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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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儒之上者,豈惟文章,種蠡之卜筮,董直之斷獄,平 子洛下之星歷,班固范曄之《輿地》,淳于東方之俳諫, 關壽亭、岳武穆之《兵法》,蓋左氏咸具焉。嘻!可廢耶?今 天下之春秋,廢《左》而尊胡,《胡傳》既以復讎論聖,經生 復以帖括求胡《傳》,支離破碎,去經彌遠,則不若反而 求諸左氏之文章為可喜也。

《丹鉛總錄》:《左傳》:「天有十日,人有十等。」注十日自甲至 癸十等自王至臺又曰:「日之數十,故有十時,亦當十 位。」注曰:「日中當王,食時當公。平旦為卿,雞鳴為士,夜 半為皂,人定為輿,黃昏為隸,日入為僚,晡時為僕,日 映為臺。禺中也,日出也,闕不在池,尊王與公,曠其位 也。」《禮記射義》亦曰:「以賤事貴,有十等焉,象天之有十 日,自甲至癸也。」十等,王也、公也、卿也、士也、皂也、輿也、 隸也、僚也、僕也、臺也。君者,積尊而為之也。苟無等差, 民得而犯之。《書》曰:「王省惟歲,卿士惟月,師尹惟日。」賈 誼曰:「天子如堂,群臣如陛,眾庶如地。」按:十日十等,古 有此說,故《左傳》《禮記》互見之,然不知其所當何義。或 曰:「嚮明而治,宜於日中,故日中當王。雞鳴而起,故雞 鳴當士。皂主飼焉,以夜半起,故夜半當皂。輿主車,人 定」則車休,故人定當輿,然其餘多不通,當缺之可也。 《穀梁傳》云:「所見異辭,所聞異辭,所傳聞異辭。」董仲舒 曰:「《春秋》分十二世,有見有聞,有傳聞有見三世,有聞 四世,有傳聞五世。故定、哀、昭君子之所見也;襄、成、文、 宣,君子之所聞也;僖、閔、莊、桓、隱,君子之所傳聞也。所 見六十一年,所聞八十五年,所傳聞九」十六年,於所 見微其辭,於所聞痛其禍。於傳聞殺其恩,逐季氏,而 言又雩,微其辭也。子赤弒,弗忍言日,痛其禍也。子般 弒而書「乙未」,殺其恩也。屈伸之志,詳略之文,皆應之。 吾以其近近而遠遠,親親而疏疏也。亦知其貴貴而 賤賤,重重而輕輕也。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惡 惡也。有知其陽陽而陰陰,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 偶合,偶之合之,匹之,仇之,善矣。《詩》曰:「無怨無惡,率由 群匹。」此之謂也。

焦氏《筆乘》:《左氏》不載程嬰、公孫杵臼存趙事,而《史記》 言之頗詳。《左氏》稱趙武從姬氏畜於公宮,以其田與 祁奚。韓厥言於晉侯曰:「成季之勳,宣孟之忠而無後, 為善者懼矣。」乃立武而反其田。是無嬰與杵臼之事 也。《史記》則言晉滅趙之族,朔妻成公姊有遺腹,匿公 宮,生武、公孫杵臼。程嬰以死,存之,越十五年,因韓厥 「得復田邑」,二說似乎不一。蓋《左氏》為文高簡,且其所 載以立武復田為重,故詳敘其後而不暇悉其初。然 謂武從姬氏畜於公宮,則所謂朔妻匿於公宮,與武 之生及二子之存孤,可一語盡之矣。《史記》追敘本末, 故詳著焉,二說固可會而一也。趙之族滅,《左氏》謂趙 嬰齊通於莊姬,原、屏放之於齊,莊姬「以是怨原屏,譖 而殺之,而趙氏滅。」《史記》則謂大夫屠岸賈討靈公之 賊,殺朔,與嬰齊同,括而趙滅,二說不同。合二書考之, 蓋趙朔、趙同、趙括之死,本各因一事,各為一時。《史記》


得之傳聞,誤合為一,遂致事詞參錯,不可稽耳。今按: 趙同於朔死之後,見於《左氏春秋》者,不一而足,其非 同時被殺甚明。

《瑞桂堂暇錄》:《孟子春秋》天子之事,葉石林謂《春秋》不 特天子之事,乃天之事也。蓋天子僅可賞罰一時之 諸侯卿大夫,時王之得失不得而治之,故曰:「春秋為 天子之事。天有四時,賞以春夏,刑以秋冬。既因魯史 之舊,每年必書春夏秋冬。石林謂自隱至哀凡十二 公,以象天之十二月,謂十二為天之大數,是矣。但以」 二百四十二年象天之二十四氣,則失之鑿。《春秋》惟 桓公以不義得國,《經》於四年、七年闕秋冬。十四年、十 七年或書夏不書月,或書月不書夏。桓公惟元年、二 年、十年、十八年書王,餘並不書王,以著桓之不知有 王。然桓之薨,王乃使榮叔錫之命,此為不當。故《春秋》 王不書天,削「天」字以示貶,其餘如書求金、求車之類, 直書而不恕。治時王之得失,此非天之事而何? 平王東遷而《雅》亡,齊桓霸而王風亡,楚莊霸而諸侯 國之風皆亡;讀隱公之《春秋》,見王跡熄而天下為五 霸矣;讀定、哀之《春秋》,見霸跡熄而天下為戰國也。呂 東萊云:「春秋之時,堯、舜、禹、湯、文、武之澤幾絕而僅存, 戰國、秦、漢之風方生而未艾」,此正是世變接頭處。 群書備考《春秋》始於魯隱元年,先儒皆以為實平王 四十九年也。今考之,周平王四十九年,東遷在惠公 之三年,非隱之元年也。其不始惠公而獨始隱公者, 以惠公猶為東周之諸侯,而隱公則侯於東周耳。又 《春秋》一書,書王正月者九十三,王二月者二十一,王 三月者一十九,無事,首時亦冠以「王」之一字,而獨於 威公不書「王。」《穀梁》以為威無王,故不書。然既無王矣, 而元年又書者,何耶?《穀梁》曰:「元年有王,所以治威也。」 此為近之。

《日知錄》:左氏解《經》,多不得聖人之意,元凱注《傳》,必曲 為之疏通,殆非也。鄭康成則不然,其於二《禮》之經及 子夏之傳,往往駁正。如《周禮職方氏》:「荊州其浸潁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