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104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二百八卷目錄

 春秋部雜錄四

經籍典第二百八卷

春秋部雜錄四

《野客叢談》:《春秋》五傳,而騶、夾二氏不傳,所傳者《左氏》 《公羊》《穀梁》而已。韓退之詩有「春秋五傳束高閣」之句, 「五」字疑三字傳寫之誤耳。《三傳》所記,率多牴牾,如《僖 公八年》用致夫人,不言姓氏,《左氏》以為哀姜,《公羊》以 為聲姜,《穀梁》以為成風。以哀姜為說者,則以哀姜既 絕於魯,又殺於齊,當與魯絕,不當以夫人終之。以禘 致為非禮。以《聲姜》為說者,則以聲姜僖公夫人,今乃 廟見也。以《成風》為說者,則以成風者,莊公之妾,僖公 之母,僖公為君,故得與祭。又如隱公時,夫人子氏薨, 或以為隱公母,或以為隱公夫人,其說紛紜,不同如 此。

東坡云:「意盡而言止者,天下之至言也。然而言止而 意不盡,尢為極致?如《禮記》《左傳》可見。」

「并觀瑣言《左傳》,法度森嚴,辭氣古雅,而整暇不迫;馬 遷才豪,故敘事無倫理,又雜以俚語,不可為訓 狂夫之言。」荊石王公云:「『往過松江,見陸平翁偶談及 《春秋》,因問《春秋》道名分,而孔子不斥管仲,即《論語》亦 然,此是何意』?平翁云:『節義特學問中一件事,故孔門 不甚及之』。此語尚未了然。」余曰:「管仲之於子糾,不當 以君」臣名分律之,子糾、小白皆齊襄之公子耳。若以 公子糾為君,則當時置周襄王於何地?故管仲既歸 小白之後,劈頭主意便欲尊周室。要見周天子尚在, 則公子糾不得為君,公子糾不得為君,則管仲亦不 得為忘君而事仇也。其尊周之意想如此,若挾天子 以令諸侯,猶是管仲第二念。

巧矣哉!管仲之服楚也,曰:「召康公命我先君太公曰: 『五侯九伯,汝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先君履,東至於 海,西至於河,南至於穆陵,北至於無棣。爾貢苞茅不 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 寡人是問』。」蓋昭王之事大,大則難當;苞茅之事小,小 則易受。所以楚子遂曰:「貢之不入,寡人之罪也,敢不」 共給?蓋不知不覺,賺入管仲術中。管仲但須得此一 句,便裝成服楚極大題目,楚服而諸侯響應矣,俗儒 遂以舉為尊周,攘夷仲而有靈,寧不失笑?

《孝經閨門》一章,由周秦而下,傳漢至唐,列為二十二 章。開元間,博士司馬貞為國家諱,始黜之,而唐遂有 馬嵬之禍,則《孝經》閨門之教廢也。王荊公謂《春秋》爛 朝報,不列學官,使先聖筆削之書,人主不得聞講說, 學士不得相傳習,而宋遂有北轅之禍,則《春秋》內外 之防,與復仇之教廢也。孔子曰:我志在《春秋》,行在《孝 經》,二書抹去,禍及家國。宣尼之書可謂靈矣,故曰:「畏 聖人之言。」

續狂夫之言。嘗聞之漢儒云,「孔子將修《春秋》,使子夏 等十四人求周《史記》,得百二十國寶書。」又魯君資孔 子之周,因老聃觀書柱下,于是《春秋》成,授左丘明。故 《左氏》有《左傳》。《公羊》《穀梁》受經於子夏,有《公》《穀》二傳、三 傳。自漢以來,遞相掊擊,迄無定論,伐左氏則有《左氏 膏肓》,黨《左氏》則有《左氏釋痾》。其言互有得失者,為三 傳分左右袒者也。其有彷《周官》「調人諧讎」之義,撰《春 秋》七萬餘言者,又為三傳分鼎立者也。其後因《傳》以 廢經,因《疏》以廢傳。甚則好為新奇,如啖助、趙匡者,至 謂別有左氏而非丘明,而左氏幾詘。又其後胡安定 之《傳》出,吾明取以佐帖括,而左氏又大詘。雖然,夫《左 氏》烏可廢耶?余方束髮時,好讀《左氏春秋》,考訂全文, 稍採諸家之箋註,而擇《公》《穀》之有文者附之。夫左氏 躬覽載籍,凡諸國卿佐家傳并夢卜縱橫家書,總為 三十篇,括囊二百四十二年之事,大約如夏、殷《春秋》, 晏、呂、虞、陸之《春秋》而已。未必有意於解經,而後人強 附之於經;未必有意於創史,而後人強附之於史。不 知左氏特以文章妙天下,為秦、漢文人之祖。文教既 明,而攻者數起,則起於《公》、穀專門之弟子,以《左氏》為 晚出耳。然二家口傳,而《左氏》筆錄,非晚也。劉向、司馬 遷之所撰述,《公》《穀》無聞,而《左》《國》援引甚多,非晚也。秦 焚以後,若滅若絕,而孔氏之壁,北平之家,猶有存者, 非晚也。《左氏》所載,賦《詩》者三十一,引書據義者三十 九,論「《易》者十有五」,視二家獨此最有古意,非晚也。三 代制度名分等殺,纖悉委曲,歷歷如宗譜家牒,非晚 也。左氏之古文奇字,非特劉歆揚雄不能識,即《公》《穀》 能辨之乎?非晚也。夫左氏既非晚出,則似與《春秋》之 經意較近,史例較合,況文章典艷,又有特出於秦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