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7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餘事,而作傳之人不達此意,妄有附益,故多迂誕。又 《左氏》本末,釋者抑為之說,遂令邪正紛揉,學者迷宗 也。《公羊》《穀梁》初亦口授,後人據其大義,散配經文,故 多乖謬,失其綱統。然其大指,亦是子夏所傳,故二《傳》 傳經,密于《左氏》,《穀梁》意深,《公羊》辭辯,隨文解釋,往往 鉤深。但以守文堅滯,泥難不通,比附日月,曲生條例, 義有不合,亦復強通,蹐駮不倫,或至矛楯,不近聖人 夷曠之體也。夫《春秋》之文,一字以為褒貶,誠則然矣。 其中亦有文異而義不異者,二《傳》穿鑿,悉以褒貶言 之,是故繁碎甚于《左氏》《公羊》《穀梁》。又不知有「不告則 不書」之義,凡不書者,皆以義說之。且列國至多,若盟 會征伐、喪紀不告亦書,則一年之中,可盈數卷,況他 國之事,不憑告命,從何得書?但書所告之事,定其善 惡,以文褒貶爾。《左氏》言褒貶者,不過十數條,其餘事 同文異者,亦無他解,舊解皆言「從告」及舊史之文。若 如此論,乃是夫子寫魯史爾,何名「修《春秋》」乎?故二者 之說,俱不得中。

《趙氏損益議》
趙匡

啖先生集三《傳》之善以說《春秋》,其所未盡,則申己意, 條例明暢,真通賢之為也。惜其經之大意,或未標顯, 傳之取舍或有過差,蓋纂集僅畢,未及詳省爾。故古 人云:聖人無全能,況賢者乎!予因尋繹之次,心所不 安者,隨而疏之。啖氏依《公羊》家舊說,云:「《春秋》變周之 文,從夏之質。」予謂《春秋》因史制經,以明王道,其指大 要二端而己。興常典也,著權制也。故凡郊廟、喪紀、朝 聘、蒐狩、昏取,皆違禮則譏之,是興常典也。非常之事, 典禮所不及,則裁之聖心以定褒貶,以窮精理也。精 理者,非權無以及之。故曰:「可與適道,未可與立;可與 立,未可與權。」是以游、夏之徒,不能贊一辭。然則聖人 當機發斷,以定厥中,辨惑質疑,為後「王法,何必從夏 乎?」或曰:「若非變周之意,則周典未亡,焉用《春秋》?」答曰: 「禮典者,所以防亂耳。亂既作矣,則典禮非能治也。喻 之一身,則養生之法所以防病,病既作矣,則養生之 書不能治也。治之者在針藥爾。故《春秋》者,亦世之針 藥也。相助救世,理當如此,何云變哉?若謂《春秋》變禮 典,則針藥亦為變養生,可乎哉?」問者曰:「若《春秋》亦變 周之意,則帝王之制,莫盛於周乎?」答曰:「非此之謂也。 夫改制創法,王者之事,夫子身為人臣,分不當爾。若 夫帝王簡易精淳之道,安得無之哉?」問者曰:「然則《春 秋》救世之宗指安在?」答曰:「在尊王室,正陵僭,舉三綱, 提五常,彰善癉惡,不失纖芥,如斯而已。」觀夫三家之 說,其弘意大指,多未之知,褒貶差品,所中無幾。故王 崩不書者三,王葬不書者七。嗣王即位,桓文之霸,皆 無義說,盟會侵伐,豈無褒貶,亦莫之論。略舉數事,觸 類皆爾,故曰「弘意大指,多未之知」也。至于分析名目, 以示懲勸,乖經失指,多非少是。啖氏雖已裁擇,而蕪 穢尚繁。於戲!聖典翳霾,千數百年,理當發揮,不可以 己,豈苟駮先儒哉?故褒貶之指在乎例,綴敘之意在 乎體。所謂體者,其大概有三,而區分有十。所謂三者, 凡即位、崩、薨、卒葬、朝聘、盟會,此常典所當載也,故悉 書之;隨其邪正而加褒貶,此其一也。祭祀、婚姻、賦稅、 軍旅、蒐狩,皆國之大事,亦所當載也,其合禮者,夫子 修《經》之時,悉皆不取,故《公》《穀》云「常事不書」是也;其非 者及合于變之正者,乃取書之,而增損其文,以寄褒 貶之意,此其二也。慶瑞災異及君被殺被執及奔放、 逃叛、歸入、納立,如此並非常之事,亦史冊所當載,夫 子則因之而加褒貶焉,此其三也。此述作之大凡也。 所謂十者,一曰悉書以志實,二曰略常以明禮,三曰 省辭以從簡,四曰變文以示義,五曰即辭以見意,六 曰記是以著非,七曰示諱以存禮,八曰詳內以異外, 九曰闕略因舊史,十曰損益以成辭。知其體,推其例, 觀其大意,然後可以議之爾。或曰:「聖人之教,求以訓 人也,微其辭何也?」答曰:「非微之也,事當爾也。人之善 惡必有淺深,不約其辭,不足以差之也。若廣其」辭,則 是史氏之書爾,焉足以見條例而稱《春秋》乎?辭簡義 隱,理自當爾,非微之也。故成人之言,童子不能曉也; 縣官之才,民吏不能及也。是以小智不及大智,況聖 人之言乎?此情性自然之品彙,非微之也。今持不逮 之資,欲勿學而能此,豈里巷之言,苟爾而易知乎?

《春秋無賢臣論》
孫郃

《春秋列國》,周之諸侯,受周之封,分為五等。五等之下, 臣為陪臣。陪臣於諸侯,君父也;諸侯於周王,亦君父 也。陪臣於周,義猶大父也。夫為子之道,孝於父者,必 欲父孝於祖;陪臣忠於諸侯者,必欲諸侯忠於天子。 則忠孝兩全,康乂天下。今《春秋》陪臣張公室侵王室, 弱周以強諸侯,是弱祖而強父;佐諸侯而敵周,是佐 「父而敵祖。」遺祖之怨,成父之逆,惡莫大焉。言之於臣 則非忠,語之於子則非孝,論之於道則傷義,推之於 情則辜恩,遂使姬周削弱,祀號而已。桓、文雖以為霸, 何能正之,反有封禪請隧之僭;管、晏雖有其功,何能 諫之,而有反玷毀孔之惡。于是風教大壞,海內焚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