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Gujin Tushu Jicheng, Volume 587 (1700-1725).djvu/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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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仍詔增熙宗為四朝。癸未,增設國史院,女直、漢人 同修史各一人。」

承安五年,上令編次《日曆》,封送史院,以張行簡同修 《國史》。

按《金史章宗本紀》:承安五年二月丁未,尚書省奏,「『右 補闕楊廷秀言,乞令尚書省及第左右官一人,應入 史事者,編次日曆,或一月,或一季,封送史院』。上是其 言,仍令送著作局潤色付之。」 按《張行簡傳》:承安五 年遷侍講學士,同修國史。

泰和三年詔選聰明方正之士修起居注

按《金史章宗本紀》:泰和三年六月「壬寅,詔選聰明方 正之士為修起居注。」

泰和六年,仍以張行簡同修《國史》。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張行簡傳》:「泰和六年,召 為禮部尚書,兼侍講,同修國史。」

宣宗貞祐四年以高汝礪監修國史九月進章宗實錄

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高汝礪傳》,貞祐四年三 月辛亥,拜平章政事,俄而進拜汝礪為尚書右丞相, 監修國史。九月,進《章宗實錄》。 按《張行信傳》,興定元 年,詔尚書省置史館,修章宗實錄。尚書省奏,「舊制凡 修史,宰相執政皆預焉。」然女直、漢人各一員,崇慶中, 既以參知政事梁瑭兼之,復命翰林承旨張行簡同 事。蓋「行簡家學相傳,多所考據。今修《章宗實錄》,左丞 汝礪已充兼修國史,宜令參知政事行信同修,如行 簡例。」制可。

興定元年以趙秉文同修國史楊雲翼兼修國史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趙秉文傳》,「興定元年,轉 侍讀學士,拜禮部尚書,兼侍讀學士,同修國史。」 按 《楊雲翼傳》:「興定元年六月,以楊雲翼遷翰林侍講學 士,兼修國史。」

興定四年,以李復亨兼「修《國史》。」

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李復亨傳》:「興定四年三 月,拜參知政事,兼修國史。」

興定五年,進《章宗實錄》,詔纂《衛王實錄》。

按《金史章宗本紀》,不載。 按《賈益謙傳》,興定五年正 月,尚書省奏,「《章宗實錄》已進呈,衛王事跡,亦宜依《海 陵庶人實錄》,纂集成書,以示後世。」制可。

元光二年以赤盞尉忻兼修國史

按《金史宣宗本紀》不載。 按《赤盞尉忻傳》,「元光二年 三月,拜參知政事,兼修國史。」

哀宗正大 年章宗宣宗實錄成

按《金史哀宗本紀》不載 按《文藝王若虛傳》:「為國史 院編修官。正大初,章宗、《宣宗實錄》成,遷平涼府判官。」

世祖中統二年張柔以金史實錄獻諸朝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張柔傳》,「十五年壬辰,從 睿宗伐金,其臣崔立以汴京降。柔於金帛一無所取, 獨入史館,取《金史》實錄并祕府圖書。中統二年,以《金 實錄》獻諸朝。」

至元 年敕詞臣撰金史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脫脫《進遼史表》,我世祖 皇帝嘗敕詞臣撰三史六十餘年,因循有待。

成宗大德 年袁桷請購求金史遺書

按《元史成宗本紀》不載。 按《袁桷傳》,「大德初,閻復、程 文海、王構薦為翰林國史院編修官,請購求遼、金、宋 三史遺書。」

順帝至正三年詔修金史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以揭傒斯等為總裁官

按《元史順帝本紀》:「至正三年三月,詔修遼、金、宋三史, 以中書右丞相脫脫為都總裁官,中書平章政事鐵 木兒塔識,中書右丞太平,御史中丞張起巖,翰林學 上歐陽元,侍御史呂思誠,翰林侍講學士揭傒斯,為 總裁官。」 按《脫脫傳》:「脫脫字大用,至正元年,為中書 右丞相,錄軍國重事。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命脫脫 為都總裁官。」 按《鐵木兒塔識傳》,「時修遼、金、宋三史, 鐵木兒塔識為總裁官,多所協贊」云。 按《太平傳》,「至 正二年,遼、金、宋三史久未克修,至是太平力贊其事, 為總裁官修成之。」 按《張起巖傳》,「詔修遼、金、宋三史, 復命入翰林為承旨,充總裁官,積階至榮祿大夫。起 巖熟於金源典故,宋儒道學源委尤多究心史」官,有 露才自是者,每立言未當,起巖據理竄定,深厚淳雅, 理致自足。史成,年始六十有五,遂上疏乞骸骨以歸。

按《歐陽元傳》:「元起為翰林學士,以疾未行,詔修遼。」

金、宋三史,召為總裁官,發凡舉例,俾論撰者有所據 依。史官中有悻悻露才,論議不公者,元不以口舌爭, 俟其呈槁,援筆竄定之,統系自正。至於論贊表奏,皆 元屬筆。五年,帝以元歷仕累朝,且有修三史功,諭旨 丞相超授爵秩,遂擬拜翰林學士承旨。及入奏,上稱 快者再三。 按《呂思誠傳》,「總裁遼、金、宋三史,陞侍御 史。」 按《揭傒斯傳》,至正三年,詔修遼、金、宋三史,傒斯