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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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三年四月,詔修遼、金、宋三史, 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 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 士歐陽元,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 總裁官。 按《鐵木兒塔識傳》,「時修《遼史》,鐵木兒塔識 為總裁官,多所協贊」云。 按《太平傳》,「至正二年,《遼史》 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為總裁官修成之。」 按《張起巖傳》:「詔修遼、金、宋三史,復命入翰林為承旨, 充總裁官,積階至榮祿大夫。」 按《歐陽元傳》,拜翰林 學士,詔修遼、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 撰者有所據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元 不以口舌爭,俟其呈槁,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至於 論贊表奏,皆元屬筆。帝以元歷仕累朝,有修三史功, 諭旨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及入奏, 帝稱快者再三。 按《呂思誠傳》:總裁遼、金、宋三史,升 侍御史。 按《揭傒斯傳》:至正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 傒斯與為總裁官,丞相問修史以何為本,曰:「用人為 本,有學問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與;有學問文章 知史事而心術不正者不可與。用人之道,又當以心 術為本也。」且與僚屬言:「欲求作史之法,須求作史之 意。古人作史,雖小善必錄,小惡必記,不然,何以示懲 勸?」由是毅然以筆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材賢否,一 律以是非之公。至於物論之不齊,必反覆辨論,以求 歸於至當而後止。 按《巙巙傳》言,「國家當及斯時,修 遼、金、宋三史,歲久恐闕逸,後開局纂修,實由巙巙發 其端。」 按《泰不華傳》,「召入史館,與修遼、金、宋三史,書 成授祕書郎。」 按《余闕傳》:「以修遼、金、宋三史召,復入 翰林,為修撰。」 按《廉惠山海牙傳》:「預修遼、金、宋三史, 遷崇文太監。」 按《李好文傳》:「與修遼、金、宋三史,除治 書侍御史,仍與史」事。 按《張翥傳》:「會朝廷修遼、金、宋 三史,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史成,歷應奉修撰,遷太 常博士。」 按《汪澤民傳》:「至正三年,朝廷修遼、金、宋三 史,召澤民赴闕,除國子監司業。」 按《賈魯傳》:「會詔修 遼、金、宋三史。」

至正四年,《遼史》成。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揭傒斯傳》,「四年遼史成, 有旨獎諭,仍督早成。」金、宋二史

至正五年十月,阿魯圖等進《遼史》。

按《元史順帝本紀》不載。 按《阿魯圖傳》,至正四年,詔 修遼、金、宋三史,五年,《三史》成,十月,阿魯圖等以其書 進。

英宗正統八年詔周敘重修遼史

按《明外史周敘傳》:「正統八年,擢南京翰林侍講學士。 敘以遼、金、宋三史體例多未當,疏請重修。詔許自撰, 力疾詮次不少暇。」

遼史部彙考二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正史考》

《遼史本紀》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傳》四十六 卷。

中書右丞相脫脫等同史臣纂修。

楊維禎曰:「嘗考契丹之有國,自灰牛氏之部落始廣;八部之雄,至阿保機披其黨而自尊,迨耶律德光而其勢寖盛。契丹之號,立於梁貞明之初;大遼之號,復改於漢天福之日。自阿保機訖于天祚,凡七主,歷二百一十有五年。夫遼國,唐之邊境也。乘唐之衰而起,石晉氏通之,且割幽燕以與之,遂得窺釁中國,而石晉氏不得不亡矣。議者以遼承晉統,吾不知其何統也。議者又以金之平遼克宋,帝有中原,而謂接遼、宋之統,吾又不知其何統也。議者又謂遼祖神冊之際,宋祖未生,遼祖比宋前興五十餘年,而宋嘗遣使卑辭以告和,約為兄弟,晚年且遼為翁,宋為孫矣。此又其說之曲而陋也。」 謝端曰:「耶律氏自唐以來,世為名族。延及唐末,朱溫篡唐,四方幅裂。遼太祖阿保機乘時而起,服高麗諸國,并燕、雲以北數千里,與朱梁同年即位。是歲丁卯,至丙子,建元神冊,在位二十年。其子德光嗣位。是歲丁亥,唐明宗天成二年也。」 德光後號太宗,當天顯十一年。河東節度使石敬塘為清泰帝。

 來伐遣使求救于遼,奉表稱臣,仍以父禮事之。《太》

宗赴援,因以滅唐。石氏稱晉,遂以燕雲十六州獻于遼,仍歲貢帛三十萬匹。天福七年,晉高祖殂,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