也?曰:《春秋》尊 禮而重信,信重於地,禮尊於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 姬恐不禮而死於火,齊桓公疑信而虧其地。《春秋》賢 而舉之,以為天下法,曰:「禮而信,禮無不答,施無不報, 天之數也。」今我君臣,同姓適女,女無良心,禮以不答, 有恐畏我,何其不夷狄也?公子慶父之亂,魯危殆亡, 而齊桓公之於彼無親,尚來憂我,如何與同姓而殘 賊遇我?《詩》云:「宛彼鳴鳩,翰飛戾天。我心憂傷,念彼先 人,明發不寐,有懷二人」,人皆有此心也。今晉文不以 其同姓憂我,而強大厭我,我心望焉,故言之不好,謂 之晉而已,是婉辭也。問者曰:晉惡而不可親,公往而 不敢至,乃人情耳。君子何恥而稱公有疾也?曰:惡無 故自來,君子不恥,內省不疚,何憂於志?是已矣。今《春 秋》恥之,昭公有以取之也。臣陵其君,始於文而甚於 昭公。受亂陵夷而無懼惕之心,囂囂然輕詐妄對,犯 大禮而娶同姓,接不義而重自輕也。人之言曰:「國家 治則四鄰賀,國家亂則四鄰散。」是故季孫專其位,而 大國莫之正,出走八年,死乃得歸。身亡子危,困之至 也。君子不恥其困,而恥其所以窮。昭公雖逢此時,苟 不取同姓,詎至於是,雖取同姓,能用孔子自輔,亦不 至如是。時難而治簡,行枉而無救,是其所以窮也。《春 秋》分十二世以為三等,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 有聞四世,有傳聞五世。故哀、定、昭,君子之所見也;襄、 成、文、宣,君子之所聞也。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 也。所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 於所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與情 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辭也。子赤殺,弗忍 言,曰「痛其禍也。子般殺而書乙未,殺其恩也。屈伸之 志,詳略之文,皆應之。吾以近近而遠遠,親親而疏疏 也。亦知其貴貴而賤賤,重重而輕輕也。有知其厚厚 而薄薄,善善而惡惡也。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 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也。《詩》 云:『威儀抑抑,德音秩秩。無怨無惡,率由仇匹』。」此之謂 也。然則《春秋》,義之大者也。得一端而博達之,觀其是 非,可以得其正法;視其溫辭,可以知其塞怨。是故於 外道而不顯,於內諱而不隱,於尊亦然,於賢亦然,此 其別內外,差賢不肖,而等尊卑也。義不訕上,智不危 身,故遠者以義諱,近者以智畏。畏與義兼,則世逾近 而言逾謹矣。此定、哀之所以微「其辭。」以故用則天下 平,不用則安其身,《春秋》之道也。《春秋》之道,奉天而法 古。是故雖有巧手,弗修規矩,不能正方圓;雖有察耳, 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雖有知心,不覺先王,不能平 天下。然則先王之遺道,亦天下之規矩六律已。故聖 者法天,賢者法聖,此其大數也。得大數而治,失大數 而亂,此治亂之分也。所聞天下無二道,故聖人異治 同理也。古今通達,故先賢傳其法於後世也。《春秋》之 於世事也,善復古,譏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 一言曰:「王者必改制。」自僻者得此以為辭曰:「古苟可 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聞,以疑正道而信邪 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聞諸侯之君射《貍首》之樂」 者,於是自斷《貍首》,縣而射之,曰:「安在於樂也?」此聞其 名而不知其實者也。今所謂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 道,非變其理,受命於天,易姓更王,非繼前王而王也。 若一因前制,修故業而無所改,是與前王而王者無 以別。受命之君,天之所大顯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