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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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已多。」是後記錄皆熹筆,無復有公是非矣。

紹興二十一年,命重修《宰輔拜罷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史館重修。宰輔拜 罷錄。書未成。二十一年九月庚子。祕書少監林機建 言。「又命國史日曆所重修。」亦不克成。

紹興二十六年,命史館重修《日曆》。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六年六月「辛卯,以秦檜 既死,命史館重修日曆。」

紹興二十八年二月癸巳,命重修《徽宗實錄》。八月戊 子,修《三朝正史》。戊戌,上《徽宗實錄》。

按《宋史高宗本紀》,紹興二十八年二月「癸巳,命史館 重修徽宗大觀以前實錄。八月戊子朔,置國史院,修 神、哲、徽三朝正史。戊戌,湯思退等上《徽宗實錄》。」 按 《職官志》:紹興二十八年,《實錄》書成,詔修三朝正史,復 置國史院,以宰臣監修,侍從官兼同修,餘官充編修。

按:《文苑汪藻傳》:「二十八年,《徽宗實錄》成,右僕射湯」

思退言:「藻嘗纂集詔旨,比修《實錄》,所取十蓋七八,深 有力于斯文。」詔贈端明殿學士。

紹興三十年,進哲宗、徽宗《寶訓》。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庚辰。提舉國 史進哲宗徽宗寶訓。」

紹興三十一年,提舉三朝國史陳康伯進《帝紀》三十 卷,是年命續編《會要》。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紹興三十一年,提 舉三朝國史陳康伯奏乞進呈帝紀三十卷。又云正 月庚寅,上曰:「《會要》乃祖宗故事之統轄,不可缺,宜自 元豐後續為之。舊書分門冇法,不必改。」壬寅,命館職 自元豐元年以後編次。

孝宗隆興元年起居郎胡銓論史官失職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隆興元年,以編 類聖政所併歸國史院,命起居郎胡銓同修國史。」 按《胡銓傳》,隆興元年遷祕書少監,擢起居郎。論史官 失職者四,一謂記注不必進呈,庶人主有不觀史之 美。二謂唐制二史立螭頭之下,今在殿東南隅,君言 未嘗得聞。三謂二史立後殿而前殿不立,乞於前後 殿皆分日侍立,《四》謂:「史官欲其直前,而閤門以未嘗 預牒,以今日無班次為辭。乞自今直前言事,不必預 牒閤門,及以有無班次為拘。」詔從之。

隆興二年,以錢端禮監修《國史》。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隆興二年參政 錢端禮權監修國史。」

乾道元年以虞允文權提舉國史陳俊卿除吏部侍郎同修國史進讀寶訓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乾道元年,參政 虞允文權提舉國史。 按《陳俊卿傳》:乾道元年,除吏 部侍郎,同修國史。錢端禮起戚里,為參政,窺相位甚 急,端禮遣客密告俊卿,「己即相,當引共政。深拒不聽。 翌日,進讀寶訓,適及外戚,因言本朝家法,外戚不預 政,有深意,陛下宜謹守。上首肯,端禮憾之。」

乾道二年,詔以《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是年, 以《三朝國史》奉安於顯謨閣。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二年十二月「辛巳,詔免進呈 欽宗日曆,送國史院修纂實錄。」 按《職官志》:乾道二 年置實錄院,修欽宗實錄,其修撰檢討官以國史院 官兼領。

按《玉海》,「乾道二年閏九月二十九日己巳,上以《三朝 國史》帝紀與太上皇帝聖政同進呈,奉安於顯謨閣。」 乾道四年夏四月,蔣芾等上《欽宗帝紀》《實錄》。是年,詔 陳俊卿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洪邁請修《四朝國史》, 詔以蔣芾提舉,增編修官。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四年夏四月甲寅,蔣芾等上 《欽宗帝紀》《實錄》。 按《職官志》:乾道四年,實錄告成,詔 修欽宗正史,以右僕射蔣芾提舉《四朝國史》。詔增置 編修官二員,續又增置三員。 又云:乾道四年,詔尚 書右僕射陳俊卿兼提舉編修。《國朝會要》:每遇提舉 官開院過局,就本省道山堂聚呈文字,提舉諸司官、 承受官、主管諸司官,並令《國史》《日曆》所官兼。

按,《玉海》,乾道四年三月二十四日,詔「進呈《欽宗實錄》 并《本紀》已畢,就修纂四朝正史。」從洪邁之請也。 乾道五年,詔刪定《會要》,以《續修會要》為名。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職官志》:陳俊卿提舉編 修《國朝會要》,乾道五年令本省再加刪定,以「續修《國 朝會要》」為名。

按《玉海》:乾道五年四月戊子,祕書少監汪大猷言,「蔡 攸所修自元豐至政和吉禮妄有刪改,欲再刪定,以 《續會要》為名。」從之。

乾道六年,陳俊卿、虞允文等上《四朝會要》《太上皇玉 牒》。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六年五月己未,陳俊卿、虞允 文等上神宗、哲宗、徽宗、欽宗四朝會要、太上皇玉牒。 按《玉海》,乾道六年五月己未,宰臣虞允文上《續會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