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6 (1700-1725).djv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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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紀》二十卷。《沈約》撰。

《齊史》十卷。吳兢撰。按明焦竑經籍志與通志同

馬端臨文獻通考

《正史考》

《南齊書》五十九卷。

晁氏曰:梁蕭子顯撰。八紀,十一志,四十列傳。初,江淹已作十《志》,沈約又有《紀》,子顯自表別修。然天文但紀災祥,州郡不著戶口,祥瑞多載圖讖。《表》云:「天文事祕,不敢私載。」

陳氏曰:子顯,齊豫章王嶷之孫,《本傳》稱一十卷。南豐曾氏序曰:「子顯之於斯文,喜自馳騁,其更改破析,刻彫藻繢之變尢多,而其文益下。」

南齊書部總論

明顧充歷朝捷錄

《蕭齊總論》

蕭道成之仕宋也,無大功於天下,遽以王、褚之謀,不 遺一鏃,未絕一弦,不陳一兵,不頓一戟,輕禪其君位 而居之。故《綱目》於其篡也,書「稱」、書「廢」、書「徙」、書「弒」,未嘗 少諱。而兄子愛養,階之為禍。則當篡位之初,而伐枝 之斧,反噬之狼,已在肘腋間矣。得國之後,以身率下, 以儉化人,珍奇異物,毀棄不用,欲使金土同價,其勤 儉之風,有足紀者。世祖剛毅有斷,惟總大體,革晉宋 之弊政,而以富國為先。外好強魏,內保舊基,封刃行 誅,玩法斂手,雖宮室苑囿,頗好華麗,遊宴雕綺,未能 頓遣,亦有齊之良主也。但愛羽毛而疏骨肉,已見于 武陵王之際,而猿子墮崖,戚焉致感於父子之間,不 免於寡恩之議耳。太孫嗣世祖而立,矯情飾詐,作諸 鄙戲,根連蔓引,僉壬分權。故寧拒至尊敕,不可違舍 人。其群小之得志何如也?使能削黨裁奸,側躬聳意, 猶可永終天位,潛消不軌。顧乃夜開齊閣,恣后淫污, 塊然尸位,略不知省。蕭鸞之悖,自啟之耳。鬱林被弒, 昭文嗣之,而政由鸞出。七人以無罪而見殺,四人以 疑忌而加刑,澤吻磨牙,吞噬宗糵,日月之相,佯動貪 夫,按新安之腕以攘之位,而再行弒逆。魏主臨江,詰 其罪惡,雖崔慶遠有宣帝之比,亦何顏貌以立人上 哉?李元凱曰:「江南多好臣,歲易一主。」其鸞之謂也。疑 忌橫生,術數是用,香火流涕,殄滅十王,太祖、世祖、世 宗子孫,薰歇燼滅,誠所謂豺狼之性,有甚無悛者矣。 子倫曰:「先朝昔滅劉氏,今日理數固然,豈天之假手 以報先凶乎?」寶卷繼之,兇慝熾禍,刀敕秉軸,六貴同 朝,阿父阿兄居右地,寶孫倀子凌,大臣趙鬼讀西京, 而殿壁塗麝;潘妃有國色,而步步生蓮。甚者剖腹視 男女,縛菰斬高宗芳樂窮奇,躬親裨販,兇暴淫亂,頑 冥不移。故《綱目》於寶卷多特筆,遙光書起兵而不書 反,顯達書「舉兵」而不書反,慧景書「還兵」而不書「反」,其 所以惡之者何深也?蕭衍乘機以雪門恥,寶融觀變 以廢涪陵,珍國等行弒,而社稷之移,是誰尸之?和帝 徒擁虛器以制於蕭衍之手,沈約承運之言進,而蕭 衍梁王之爵封,自謂應天從人,取天下於明帝家,而 巴陵已為醇醪死矣。於乎!高帝欲為子孫計以盡滅 劉氏之裔,而子孫亦塗炭於明帝;明帝欲為子孫計 以盡滅本宗之派,而子孫復傾亡於蕭衍。夫然後知 覆人以自利者,乃積禍以召殃者也。其後梁王立,而 子恪兄弟十六人皆以壽終。豈惟前車覆而後車知 鑒也邪!

南齊書部紀事

《南齊書袁彖傳》:「彖字偉才,陳郡陽夏人,為太祖太傅 相國主簿,祕書丞。議駁國史檀超欲立《處士傳》,彖曰: 『夫事關業用,方得列其名行。今栖遁之士,排斥皇王, 陵轢將相,此偏介之行,不可長風移俗。故遷書未傳, 班史莫編,一介之善,無緣頓略,宜列其姓業,附出他 篇』。」遷始興王友。

《檀超傳》:建元二年,初置史官,以超與驃騎記室江淹 掌史職,上表立條例。超史功未就,卒官。江淹撰成之, 猶不備也。時豫章熊襄著《齊典》,上起十代,其序云:「《尚 書》堯典謂之《虞書》,則附所述,故通謂之齊,名為《河洛 金匱》。」

《高逸傳》:「何求弟點,好狎人物。建元中,褚淵、王儉為宰 相,點謂人曰:『我作《齊書》已竟,贊云:『淵既世族,儉亦國 華,不賴舅氏,遑恤外家』。儉欲候之,知不可見,乃止』。」 《梁書沈約傳》:「約所著《齊紀》二十卷。」

《江淹傳》。淹著述百餘篇,自撰為前後集并《齊史》十志, 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