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72 (1700-1725).djvu/95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此页尚未校对

輕而至重,始之不慎,至卒之不可救者,往往皆是。而 先儒或略之,乃於一字之閒而究其義。此其穿鑿附 會想像測度之說所由生也。今似此者悉埽除之,使 經文渾成明白,即始而見終,庶學者可以理義推詳, 不得以小巧私智窺聖人之意者,《本義》之旨也。 傳稱「屬辭比事者,《春秋》之大法。」此必孔門傳授之格 言,而漢儒記之耳,而說《春秋》者終莫之省,甚可惜也。 夫《春秋》有大屬辭比事,有小屬辭比事。其大者,合二 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觀之。《春秋》之始,諸侯無王,未 若是之甚也,終則天王不若一列國之君。始也,諸侯 之大夫未若是之張也,終則專國而無諸侯。始也,吳 楚,未若是之橫也,終則伯中國,滅諸侯。始也諸侯之 伐國未甚也,終則至於滅同列之國。其小者,合數十 年之事而比觀之,始也大夫執一國之權,終則至於 弒其君;始也子弟預一國之政,終則至於篡其位;始 也諸侯放恣而妄動,終則至於滅其身。始也夫人昏 姻之不正,終則至於淫亂而奔亡。又如魯桓見殺於 齊,而莊公忘父之讎,主王姬昏,與齊人狩,文姜之喪 未除,而如齊納幣書子同生於前,至三十七年而始 娶,又如「躬如齊逆女」,先至而後夫人入,其終卒有姜 氏弒閔遜邾之亂,又如書「王人子突救衛」,而「衛侯朔 入于衛」,又書「公至自衛」,又書「齊人來歸衛俘」,又如書 「大無麥禾而築郿」,「告糴于齊而新延廄」,凡《春秋》之事, 無不皆然。人知此法,則一字褒貶,與先定凡例而作 《春秋》之說,久當自廢,不必多辨也。

《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皆非常之事。此說自三傳至於 今,凡傳《春秋》者皆能言之,其亦孔門弟子聞於聖師 之言歟?然而三《傳》卒不能守其言。《左氏》多以《春秋》之 事為禮,《公》《穀》亦有以為喜之、「嘉之」者。夫既得禮矣,喜 之、嘉之矣,則是常事也。豈有非常之事,而聖人以為 禮為可喜、為可嘉哉?諸儒踵《三傳》之繆而不察,同然 一辭,甚可怪也。其辯既各見於《本義》,《辨疑》或問,茲不 復論。

程端學《春秋本義問答問》:「『元年春,王正月』。此《春秋》開 卷第一義,而正朔一事,亦吾儒所當明辨者。今《本義》 以正月者建寅之月,《或問》中引用蔡氏《書傳》,謂三代 改正朔而不改月數,辨證甚明。然竊詳朱蔡之說,月 數雖不改,正朔則必改。商建丑,則正朔必用十二月; 周建子,則正朔必用十一月,特紀月之數不改耳。故」 《商書》「元祀十有二月」,以十二月為歲首。《七月》之詩,「二 之日鑿冰」,以十一月為歲首。凡朝會大事必以正朔 行事。今既以正月為建寅之月,則是周未嘗改夏正 也。而又引趙氏云:「王正月者,王者之所頒。」葉氏云:「王 者以正朔一天下。」豈有周為天子而乃頒夏之正朔 乎?周改正朔矣,而乃仍以夏之正朔一天下乎?大概 如《左》、杜、胡、張諸儒之以建子為正月,則於「王正月」三 字甚順,而於「春」之一字有未安。若以建寅之月為正 月,則於「春」字甚安,而於「王正月」三字有所未妥。此乃 千古不斷之疑,請更詳之。

答:隱公元年「春,王正月。」改正朔不改月數不必疑。所 可疑者,魯公即位之在正月也。何謂改正朔不改月? 數不必疑。蓋商改夏正,以十二月為歲首矣,而《書》稱 「元祀十有二月,伊尹奉嗣王,祗見厥祖」,未嘗改十二 月為正月也。周改夏正,以十一月為歲首矣,而《周禮》 一書,七月一詩,皆用夏正數月。其曰一之日觱發正, 指十一月,亦未嘗改十一月為正月也。其他如《四月 維夏》《六月徂暑》等詩,顯然可考。秦改夏正,以十月為 歲首矣。而《史記》云:「始皇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臘曰 嘉平。」又每歲首先書冬十月。漢用秦正,每歲首亦先 書十月,未嘗改十月為正月也。至漢武帝改曆法,用 夏正,每歲首始書正月。此皆不改月數之明驗。而所 謂改正朔者,惟即位與朝覲會同,則商以十二月,周 以十一月,秦以十月行事,以新天下耳目耳。葉氏所 謂「王者以正朔一天下」,如此而已。然其敬授民時,使 民春耕夏耘、秋斂冬藏,天子諸侯春祠、夏禴、秋嘗、冬 烝、春蒐、夏苗、秋獮、冬狩,則仍用夏正。觀《詩》《書》《易》《周禮》 及《月令》《汲冢》等書與《春秋》,凡非時必書之事可見矣。 蓋四時斷不可易,天子順時以施政,斯民依時以興 作。向使周以十一月為春,以二月為夏,五月為秋,八 月為冬,則二十四氣皆差,而農作非時,祭祀非節,蒐 狩非名。夫夏之孟夏,天子嘗麥,庶人薦麥;夏之孟秋, 農乃登穀,天子嘗新。若周之孟夏豈有麥?周之孟秋 豈有穀,而《月令》《王制》言之乎?蒐者,仲春擇取禽獸之 名;苗者,仲夏除獸害苗之名;獮者,仲秋順時殺物之 名;狩者,仲冬圍守取物之名。若周改四時行之,則違 時害物,名實錯亂,聖人肯為之乎?惟其四時民事,不 可移易,故班律授時仍用夏正,而建丑十二月不改 為春正月,建子十一月亦不改為春正月。惟其商、周 即位朝覲會同等事,在十二月十一月,故有改正朔 之名。況「改正朔」三字,乃漢儒所自言,於經無見。凡商、 周、秦於歲首稱十二月十一月十月者,即其所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