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6 (1700-1725).djvu/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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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祖武德年以祖孝孫魏徵主齊史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令狐德棻傳》,「武德初,德 棻建言,近代無正史,今不論次,各為一王史,則事無 傳焉。」帝於是詔吏部郎中祖孝孫、祕書丞魏徵主齊 史。

太宗貞觀三年詔李百藥次齊史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令狐德棻傳》,「貞觀三年 復詔中書舍人李百藥次《齊史》。」

貞觀七年,詔魏徵為「《齊史》總論。」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魏徵傳》,「貞觀七 年,李百藥撰《齊史》。徵受詔總加撰定,多所損益,務存 簡正。梁、陳、齊各為總論,時稱良史。」

貞觀十年「李百藥」,《齊史》成。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李百藥傳》,「貞觀 元年,百藥受詔修定五禮及律令,撰《齊書》。十年,以撰 《齊史》成,加散騎常侍,行太子左庶子,賜物四百段。」

真宗大中祥符九年三月讀北齊書作北齊書詩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九年三 月癸丑作《北齊書》。詩三首。

仁宗嘉祐六年八月詔三館祕閣校理北齊書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六年八月庚 申。「詔三館祕閣校理《北齊書》。有不全者訪求之。」

徽宗政和年北齊書校畢頒之學官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晁氏讀書志》:「嘉祐中以 《北齊書》舛謬亡闕,始命館職讎校。政和中始畢,頒之 學官。」

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印本北齊書授諸學校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凡養士之地曰 國子監。始置於天德三年。李百藥《北齊書》。「自國子監 印之。授諸學校。」

北齊書部彙考二

《唐書藝文志》

正史

李德林《北齊未修書》二十四卷。按通志作修未成書 王劭《齊志》十七卷。

張大素《北齊書》二十卷。

李百藥《北齊書》五十卷。按隋書無北齊書宋史止載李百藥書遲志無王劭書餘

皆同

馬端臨文獻通考

正史考

《北齊書》五十卷。

晁氏曰唐李百藥撰本紀八列傳四十二百藥父

德林在齊嘗撰著《紀傳》,貞觀初,詔分修諸史,百藥因父書續成以獻。諸史稱帝號,百藥避唐朝名諱,不書「世祖」 、「世宗」 之類,例既不一,議者少之,書今亡闕不完。

北齊書部紀事

《北齊書祖珽傳》:太后之被幽也,珽欲以陸媼為太后, 撰魏帝皇太后故事,為太姬言之,謂人曰:「太姬雖云 婦人,實是雄傑,女媧以來無有也。」太姬亦稱珽為國 師。由是拜尚書左僕射,監國史,加特進,入文林館,總 監撰書,封燕郡公。

《隋書李德林傳》:魏收與陽休之論《齊書》起元事,敕集 百司會議。收與德林書曰:「『前者議文總諸事意,小如 混漫,難可領解。今便隨事條列,幸為留懷,細加推逐。 凡言或者皆是敵人之議,既聞人說,因而探論耳』。德 林復書曰:『即位之元,《春秋》常義。謹按魯君息姑不稱 即位,亦有元年,非獨即位得稱元年也。議云:『受終之 元,《尚書》之古典。謹按《大傳》,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 伐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 作樂,七年致政成王』』。」論者或以舜禹受終,是為天子。 然則周公以臣禮而死,此亦稱元,非獨受終為帝也。 蒙示議文,扶病省覽,荒情述識,蹔得發蒙。當世君子, 必無橫議,唯應閣筆贊成而已。輒謂「前二條有益於 議,仰見議中不錄,謹以寫呈。」《收重遺書》曰:「惠示二事, 感佩殊深。以魯公諸侯之事,昨小為疑,息姑不書即 位,舜禹亦不言即位,息姑雖攝,尚得書元,舜禹之攝 稱元,理也。周公居攝,乃云一年救亂,似不稱元,自無 《大傳》,不得尋討。一之與元,其事何別?更有所見,幸請 論之。」德林答曰:「攝之與相,其義一也。故周公攝政,孔 子曰『周公相成王』」;「『魏武相漢』,曹植曰『如虞翼唐』。或云 高祖身未居攝,灼然非理。攝者,專賞罰之名,古今事 殊,不可以體為斷。陸機見舜肆類上帝,班瑞群后,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