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1 (1700-1725).djvu/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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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一百八十五卷目錄

 春秋部總論三

  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二盟會要 正貫 十指 重政 服制象 二

  端 符瑞 俞予 三代改制質文 爵國 仁義法 觀德 奉本 深察名號 實性

  順命

經籍典第一百八十五卷

春秋部總論三

漢董仲舒春秋繁露二

《盟會要》

至。意雖難喻,蓋聖人者,貴除天下之患,貴除天下之 患,故《春秋》重而書天下之患,偏矣。以為本於見天下 之所以致患,其意欲以除天下患。何謂哉?天下者無 患,然後性可善,性可善然後清廉之化流,清廉之化 流,然後王道舉,禮樂興,其心在此矣。《傳》曰:「諸侯相聚, 而明君子修國,曰:『此將率為也哉』!」是以君子以天下 為憂也,患乃至於弒君三十一,亡國五十二,細惡不 絕之所致也,辭已喻矣。故曰:「立義以明尊卑之分,強 榦弱枝,以明大小之職,別嫌疑之行,以明正世之義, 采摭托意,以矯失禮,善無小而不舉,惡無小而不去, 以純其美,別賢不肖,以明其尊,親近以來遠,因其國 而容天下」,名何等物,不失其理,公心以是非,賞善誅 惡而王澤洽,始於除患,正一而萬物備。故曰「大矣哉。 其別兩言而管天下」,此之謂也。

《正貫》

《春秋》大義之所本邪?六者之科,六者之指之謂也。然 後援天端,布流物,而貫通其理,則事變散其辭矣。故 志得失之所從生,而後差貴賤之所始矣。論罪源深 淺,定法誅,然後絕屬之分別矣。立義定,尊卑之序,而 後君臣之職明矣。載定下之賢方,表兼義之所在,則 見復正焉耳。幽隱不相踰而近之則密矣,而後萬變 「之應無窮者,故可施其用於人而不悖其倫矣。是以 必明其統於施之宜。故知其氣矣,然後能食其志也; 知其聲矣,而後能扶其精也;知其行矣,而後能遂其 刑也;知其物矣,然後能別其情也。故唱而民和之,動 而民隨之,是知引其天性所好,而壓其情之所憎者 也。如是,則言雖約,說必布矣;事雖小」,功必大矣。聲響 盛,化運于物,散入于理,德在天地,神明休集,並行而 不竭,盈於四海而訟詠。《書》曰:「八音克諧,無相奪倫,神 人以和。」乃是謂也。故明於性,乃可與論為政。不然,雖 勞無功,夙夜是寤,思慮惓心,猶不能睹。故天不有罪 者,三示當中。孔子之所謂非,尚安知通哉!

《十指》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之文,天下之大,事變之博,無不 有也。雖然,大略要有十指。十指者,事之繫也,王化之 由得流也。「舉事變,見有重焉」,一指也;見事變之所至 者,一指也;因其所以至者而治之,一指也;「強榦弱枝, 大本小末」,一指也;「別嫌疑,異同類,一指也;論賢才之 義,別所長之能」,一指也;「親近來遠,同民所欲」,一指也。 「承《周文》而反之質」,一指也;「木生火,火為夏天之端」,一 指也;切刺譏之所罰,考變異之所加。「大之端」,一指也; 舉事變,見有重焉,則百姓安矣;見事變之所至者,則 得失審矣。因其所以至而治之,則事之本正矣。強榦 弱枝,大本小末,則君臣之分明矣。別嫌疑,異同類,則 是非著矣。論賢才之義,別所長之能,則百官序矣。承 周文而反之質,則化所務立矣。親近來遠,同民所欲, 則仁恩達矣。木生火,火為夏,則陰陽四時之理相受 而次矣。切刺譏之所罰,考異變之所加,則天所欲為 行矣。切刺譏之而舉之,仁往而義來,德澤廣大,衍溢 於四海,陰陽和調,萬物靡不得其理矣。說《春秋》者,凡 用是矣,此其法也。

《重政》

唯聖人能屬萬物於一而繫之元也。終不及本所從 來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變一謂之元。元猶 原也,其義以隨天地終始也。故人唯有終始也,而生 不必應四時之變。故元者為萬物之本,而人之元在 焉。安在之?乃存乎天地之故。人雖生天氣及奉天氣 者,不得與天元。本天元命,而共違其所為也。故春正 月者,承天地之所為也,繼天之所為而終之也。其道 相與,共功持業,安容言及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為 於此?惡施於人?大其貫承意之理矣。能說鳥獸之類 者,非聖人所說也。聖人所欲說,在於說仁義而理之。 知其分科條別,貫所附,明其義之所審,勿使嫌疑,是 乃聖人之所貴而已矣。不然,傳於眾辭,觀於眾物,說 不急之言而以惑後進者,君子之所甚惡也。奚以為 哉?聖人思慮不厭,晝日,繼之以夜,然後萬物察者仁 義矣。由此言之,尚自為得之哉!故曰「於乎,為人師者, 可無慎邪?」夫之義出於經,經傳,大本也,棄營勞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