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6 (1700-1725).djvu/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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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云『舜有天下,須格於文祖也』。欲使晉之三主異於舜

攝,竊以為舜若堯死,訟獄不歸,便是夏朝之益,何得 不須」格於文祖也?若使用王者之禮,便曰「即真」,則周 公負扆朝諸侯,霍光行周公之事,皆真帝乎?斯不然 矣。必知高祖與舜攝不殊,不得從士衡之謬。或以為 書「元年」者,當時實錄,非追書也。大齊之興,實由武帝 謙匿受命,豈直史也?比觀論者,聞追舉受命之元,多 有河漢,但言追數受命之歲,情或安之,似所恡者元 字耳。事類朝三,是許其一年,不許其元年也。案《易黃 裳》:「元吉。」鄭元注云:「如舜試天子,周公攝政,是以試、攝 不殊。」《大傳》雖無「元」字,一之與元,無異義矣。《春秋》不言 一年一月者,欲使人君體元以居正,蓋史之婉辭也。 非一,與元別也。漢獻帝死,劉備自尊崇陳壽,蜀人以 魏為漢賊,寧肯蜀主未立,已云魏武受命乎?士衡自 尊本國,誠如高議,欲使三方鼎峙,同為霸名,習氏《漢 晉春秋》,意在是也。正司馬炎兼并,許其帝號,魏之君 臣,吳人並以為戮賊,亦寧肯當塗之世,云晉有受命 之徵。史者編年也,故魯號《紀年》。墨子又云,「吾見《百國 春秋》。」史又有無事而書年者,是重年驗也。若欲高祖 事事謙沖,即須號令,皆推魏氏,便是編魏年,紀魏事, 此即魏末功臣之傳,豈復皇朝帝紀者也?陸機稱紀 元立斷,或以正始,或以嘉平。束晳議云:「赤雀白魚之 事,恐晉朝之議,是并論受命之元,非止代終之斷也。」 公議云:「陸機不論元者,是所未喻,願更思之。」陸機以 刊木著於《虞書》,龕黎見於《商典》,以蔽晉朝正始「嘉平」 之議,斯又謬矣。唯可二代相涉,兩史並書,必不得以 後朝創業之跡,斷入前史。若然,則世宗、高祖皆天保 以前,唯入《魏氏列傳》,不作齊朝帝紀,可乎?此既不可, 彼復何證?

《王劭傳》:「初撰《齊志》為《編年體》二十卷,復為《齊書》紀傳 一百卷,及《平賊記》三卷。或文詞鄙野,或不軌不物,駭 人視聽,大為有識所嗤鄙。」

《魏澹傳》:「澹專精好學,博涉經史,齊博陵王引為記室, 除中書舍人,與李德林俱修國史。」

《杜臺卿傳》:「少好學,博覽書記,撰《齊記》二十卷行世。」 《許善心傳》:「父享,仕梁至給事侍郎,在陳領大著作。善 心述成父志,修續家書。」其序傳末述制作之意曰:「先 君昔在前代,早懷述作,撰《齊書》為五十一卷。」

《唐書李百藥傳》:「百藥字重規,定州安平人,隋內史令 德林子也。幼多病,祖母趙以百藥名之。七歲能屬文, 父友陸乂等共讀徐陵文,有『刈琅邪之稻』之語,嘆不 得其事。百藥進曰:『《春秋》鄅子藉稻,杜預謂在琅邪』。客 大驚,號奇童。引蔭補三衛長。乃性疏脫,喜劇飲。開皇 初,授太子通事舍人,兼學士,被讒,輒謝病去。十九年」, 召見仁壽宮,襲父爵安平公。僕射楊素、吏部尚書牛 弘愛其才,署禮部員外郎。奉詔定《五禮》、律、令、陰陽書。 初以疾去舍人也,煬帝在揚州,召不赴,銜之。及即位, 奪爵,為桂州司馬。廢還鄉里。大業九年,戍會稽,管崇 亂,城守有功。帝顧其名,謂虞世基曰:「是子故在,宜斥 醜處。」乃授建安郡丞。至烏程,江都難作,沈法興、李子 通、杜伏威更相滅,百藥轉側寇亂中,數被偽署,危不 得死。會高祖遣使招伏威,百藥勸朝京師。既至歷陽, 中悔,欲殺之,飲以石灰酒,因大利。瀕死,既而宿病皆 愈,伏威詒書輔公祏,使殺之,為王雄誕保護得免。公 祏反,授吏部侍郎。或謂帝:「百藥與同反」,帝大怒。及平, 得伏威所與公祏書,乃解,猶貶涇州司戶。太宗至涇 州,召與語,悅之。貞觀元年,拜中書舍人,封安平縣男。 明年,除禮部侍郎。時議裂土與子弟功臣,百樂上《封 建論》,理據詳切,帝納其言而止。四年,授太子右庶子。 太子數戲媟無度,乃作《贊道賦》以諷。它日,帝曰:「朕見 卿賦,述古儲貳事,勸勵甚詳,向任卿,固所望耳。」賜綵 三百段,遷散騎常侍,進左庶子、宗正卿,爵為子。久之, 固乞致仕。帝嘗與偕賦《帝京篇》,歎其工,手詔曰:「卿何 身老而才之壯,齒宿而意之新乎?」卒,年八十四,諡曰 康。百藥名臣子,才行世顯,為天下推重。侍父母喪還 鄉,徒跣數千里。服雖除,容貌癯者累年。好獎薦後 進,得俸祿與親黨共之。翰藻沈鬱,詩尤其所長,樵廝 皆能諷之。所撰《齊史》行於時。

《舊唐書吳兢傳》:「勵志勤學,博通經史,嘗以梁、陳、齊、周、 隋、五代史繁雜,乃別撰《齊史》十卷。」

北周書部彙考一

北周

太祖孝閔帝元年以李昶修國史

按《北周書孝閔帝本紀》,不載。 按《李昶傳》,「昶雖處郎 官,太祖恆欲以書記委之。於是以昶為丞相府記室 參軍,著作郎,修國史。」按孝閔帝未立年號

高祖武德 年詔陳叔達等及令狐德棻主周史

按《唐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令狐德棻傳》,「武德初,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