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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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修。三帝實錄,皆藏史閣。」

興宗重熙十五年詔蕭韓家奴譯五代史

按《遼史興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蕭韓家奴傳》,「重熙 十五年詔譯諸書。韓家奴欲帝知古今成敗,譯《通曆》 《貞觀政要》」、《五代史》。按此二條宜附五代史既成之後因次序皆以遼居宋前不便更張

道宗壽隆二年劉輝請改正歐陽修五代史

按《遼史道宗本紀》,不載。 按《文學劉輝傳》:「壽隆二年 上書曰:『宋歐陽修編《五代史》,附我朝於四夷,妄加貶 訾。且宋人賴我朝寬大,許通和好,得盡兄弟之禮。今 反令臣下妄意作史,恬不經意。臣請以趙氏初起事 蹟,詳附國史』。」上嘉其言。

太祖乾德元年七月王溥上五代會要三十卷十月張昭上名臣事跡五卷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玉海》,監修國史王溥又 采梁開平至周顯德事蹟為《五代會要》三十卷,乾德 元年七月甲寅上之,掇君臣事跡以類詮次,詔付史 館。十月吏部尚書張昭上新撰《名臣事跡》五卷,詔藏 史館。

乾德五年,范旻上先臣范質所撰《五代通錄》。

按《宋史太祖本紀》不載。 按《范質傳》,述朱梁至周五 代為《通錄》。 按《玉海》,乾德五年三月戊申,范旻上范 質所撰《五代通錄》六十五卷。又云:建隆間昭文館大 學士范質撰,以《五代實錄》共三百六十卷為繁,遂總 為一部,命曰《通錄》。肇自梁開平,迄於周顯德,凡五十 三年.,未及上,其子旻上之。

按《崇文總目》:「初,梁末帝無實錄,質自以聞見補成之」, 其纘次時序,最有條理。

開寶六年夏四月詔修五代史以薛居正監修扈蒙李穆等同修

按:《宋史太祖本紀》,開寶六年「夏四月戊申,詔修五代 史。」

按《薛居正傳》:「兼門下侍郎,監修國史,又監修《五代史》, 踰年畢,錫以器幣。」 按《扈蒙傳》,「開寶中,受詔與李穆 等同修《五代史》。」

按《玉海》,「開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戊申,詔梁、後唐、晉、 漢、周、五代史宜令參政薛居正監修,盧多遜、扈蒙、張 澹、李穆、李昉等同修。」

真宗大中祥符九年讀五代梁史作梁史詩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大中祥符九年十 二月癸丑作《五代梁史》詩,其讀十九史也。起八年七 月辛未,成於天禧元年二月辛未。

天禧元年讀唐晉漢周史作四史詩

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禧元年正月壬 戌作《後唐史》詩。二月辛未作《晉》《漢》《周史詩》並注。賜群 臣屬和。

仁宗天聖二年上重修五代史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聖五年二月丙 申。楊及上《重修五代史》。上謂輔臣曰:「五代事不足法。」 王曾曰:「安危之跡。亦可監也。」

嘉祐七年詔以五代史俟筆削鏤板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嘉祐七年十二月。 詔以《七史》板本四百六十四卷。送國子監鏤板頒行。 唯開寶所修《五代史》俟筆削。

神宗熙寧五年八月詔求歐陽修五代史

按:《宋史神宗本紀》,熙寧五年八月丁亥,詔求歐陽修 《五代史》。 按《歐陽修傳》:自撰《五代史》,法嚴詞約,多取 《春秋》遺旨。

按歐陽修事跡,先公既奉敕譔《唐書》紀、志、表,又自譔 《五代史》七十四卷,其作本紀,用《春秋》之法,雖司馬遷、 班固皆不及也。其於《五代史》,尤所留心,褒貶善惡,為 法精密,發論必以嗚呼,曰:「此亂世而立治法。」其於事 跡添數倍,文省而事備。其所辨正前史之失甚多。嘉 祐中,今致政侍郎范公等列言於朝,請取以備正史, 公辭以未成。熙寧中,有旨取以進御。

按《玉海書目》:「《五代史》七十四卷,歐陽修撰,徐無黨注。 紀十二,傳四十五,《考三世家》及《年譜》十四,《夷附錄》三, 總七十四卷。修沒後,詔其家上之。」

熙宗皇統元年二月上親祭孔子廟自是讀五代史諸書

按《金史熙宗本紀》:「皇統元年二月戊午,上親祭孔子 廟。自是頗讀《尚書》《論語》及《五代史》《遼史》諸書,或以夜 繼焉。」

廢帝天德三年以國子監印本五代史授諸學校

按《金史廢帝本紀》。不載。 按《選舉志》,「國子監始置於 天德三年,《五代史》自國子監印之,授諸學校。」

章宗承安七年十一月詔新定學令內用歐陽修五代史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七年十一月癸酉,詔新定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